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的关系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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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的关系探讨

李晓琳2,何凤岐

李晓琳2、何凤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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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论文首先对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差异进行了说明,然后分析了城乡土地在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最后论文详细阐述了如何统筹推进城乡建设和土地管理。

【关键词】城市土地,整理理论,实践探析

一、前言

我国城市化进程正在逐渐加速,土地规划管理也正在不断的完善中,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本身即是政府职能的体现,需要不断对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方法加以改进。

二、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差异

这两者在规划目标、指导思想及规划部门、规划时间等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土地利用规划是以土地资源供给为出发点,依照上级所下达的对建设用地的控制指标为限制,按计划进行的土地规划编制,其指导思想是制约供给和引导需求,重点在于对土地利用的控制上。城乡规划是对社会发展、经济状况、产业政策及人文因素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依据市场经济下城镇的客观发展规律与社会需求进行编制的规划,其指导思想是以满足需求和方便生活为出发点,重在发展。土地利用规划是以规划期的耕地和其他主要农用地的保有量、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数量及控制规模、土地的开发,整理及复垦规模、总体布局要求及土地利用率与产出率的提高等方面为主要目标。城镇规划则主要目标则是在城镇的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确立的条件下,对城镇的规划区范围及拟定分期建设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进行确定。

三、城乡土地在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部门不能及时沟通

在我国,土地资源的规划和管理主要是由两个部门来分别管理的,土地的编制和总体的利用规划主要是由国土资源的管理部门进行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主要由城市建设和规划的部门进行负责。这就很容易造成彼此的沟通不够及时、全面,从而导致了许多工作障碍和冲突。而且每个部门的执行任务的原则不大相同,在彼此工作中难免生疏,这样如果在相同任务上,例如对同一块地方的土地的集约和节约问题上,不同的部门职业理念相差很远,由于各方面因素难以协调,就会造成两项工作无法统一起来,造成实际工作的停滞不前。

2、运营体制的不健全

由于城乡在高速发展的阶段,各方面的资源亟待利用开发,所以社会各方面对一个地皮同时进行规划和管理,这样就使的在实际的操作中,各种规划之间的关系相互覆盖。使得城乡的土地规划和管理成为一个十分繁琐的任务,难度系数直线上升。而且,我们需要做的不仅仅是在本专业上把各方面的工作做得很完善。更需要的是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和利益,根据土地资源的独特条件,选择合适的规划和管理方案。

四、如何统筹推进城乡建设和土地管理

1、各级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相互制约、相互影响

城镇的综合发展肯定会带来城镇发展和土地之间的冲突。要深刻了解当下社会中存在的违规用地、违规建造等这些现象存在的原因,深层次挖掘出在违规用地后面的贪污腐败情况,这是因为开发人员法律思想不足还是因为执法工作者执法不严导致,抑或是一些干部腐败所造成的。各个级别的政府要把眼光放长远,站在全局的位置进行思考,充分了解解决城镇策划以及土地之间冲突的急迫性,主动搞好城市策划以及土地之间的管制作业。

2、严把四字方针,规范土地管理

按照“严控总量、优化结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原则,严格规范管理,应积极主动服务,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在“保、控、严、硬”四个字上下功夫。

这里所说的保,就是保护土地供给,增进审批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对于新增加的用于建筑的土地一定要合理规划,确保新开发的项目对土地的需要,保证在建工程、重点工程以及民众生存生活用地,最先供应先导性行业、优势行业、新兴行业、服务行业、特色行业、循环产业以及低碳产业。增加对还没有开发使用土地的统一筹划以及引领,充分开发土地潜能,保证建设对土地的需求。

所谓“控”,就是要认真审核把关,促进结构调整,在控制上用好政策。按照节约、集约用地标准,抑制“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项目、产能过剩项目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大力开发闲置用地、批而未用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依法征地用地,做到“三个不允许”:凡是土地手续不完备的不允许用地;环保评估不达标的不允许用地;农民补偿不到位的不允许用地。

这里所说的严,就是指开发建筑用地,也一定要确保农田用地不被侵占,在整体上不能有所下降。我国陆地面积在全球排行第三,人均在一百就是个国家中排在倒数八十位左右,用于农田的土地面积总体在世界排行第四,人均在一百二十六,对用于农田的土地面积已经要保证数量以及品质,做到耕地面积不变少、品质不下降。要在各个层次中贯彻落实保护耕地的思想,组成以政府带领、组织结合、共同管制的职责机制。在城镇发展中使用土地资源,但一定要保证耕地量以及品质,持续增多农田用地数量,提升农田用地品质。

这里所说的硬,就是要加强执法力度,严惩违规用地,在查办中当真碰硬。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对用地进行检查,对于非法用地以及在拆迁建设用地中侵犯农民利益的情况中,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办理任何一件违法事件;对于违反行为一定要追查其经济、行政以及刑事职责,进而从根源上制止违法用地情况。并且,要充分利用传播媒介的引导作用,选择一些典型的事例,在公共媒体上进行揭露,按照法律进行处置,需要拆除的一定要拆除,需要处罚的一定要处罚,治理一个警戒一片,威慑制止违法用地的情况。

3、科学修编规划,提供建设空间

(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年度用地安排也必须控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之内。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

(二)、切实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科学规划

要按照合理布局、经济可行、控制时序的原则,加强与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协调和联系以及基础产业建设规划,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

(三)、严格土地使用标准

要健全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抓紧编制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标准。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重新审改现有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凡与土地使用标准不一致的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及时修订。

(四)、科学土地利用

科学合理的开发土地,科学的开发土地,势必就会提升土地开发率,肯定能够降低土地供求方面的冲突。从一个角度来讲进行高效率农业,增长每块地的产量,保证产量;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经过科学策划、执法办事等行为,提升建筑土地的使用率,防止占用面积大实际用途小、只占但是不开发的情况发生。

4、土地整治管理,执行措施

对于没有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建筑的,承包商以及建筑机构应该立即停止建筑;如若不理会继续进行建筑的,城镇策划主管机构应该下发书面停止建筑通知文件、停止给建筑场地供应水电,供应水电的企业在接到通知文件后要立即停止对建筑现场的供应。

五、结束语

土地规划是完成土地可继续使用的一种有用手法,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活动能够对国民经济产生影响,加强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的剖析能够使城市土地朝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前进。

参考文献

[1]赵杰.我国城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1

[2]丁瑜.论我国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存在的问题与优化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1

[3]王雷.关于城市土地利用的理论研究[J].广西轻工业.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