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胎患者的治疗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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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胎患者的治疗

李晓琦

李晓琦(黑龙江省大庆市总院集团东海医院妇产科163000)

【中图分类号】R71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3)04-0178-02

【摘要】目的讨论葡萄胎患者的治疗。方法根据患者临床表现结合检查结果进行诊断并治疗。结论葡萄胎组织的清除目前最常用的方法是吸刮术,在患者情况稳定后清宫

【关键词】葡萄胎治疗

妊娠后滋养细胞增生和绒毛间质水肿,使绒毛变成大小不等的水泡,相连成葡萄状,称为葡萄胎。当胎盘绒毛全部受累,整个宫腔被水泡状组织填充,无胎儿及其附属物,成为完全性葡萄胎。若部分绒毛受累,还保存一部分胎盘,甚至有存活或死亡的胎儿及其附属物,为部分性葡萄胎。

超声诊断:超声检查对患者安全无创伤,可重复检查,配合hCG测定可提高早期诊断率。对于完全性葡萄胎,其诊断准确率可达90%以上。其超声图像表现为子宫增大,多数大于孕周,无妊娠囊或胎心搏动。宫腔内充满不均质密集状或短条状回声,呈“落雪状”,若水泡较大而形成大小不等的回声区,则呈“蜂窝状”。子宫壁薄,但回声连续,无局灶性透声区。常可测到两侧或一侧卵巢囊肿,多房,囊壁薄,内见部分纤维分隔。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可见子宫动脉血流丰富,但子宫肌层内无血流或仅稀疏“星点状”血流信号。对于部分性葡萄胎,超声诊断也较敏感,符合率也高。临床上在胎块排出前不易发现部分性葡萄胎,其超声图像表现为子宫增大或无增大,宫腔内含有水泡样结构及一部分正常胎盘组织,并可见胎儿或羊膜腔等。胎儿常合并畸形,有胎儿者宫腔内可见水泡样胎块,同时有一完整胎盘及胎儿。

X线检查:20周以后的正常妊娠,X线摄片可见胎儿骨骼阴影,故5个月妊娠大小子宫疑有葡萄胎,而且即使为正常妊娠也要求终止者时,可做X线摄片检查,如无胎儿骨骼阴影,则高度怀疑葡萄胎可能。随超声诊断准确性的提高,目前X线主要用于孕妇肺部检查,不再用于胎儿骨骼检查。

组织病理学诊断:完全性葡萄胎可见水泡状物占满整个宫腔,无胎儿及附属物或胎儿痕迹。镜下见滋养细胞增生,间质水肿和间质内胎源性血管消失。部分性葡萄胎仅部分绒毛变为水泡,常合并有胚胎或胎儿组织。镜下见部分绒毛水肿,轮廓不规则,滋养细胞增生程度较轻,且常限于合体滋养细胞,间质内可见胎源性血管及其中的有核红细胞。此外还可见胚胎和胎膜组织结构。

诊断要点

病史停经后有不规则阴道出血、腹痛,妊娠呕吐严重且出现时间较早,妊娠早期出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征象,尤其在妊娠28周前出现先兆子痫,有双侧卵巢囊肿或甲亢征象。

临床表现子宫大于停经月份,变软,子宫孕5月大小时尚不能触及胎体,不能听到胎心,无胎动。部分患者阴道排出物中,见到葡萄样水泡组织。

辅助检查血β-hCG在100U/L以上,超声检查常见子宫增大,有“落血状”或“蜂窝状”宫腔声像图,或子宫无明显增大,宫腔内含有水泡样结构及一部分正常胎盘组织,有时可见一完整胎儿,组织病理学诊断可帮助诊断。

治疗

一般治疗

葡萄胎一经确诊,原则上应立刻处理。但如伴严重的并发症,如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心力衰竭、重度贫血、甲状腺功能亢进(甲亢)等,则应先处理并发症,待情况好转后再处理葡萄胎。不过也不宜等待过久,因葡萄胎不排除,一般情况也难恢复。

手术治疗

葡萄胎组织的清除目前最常用的方法是吸刮术,在患者情况稳定后清宫。吸刮术手术时间短,出血量少,不易发生子宫穿孔,比较安全。手术处理之前,首先应仔细做全身检查,注意有无休克、先兆子痫、甲状腺功能亢进、肾功能损害、电解质紊乱、贫血及有无宫腔内感染。葡萄胎子宫大而软,清宫时出血较多,也易穿孔,所以清宫应在手术室内进行,在输液、备血情况下,充分扩张宫颈管,选用大号吸管吸引。待葡萄胎组织大部分吸出,子宫明显缩小后,改用刮匙轻柔刮宫。在充分扩张宫颈和大部分葡萄胎组织排出后可静脉滴注缩宫素5-10U,促进子宫收缩,减少出血和预防子宫穿孔。子宫小于妊娠12周可以1次刮净。子宫大于妊娠12周或术中感到1次刮净有困难时,可于1周后行第2次刮宫,刮出物必须送组织病理学检查。

卵巢黄素化囊肿的处理卵巢黄素化囊肿在葡萄胎排出后会自然消失,无须特殊处理。发生急性扭转时,如果扭转时间不长,可在B型超声或腹腔镜下做穿刺吸液,囊肿多数自然复位。若扭转时间长,已缺血坏死,则需行患侧附件切除术。

药物治疗

对于葡萄胎应用化学药物治疗,至今仍有分歧意见。一般认为葡萄胎患者普遍应用预防性化学治疗是不恰当的,只选择性地应用于高危患者及随访不便者。高危因素包括:患者年龄大于40岁;子宫大小明显大于停经月份,hCG测定值特别高;有咯血史者;吸出葡萄胎为小颗粒;第二次刮宫仍可见增生活跃的滋养细胞;刮宫后hCG超过2个月持续不正常。化疗以单药为主,氟尿嘧啶(5-Fu)或放线菌素D(更生霉素)(KSM)效果较好,常用5-Fu每日28mg/kg,静脉滴注,共8日;或KSM每日10μg/kg,静脉滴注,共5日。刮宫前1-3日或刮宫后立即进行化疗,一般为l-2个疗程。

参考文献

[1]刘振銮.蒋洪梅.药物流产后滋养细胞肿瘤15例临床分析-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