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滞胃痛颗粒联合聚乙二醇电解质散治疗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作用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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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滞胃痛颗粒联合聚乙二醇电解质散治疗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作用分析

鞠中斌

莱州市人民医院中医科鞠中斌

关键词:气滞胃痛颗粒;聚乙二醇;肠易激综合征

[中图分类号]R574.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439-3768-(2019)-03-CR

随着生活节奏加快,人群中约15%~22%会发生肠易激综合征(IBS)[1]。IBS患者中又以便秘型最常见,多伴有腹痛、腹胀。IBS是一种功能性肠病,并没有器质性病变,发病机制至今仍未完全明确[2]。也正因此,因此单纯西医治疗尚无效疗法,临床上患者病情易反复,病史较长,严重者多影响患者生活质量。中医角度认为便秘型IBS主症主要由肝郁气滞所致,以肠为主要表现,中医治疗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以疏肝健脾为原则[3]。我们在临床工作中使用中成药气滞胃痛颗粒联合西药聚乙二醇电解质散治疗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了一定效果,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收集2017年3月-2018年9月在我院就诊的便秘型IBS患者。纳入患者满足:(1)罗马VI肠易激综合征诊断标准;(2)排便性状或频率满足便秘型IBS;(3)年龄大于18岁;(4)患者对研究知情,并签署书面同意书。排除标准:(1)存在腹部手术史;(2)肝肾功能严重不全;(3)既往缓泻剂依赖患者;(4)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根据随机数表法将满足上述要求患者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最终纳入对照组52例,其中男性22例,女性30例;平均年龄37.5±9.3岁;平均病程13~26个月。观察组共52例,其中男性21例,女性31例;平均年龄37.9±8.9岁;平均病程14~27个月。对照组和观察组在平均年龄,性别组成,平均病程方面差异具有可比性(P>0.05)。

1.2患者治疗方法

两组患者均进行基础治疗,调整饮食结构避免过度饮食和过油腻饮食,维持规律生活作息。对照组使用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治疗(10g,3/日,随餐服),治疗周期8周;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加用气滞胃痛颗粒(5g,口服,3/日),治疗周期8周。

1.3观察指标

开始治疗前记录患者腹痛、腹胀和大便次数和性状情况。治疗8周完成后,再次记录患者腹痛、腹胀和大便次数和性状情况,并比价治疗效果,同时记录患者用药期间的不良反应。腹痛评价采用下列方法:(1)无:无腹痛症状;(2)轻:腹痛不影响生活及正常睡眠;(3)中:腹痛影响一定日常活动;(4)重:腹痛导致无法进行日常生活。腹胀评价采用下列方法:(1)无:无腹胀;(2)轻:一周内出现1-2天;(3)中:一周内出现3-4天;(4)重:一周内4天以上。患者治疗后的腹痛、腹胀改程度评价如下:(1)显效:症状完全消失或上述评价改善2个等级以上;(2)有效:上述评价改善1个等级以上;(3)无效:评价等级无改善或加重。

大便性状使用Bristol分型进行评价(I型分离硬球;Ⅱ型团块状;Ⅲ型腊肠状;Ⅳ型表面光滑柔软腊肠状;V型软团状;Ⅵ型糊状便;Ⅶ型水样便)。

1.4统计方法研究资料使用SPSS19.0分析。计量资料用()描述,组间差异使用t检验;腹痛、腹胀、大便性状使用等级资料非参数Mann-Whitney检验,以P<0.05为有差异。

2.结果

2.1两组患者治疗后腹痛、腹胀改程度

经过8周治疗后气滞胃痛颗粒联合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治疗的观察组患者的腹痛(P=0.018),腹胀(P=0.000)程度显著优于单用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治疗患者,详见表1,表2。

表1患者腹痛治疗后效果比较

组别例数显效有效无效对照组5232(61.54%)14(26.92%)6(11.54%)观察组5217(32.69%)19(36.54%)16(30.77%)

Z=3.127,P=0.018

表2患者腹胀治疗后效果比较

组别例数显效有效无效对照组5236(69.23%)13(25.00%)3(5.77%)观察组5219(36.54%)24(45.15%)9(17.31%)

Z=3.361,P=0.000

2.2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粪便性状对比

治疗前对照组和观察组患者的粪便性状Bristol分级评定无差异(Z=0.183,P=0.855),治疗后观察组粪便性状Bristol分级较对照组升高存在差异(Z=2.856,P=0.004),详见表3。对照组和观察组治疗前排便次数无差异,治疗后观察组排便次数平均7.1±0.6次,对照组平均4.7±0.3次,观察组排便次数多于对照组(t=25.799,P=0.000)。

I型Ⅱ型Ⅲ型Ⅳ型V型Ⅵ型Ⅵ型对照组治疗前35(67.31%)12(23.08%)5(9.62%)观察组治疗前36(69.23%)11(21.15%)5(9.62%)对照组治疗后3(5.77%)12(23.08%)35(67.31%)1(1.92%)1(1.92%)观察组治疗后6(11.54%)24(46.15%)21(40.38%)1(1.92%)

2.3所有患者用药不良反应

纳入研究全部患者仅观察组中1例患者出现了腹泻症状,其他患者均未报告药物不良反应。

3.讨论

肠易激综合征是由于胃肠道动力学和内脏神经异常导致的常见疾病,主要伴有腹痛或腹部不适感,但并无器质性改变。目前西医对IBS治疗主要包括轻度导泻药、肠道动力药和改善肠道微生态制药物[4],但治疗均不理想,患者易出现反复。聚乙二醇是目前临床常用的导泻剂之一,具有较高的水溶性,对肠道无刺激性,无毒性,其主要通过固定肠腔内水分,增加粪便中的水分[5]。聚乙二醇对改善便秘型IBS症状具有一定效果。

而从中医角度来讲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属“腹痛”“便秘”等症,外感邪气、体虚劳倦所致气机郁滞,脾胃虚弱而有关[6]。肝郁气滞,脾虚不运,致通降失常、肠道传导失司而导致肠道干涩,引起症状。可见中医理论来讲肠易激综合征脾虚为本,肝郁为标。因此治疗使用应重点导滞顺气,调畅肝脾,消导通便。由《伤寒论》中经典方四逆散演化而来的气滞胃痛颗粒可以改善肝郁气滞,理气和血,恢复胃肠通降[8]。

因此我们从中西医结合角度,气滞胃痛颗粒联合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治疗便秘型IBS患者发现可明显较但用聚乙二醇更能改善患者的腹痛(P=0.018),腹胀(P=0.000)程度。对于患者排便次数和性质改善也存在明显作用。用药不良反应中,气滞胃痛颗粒联合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治疗患者出现1例腹泻情况,这可能与IBS疾病本身的腹泻与便秘交替特征有关,也可能与使用聚乙二醇电解质散导致有关。尽管如此,并不影响患者整体治疗效果。可见中西医结合治疗IBS疾病具有一定效果,而通过现代医学的研究也已经证实了气滞胃痛颗粒可以改善胃肠道功能,止痛镇静,疗效更安全[9],可见气滞胃痛颗粒可兼治标本,效果确切。

综上所述,我们研究发现使用气滞胃痛颗粒联合聚乙二醇电解质散治疗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可以改善患者的腹痛、腹胀体征和排便次数及性状。但由于肠易激综合征病程易出现反复,因此我们仍需要进一步进行长时间的观察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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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邓振华,常江.肠易激综合征的治疗进展[J].世界华人消化杂志,2016(19):3009-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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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丽梅.中西医结合治疗腹泻型肠易激综合征的临床疗效分析[J].中国医药指南,2012(32):279-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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