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供血环节对血液检测标本的质量保证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12-22
/ 2

采供血环节对血液检测标本的质量保证

杨红梅杨文勇

四川省广元市中心血站四川广元628000

摘要:血液检测是临床输血安全的有力保障,而为实验室检测提供高质量血液检测标本是确保检测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基本要求和前提条件。针对血站标本采集、运送、储存、检测过程的特殊性,提出加强采供血各环节管理措施,是杜绝血液标本质量出现问题的关键。

关键词:血站;血液标本;检测;质量保证

随着近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对血站投入的加大,血站实验室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2015年血液核酸检测在全国血站范围内全覆盖的要求下,对血液标本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就目前血站血液标本的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如何保证血液标本质量做如下探讨。

1.血站血液标本的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1标本来源的不确定性由于大多数献血者为临时决定献血行为,对其饮食、休息状况、身体状态等很难控制,很多因素均会影响标本检测结果。

1.2标本流转交接环节多由于血站的管理各不相同,标本有直接由采血人员交实验室的,或采血人员移交司机后由司机交实验室的;还有采血人员或运送司机将标本交血库暂存后,由血库交实验室的。如果标本流转环节较多,很容易出现交接不清、责任不明,很难规范管理。

1.3标本检测的及时性难以保证就我站情况而言,近10多年来除机采血小板在站内采集,全血采集均在流动采血车上进行,由于地处山区,从县区采集的标本运送至站内一般需要2-3小时,通常每天9点开始采血至下午5点以后标本才能陆续运送至实验室,当天难以完成检测。如果在酶免实验完成后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的及时性更难以保障,随着标本在2-8℃放置时间的延长其核酸检测的可靠性更加难以保证,这可能也是目前血站核酸检测出HCV和HIV阳性较低的原因之一。

2.保证标本质量的措施

2.1管理要求首先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管理程序和制度,强化培训,加强监督。因此我站早在2004就建立了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了全面的质量管理,在标本管理方面制定了《血液及血液标本留取和交接操作规程》以及《血液及标本运输操作规程》、《标本管理标准操作规程》,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制定了合格标本和不合格标本的界定标准。成立质管科并任命了一名质量监督员每月对操作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项或潜在不符合项,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跟进整改情况。每年定期开展体系文件的全员培训,加强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减少差错。

2.2标本的采集要求

2.2.1严格执行采血前登记制度无论街头采集或组织的团体采集,采血前均应当核对献血者身份。严禁采集冒名顶替者的血液。如果现场献血人员较多,可以临时适当增加工作人员,但必须将献血者本人相貌与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仔细核对。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居民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军(警)官证、士兵证、港澳通行证和台胞证以及外国公民护照等[1]。街头献血大部分为临时决定献血行为,如未仔细核对,将可能发生冒名顶替献血,导致献血本人与登记信息不符,标本信息的真实性不能得到保证,则不能确保该袋血液可追溯到相应的献血者,给输血造成极大安全隐患。

2.2.2必须从低危献血者采集血液尽管检测技术在不断提高,但仍然存在窗口期,应从源头入手,强调对献血者的筛选环节,保证采集血液来自于低危献血者,降低实验室的风险,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必须做好以下环节的工作:一是要在做好采前征询和履行告知义务,让献血者详细阅读健康征询表中的内容,向其告知安全献血行为的重要性,高危险行为不能参与献血的原因,由此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实现自我排查,动员自检不合格人员主动退出或延期献血。对于明知道不适合献血而不愿退出者,血站应宣传保密性弃血的必要性,畅通受理途径,采取保密性弃血措施;二是询问献血者献血前是否食用高脂、高蛋白的食物,是否饮酒,是否有充足的睡眠,是否剧烈运动和熬夜,是否服治疗药物,这些都可能引起ALT指标升高和干扰试验结果[2];三是进行必要的献血前血液快速检测,除《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规定外,可以增加梅毒、艾滋病病毒抗体的快速筛查;四是查询既往献血史,对于两次或两次以上献血的献血者,登录血液管理软件,可查询以往献血后血液检测情况,如有经血传播疾病相关检测指标不合格,则应屏蔽该献血者,永久排除献血行为。因此经过献血前咨询、告知、病史询问、既往献血史查询、体格检查和血液初筛这几个环节的筛选,既可最大限度的排除有危险行为的献血者及健康状况不佳或检查不合格的献血者,又降低了血液的报废率和血液的采集、检测、制备等成本,节约了医疗资源,同时提高了输血的安全系数。

2.2.3标本留取必须执行三核对必须保证血液标本、献血者、血液三者的一致性。第一次核对:在采血前,献血者在采血位就坐后,核对献血者相貌、有效证件、体检表三者是否相符,核对后体检表随人放置;穿刺成功血液通畅后,将检查表上的条码贴在血袋、血袋导管和留样试管,进行第二次核对:确认血袋、试管、导管、体检表上的条码编号是否一致,同时再次询问献血者姓名,确保与体检表信息一致。在采血结束后,将采血针刺入真空标本管内留取标本,在针和管不分离时进行第三次核对:将留样管条码与血袋条码、体检表上条码核对是否一致后,方可将采血针拔出留样管。

2.2.4标本的留取留取标本的容量应确保满足所需检测的项目,一般为4-5ml,贴签应规范,便于实验室血液检测过程中全自动检测系统正确读取条码。留取后要轻轻颠倒混匀数次,避免标本凝固和溶血。

2.3标本管选择应采用无菌、含EDTA或枸橼酸盐抗凝剂的试管,核酸检测最好使用无核酸酶的专用试管[3]。

2.4血液标本的运送要求血液标本应置于防水、防渗漏、放破损、耐高温、易于消毒的专用器具内运送,应与全血的运输要求一致,温度控制在2~10℃。运送过程中血液标本应加盖、固定,以防止血液标本倾倒、溢出、交叉污染。对检测靶核酸为DNA的标本宜在血液采集后8小时内运至实验室,为RNA宜在采集后4小时送至实验室[3]。

2.5严格血液标本的交接制度为避免交接不清,应尽量减少中间环,进行当面交接。交接双方核对标本数量、条码、是否有溶血现象、标识是否清晰、完整、规范,核对无误后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2.6检测前标本的处理

2.6.1对于问题血液标本的处理,如试管破损、条码粘贴不当、条码脱落无法识别所关联的标本、无血型标识、标本内加入非正常溶液(单采血小板标本在采集过程中留取将可能混入抗凝剂)、标本容量少于5ml、标本脂浊、标本凝固等不合格血液标本,送交人员应及时予以纠正。

2.6.2标本的离心、保存和检测时限要求。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ELISA实验项目标本离心处理后,应置于2℃~8℃冰箱内,保存时间不宜超过1周。检测靶核酸为DNA的标本,在2℃~8℃下可保存3天,而检测RNA的则应尽快检测,否则应分离出血浆于-20℃保存[4]。

2.6检测中和检测后控制检测中和检测后所有标本都要有分类标记加以区分,如初复检标本、复检再检标本、已检测过标本等。已检测过的标本,必须按规定保存。血浆标本的保存期为全血或成分血使用后二年,以备患者输血后发生输血反应、输血后感染疾病等问题时查找原因[5]。另外由于血液标本具有一定的生物危险因子存在,应建立和实施标本的销毁程序及销毁记录。

3.小结

血站血液采集工作环境具有流动性、不确定性、特殊性,因此血液标本从采集、留取、运送实验室直至检测前,需经过多个流转环节和较长时间,如何保证在上述环节和时间内血液标本控制满足质量要求,显得至关重要。正确的血液标本采集、留取、处理、储存等过程是保证检测结果准确的前提。血站应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加强人员的学习培训,做好献血者血液标本的采集、留取,将正确的血液标本送交实验室,加强实验室管理、严格执行检测前、中、后过程控制程序是保证血液检测质量的重要环节。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S]

[2]张妍,文国新,刘金保.自愿无偿献血者ALT升高与非病理影响因素的相关性研究[J].中国输血杂志,2013,26(2);156-158.

[3][4]李金明.实时荧光PCR技术[M].1版.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12.65,66.

[5]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S].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