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B超在诊断孕期胎儿畸形中的应用价值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12-22
/ 2

探讨B超在诊断孕期胎儿畸形中的应用价值

陈梅艳

陈梅艳

(湖南省茶陵县妇幼保健院湖南茶陵412400)

【摘要】目的:分析探讨B超检查在孕期胎儿畸形诊断中的临床应用价值。方法:选择2012年1月-2013年10月在我院接受B超检查的3960例孕妇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对胎儿畸形的检出率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在3950例接受B超检查的孕妇中,共有162例畸形儿被检出,检出率为4.09%。其中筛查出孕早中期、孕中期、孕晚期畸形儿各11例、121例、30例。有8例胎儿漏诊,漏诊率为0.20%。结论:孕期应用B超对孕妇定期检查,可提高产前畸形儿的检出率,有效降低生理缺陷胎儿的出生率。

【关键词】胎儿畸形孕期超声

【中图分类号】R714.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3)50-0125-01

B超检查是在产科中应用最为广泛的超声诊断方式。B超在临床诊断的应用中具有费用低廉、操作简单、安全无损等诸多优点[1]。在孕期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可观察到胎儿各器官及部位的发育情况,是进行胎儿畸形诊断的首选方法。本次研究中,我院对3960例接受B超检查的孕妇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对胎儿畸形检出率进行分析总结,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2年1月-2013年10月在我院接受B超检查的3960例孕妇临床资料作为研究对象。年龄:20-41岁,平均(30.5±5.8)岁。所有孕妇均在妊娠11周6天-38周时接受B超检查。入选孕妇在年龄、文化水平、生活习惯等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本次研究采用GE公司生产的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GE临床版(经腹4C探头3.5-5MHz)对产妇进行B超检查。3960例孕妇分别在妊娠11周6天-14周、18-26、28-34周接受相应的B超检查。行B超检查过程中,选用胎儿检查程序,孕妇取孕妇取仰卧位。应用探头对胎儿身体各个器官、部位、组织等进行全面、仔细地扫查。按扫描检查按头颅、颜面、脊柱、胸腹部、四肢、羊水、胎盘、脐血流、胎儿心脏的顺序逐步进行。检查胎儿各个器官的发育情况是否正常;对胎儿双顶径、头围、小脑、、颅后窝、眼内距、腹围、股骨、肱骨、胎心率、房间隔进行测量(11周6天-14周孕期胎儿对双顶径、头围、NT、腹围、股骨、肱骨进行测量),检查其生长发育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对胎儿心脏及颅内结构、颜面、脊柱、肺脏、肝胆、胃泡、肾脏、肢体进行全面、仔细的扫查;并对胎盘位置、脐带人口、宫颈内口进行准确探测,并对其相应的厚度、成熟度、羊水指数等情况进行相应的测量。临床上易发生畸形的器官或部位需进行反复性测量和探查,应用多切面按顺序的方式对胎儿的部分器官或部位进行全面性观察和检测,提高诊断的准确性,降低误诊、漏诊的发生率。

1.3统计学分析

研究数据使用SPSS16.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采用t检验处理计量资料,计数资料使用X2检验,以P<0.05作为具有显著性统计学差异。

2.结果

在不同孕期接受B超检查结果为:共有162例畸形儿被检出,检出率为4.09%。其中筛查出孕早中期、孕中期、孕晚期畸形儿各11例、121例、30例。有8例胎儿漏诊,漏诊率为0.20%。

3.讨论

在妊娠期间,各种内在或者外在的原因都有可能造成胎儿出现畸形。胎儿畸形的表现包括生理、结构及形态方面的发育出现一定程度的异常情况。胎儿畸形不仅会对胎儿生存质量、生命安全、家庭负担造成严重的影响,同时会给社会加大负担,影响整个社会的人口素质[2]。

导致胎儿出现畸形的原因除孕妇自身因素外,环境因素的影响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在日常生活中,垃圾、农药、各种辐射等污染也会对胎儿的正常发育产生严重的影响。因此,在怀孕期间,孕妇定期接受B超检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B超检查可有效提高产前对胎儿进行畸形筛查的准确率,有效降低畸形儿的出生率,降低家庭及社会的负担,促进社会整体人口素质的提高。

多年来,传统临床上应用于对胎儿畸形进行检查的方法及手段有遗传学检查、绒毛检查等等。但是传统检查方法对母婴具有不同程度的不良影响。孕妇在接受检查会均会出现相应的不良反应,因此,传统胎儿畸形手段具有较大局限性[3]。应用B超对孕妇进行胎儿畸形检查具有检查便捷、价格低廉、创伤微小、准确性高等诸多优点。因此,该种手段进年来在临床上的应用越来越普遍。随着超声诊断仪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其检查的分辨率的大了很大的提高。在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可实现对胎儿各组织和器官进行全面、详细的扫描。同时可对胎儿胎心率、双顶径、头围、小脑、颅后窝、腹围、股骨、肱骨等进行全面、具体的测量。在检查过程中,胎儿的头面部、胸腹部及脊柱、心血管、生殖、泌尿、肌肉骨骼等多种系统都可得到系统、准确的扫描和探测。彩色B超检查尤其可对胎儿心脏的血流动力、心腔结构、心脏功能、四肢发育等的异常情况进行较为精确的诊断。B超检查价格低廉、准确性高,但其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彩色B超检查有相应的适应证,通常情况下,孕妇在妊娠超过11周6天后才能进行相应的彩色B超检查(孕早期根据需要行黑白B超检查),胎龄较小时进行彩色B超检查对孕妇及胎儿均具有一定的不利影响。当胎龄超过11周6天后,孕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有规律的检查,对胎儿的发育情况进行有效观测,降低畸形儿的出生率。

目前,在临床实际应用中,任何产前检查手段均为辅助检查措施。检查技术、仪器、操作人员、孕妇自身状况等均对检查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进行B超检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部分胎儿畸形未能及时得到发现,也就是不可避免地出现一定程度的误诊、漏诊等情况[4]。因此,医院应不断更新和引进先进检查仪器,加强对检查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学习及培训,不断增强超声检查人员的技术,同时熟悉并掌握受检者的具体情况,对孕妇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检查,提高检查结果的准确性,确保畸形儿能得到及时发现和筛查。

综上所述,在妊娠期间,定期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可有效提高产前畸形儿的检出率,降低生理缺陷胎儿的出生率,为家庭和社会减轻负担,提高社会整体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1]付小红.50例胎儿畸形的超声诊断与分析[J].中国医药导报,2012,9(26):506-507.

[2]陈桃英,车国卿.按顺序排查法超声诊断胎儿畸形[J].中国超声诊断杂志,2012,4(33):418-419.

[3]吴晓妍.孕中期超声诊断胎儿畸形的临床价值分析[J].当代医学,2011,3(03):538-539.

[4]许爽,姜伟.孕中期超声诊断胎儿畸形的临床价值分析[J].中国医疗前沿,2013,1(12):10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