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施策两手发力全面推进民勤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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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施策两手发力全面推进民勤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王希鹏

民勤县水务局甘肃民勤733999

摘要:结合民勤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具体实施情况,总结民勤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出一点建议,为以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供决策参考。

关键词: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做法;成效;建议

民勤县三面环沙、降水稀少、蒸发量大,全县辖18个乡镇、248个村,总人口27.3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91万人。总面积1.59万平方公里,其中各类沙漠及荒漠化面积占90.34%,绿洲面积仅占9.66%。民勤县是全国最干旱的地区之一,县域经济之兴与水利发展息息相关。自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批复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试点各项任务推进有序。

一、主要做法

1.严格初始水权分配。我县依据《武威市县级行政区2015年2020年2030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和《武威市2018年水资源配置意见》的精神,制定了《民勤县2018年水资源分配方案》,确定2018年全县水权总量控制为3.591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总量为2.436亿立方米,地下水总量为1.1552亿立方米。全县综合灌溉定额控制到410m3/亩以内,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1。全县坚持水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匹配,实行以人定地、以地配水的农田灌溉配水办法,将水权细化分解到乡镇、村社、农户、机井和地块,形成了县、乡、村、户四级水权分配体系,建立实名制配水制度,共核发实名制水权证5.89万本。

2.加强水权监管落实。水资源分配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属地和归口管理。用水总量采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和“谁不坚决就否决,谁不作为就让位”的考核制度。将水权、水量、水价、水费纳入审计项目,实行年初预算、年内审计、年终决算、年度调剂。用水监管实行乡镇、水、电、司法、国土等基层单位组成的乡镇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与灌区水管单位构成层层监控、层层总量不突破的用水监管机制。水政执法实行层层划分网格,明确管理人员和职责任务的“网格化”管理模式。

3.智能双控,精准计量,保障水价形成新机制。智能化计量设施是我县水权落实和实现轮次水量控制的重要保证,通过地下水机井智能化计量控制设备的安装。实现了地下水取用水量的精准化计量和智能化控制。同时以机井电表电量校核取水量,实行以水定电、以电控水的水电共管和智能化计量控制的取用水双控管理措施,以实际用水量的精准计量保障水价政策的全面落实。全县地下水水资源费由改革前的0.01元/方调整为0.02元/方,地表水水价由改革前的0.24元/方提高了0.266元/方,地表水达到了成本水价。

4.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在试点区推行《民勤县农业用水精准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民勤县农业节水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通过从水资源费、差别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收入、农业水费收入提留、各级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节水基金、水权转让收入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对采取节水措施、调整种植结构、促进农业节水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或用水户进行农业用水补贴和奖励。补贴标准为:地下水水价补贴50%,每方补贴0.087元;地表水水价补贴30%,每方补贴0.072元。奖励标准为:节水达到10%的,节余水量按现行水价的20%进行奖励,地下水0.0348元/立方米,地表水0.036元/立方米;节水达到20%的,节余水量按现行水价的40%进行奖励。

5.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我县按照用水专业合作社的组建程序及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办法,将全县18个乡镇的248个农民用水者协会组建成立为农民用水专业合作社。并通过资产评估、产权界定、颁发产权证,将小型水利工程的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和管理权落实到具体的农民用水专业合作社。同时引导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挥带头作用,通过实现农业规模效应,逐步提高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专业化程度,提升工程管护水平,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

二、取得的成效

1.通过水权制度改革,用水目标不断实现。通过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把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让“红线”变成刚性约束,将水资源使用权分配到每个用水户,使用水户的水权在用水时间、用水类型以及用水地点上均得到了量化,实现了“计量供水、配水到户、收费到户、开票到户”的精细化管理,促进了总量目标实现。

2.通过水价制度的改革,农民收入逐年增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初步建成以日光温室瓜菜、民勤羊肉为主的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以肉羊、蛋鸡、甜瓜、蔬菜、人参果等为主的优势产业。农业单立方米水效益由2007年的3.45元提高到2018年的20.49元。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177元,较“十一五”末净增6232元,实现了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双赢的目的。

3.通过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的全面落实,节水意识明显提高,地下水位止降趋升。通过全面实行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促进了用水户的节水意识,全县用水总量由2006年的7.44亿立方米减少到2018年的3.5812亿立方米。全县76眼地下水位观测井观测数据显示,2018年底全县地下水位累计回升了0.379米。省水文局设置的青土湖地下水位观测站观测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青土湖地下水位埋深2.92米,较2007年上升1.1米。

4.通过地下水和地表水计量设施的配套完善,实现了水权的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化计量。通过全面更新改造地下水智能化计量设施,修建地表水量水断面,实现了地表水斗口和地下水井口的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化计量,试点区农田灌溉综合配水定额由改革前的415方/亩,下降到现在的400方/亩,农业水费收取率由改革前的60%上升到90%以上。

三、意见建议

1.广泛的宣传引导是推进改革的重要基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如果宣传解释不到位,难免产生阻力,要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整体设计讲清楚,把“建立补贴机制与完善价格机制并举”的对策讲透彻,让农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为自己谋福利,从而树立节水观念和节水意识,提高用水户有偿用水、节约用水的自觉性,打心眼里支持、关心、参与改革。

2.完善的水利设施是精准计量的重要保障。没有完善的末级渠系和完备的计量设施,按方收费、分类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等有利于节水的计价方式就无法实施。虽然在试点选择上明确要求遴选“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工作扎实,地表水灌区骨干工程状况良好、设施较完善”的县区,但总体看末级渠系还不够完善,特别是要扩大示范面积或整县推进,还需要加大末级渠系配套力度,打通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供硬件支撑。

3.精细的水权管理是促进节水的基本前提。从改革的实践来看,仅搞水价改革,不搞水权分配,从总量上不能节约用水,而且增加水费收入的诱惑反而会刺激水管单位增加供水量。我们要根据本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农业生产发展实际需求和节水技术应用等情况,在留足生态用水、不超采地下水和适当预留未来发展用水的前提下,科学核定本区域的农业用水总量,实行用水总量“封顶”,树立群众用水底线思维,通过水价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

4.规范的用水组织是工程运行的有力保障。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重要主体,必须规范建立,依法到工商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承担工程管护、用水管理、协商定价、水费计收等责任。近年来大量青壮劳动力外出务工、土地流转加快以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股份合作等新型经营形式出现等,我们要通过创新组织发动机制、项目管理机制、运行管护机制等,鼓励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