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出台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泰州市建设局检察院监察局三部门联手打击建设市场不良行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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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建设领域的反腐倡廉工作,泰州市出台了《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并建立建设、检察、监察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此举在全省尚属首例。今后,参与建设市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行贿、受贿、渎职及扰乱建设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除了将依法受到刑事和行政处罚外,其不良行为还将被记人单位或个人信用档案,并根据其情节和性质在“泰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和各级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3个月至2年,必要的还将在新闻媒体上向全省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