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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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

向明

向明

(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东莞523925)

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高速公路的建设范围逐步扩大,与此同时,在高速公路建设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暴露出很多问题,急需完善。因此,对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问题进行探讨,意义重大。

关键词:高速公路;合同管理;问题;策略

前言

在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往往非常重视技术管理,而对于合同管理不是非常重视,因此在后期施工的过程中会产生非常多的纠纷,本文重点对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探索,目的是提高项目管理质量。

1高速公路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是高速公路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其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必要性总结为以下的几个方面:

(1)因为合同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能够受到保护,所以合同中要对工程项目发包商和承包商之间的利益关系作出详细的规定。必须具有法律效益,这样通过合同来约束和规范双方之间的行为,更好的保障工程的稳定的进行。

(2)双方之间建立的合同是双方日后洁解决纠纷的依据和凭证,双方之后任何的行为和工作都必须严格的按照合同进行,这样能够有利于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

(3)合同中要包含了工程项目建设的细节,如施工的日期、项目竣工的日期、工程造价等问题,这样通过合同能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经济问题提供法律凭证,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经济纠纷现象的发生。

一方面,工程项目的发起者和承包者在项目上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利益,所以双方要想提高自己的经济效益,就必须要做好高速公路的合同管理工作。

2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合同意识淡漠

这是比较前提性的问题,即合同双方都缺乏法律意识或合同意识,将合同片面的理解为形式化产物,在履行上自然缺乏责任意识和维权意识。从目前所实施的公路建设施工合同范本来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都是用来约束发包方的,其中大量的条款是对承包方义务的强化和集中提醒。相反,对业主的制约条款相对偏少,尤其是关于业主违约、需要赔偿等方面的规定非常模糊,并缺乏有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制裁处罚办法。而且伴随着公路建设竞标市场的不正当竞争愈演愈烈,非平等的合同条件等问题频发,也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诸多困难因素,加之承包商严重匮乏自我保护意识,索赔意识淡薄,必然造成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另外,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

2.2制度建设滞后,约束机制真空

当前公路工程项目整体上趋于不规范的混乱状态,纠纷四起,合法利益得不到保护,归根结底是制度真空。合同分级管理、归口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签合同很容易,合同管理程序却不明确,以及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准入与评估步骤。另外,还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这就是约束机制真空的问题,即在工程合同管理中仍没有完全跳出以言代法、以政代法的圈子,缺乏强有力的法制手段。特别是近两年,公路工程项目在招投标工作中仍存在公开不公正,有的地方过分的行政干预,地方保护主义以及非法中介活动、内部监理的弄虚作假等问题,给公路建设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2.3人才匮乏,素质不高

人才是项目管理中的最大的影响因素,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尤其是公路建设,合同管理涉及了较多的内容和较为广泛的专业面,必须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的项目管理人员来支撑。然而一定数量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却匮乏专业技术人员并管理合同的人才储备,以及合同管理人员缺少专业培训,甚至将合同管理简单化的理解为一种事务性工作。还有的合同,负责人直接拍板并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缺乏基本的重视。一旦发生合同条款方面的纠纷,一些必要的法律支援的空白的。同时,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不仅涉及到专业的土木工程技术知识,而且还涉及到法学、管理科学和经济学等专业学科,因而合同管理工作自然是这些知识系统的有机结合与综合运用。目前公路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人员多是搞土木工程技术出身,参加专业管理的年限较短,缺乏必要的法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相关知识,根本谈不上心应手、游刃有余的工作。

3加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对策

3.1加强对承包商的准入机制的管理

合同管理的优化,首先就是优化合同的双方,尤其是承包方的资质,即“严把质量关”。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宏观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数量与质量,根治当前公路建设市场上过度竞争衡与供求失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价压级。这就需要各级建设部门尤其是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提高“准入门槛”,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其规范、健康发展。

3.2机械租赁以及劳务方面的合同管理

(1)做好机械租赁合同管理

在高速公路的建设过程中,要使用到很多机械设备,这就要确立相应的机械租赁合同,并做好机械租赁合同的管理工作。在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时,要对租赁价格、机械设备的型号和名称进行详细的规定,并且在合同中对机械设备的加班台班的计算方式进行明确规定。一旦开始施工,为了调整工程进度,必然要出现机械设备连轴转的情况,需要机械设备加班,如果没有对加班台班的计算方式进行明确,很容易造成结算时的经济纠纷。在机械租赁合同中,还应该对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费用进行明确的规定,避免支付中产生纠纷。当前一般的做法是在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由承租方承担所有的进出场费;如果超过了三个月,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承担进出场费用的一半。

(2)做好劳务合同管理

项目经理部在签订工程劳务合同之前就要详细的讨论高速公路建设的投资内容、进度和建设质量,以此作为劳务合同管理的依据。要通过集体研究,对合同内容的要求和施工队伍的选择进行讨论,选择最合适的施工内容,尽量使用公开招标的形式来选择施工队伍。要对施工队伍的施工能力和社会信誉进行调查,尽量选择资金充裕、技术力量雄厚、信誉好的施工队伍。要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核,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来选择施工队伍。要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反复的论证,包括违约责任、安全条款、税收条款、工程款支付和结算办法、工程造价、质保金、质保期、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等等。

3.3合同管理人员的选拔和上岗管理

这是优化合同管理的核心所在。强化和提高专业管理人员的素质,自然会对整个管理起到支配性提升。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全面实行合同管理人员科学选拔、集中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自然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科学化成效的重要创新举措。加强合同管理从业人员培训,使之掌握必要的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转变观念,特别是增强法制观念和科学理念,建立一支精于业务、高于素质的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队伍。

3.4全面加大合同管理力度

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交通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立法是力度的最大保障。应建立健全公路工程监管理组织机构,不妨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由司法机关、公证机关、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共同组成公路建设监管委员会,负责对各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全过程的监督。

4结语

总之,合同管理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强化职工法律意识,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就能得到保障,企业生存和发展就步入良性轨道,公路建设市场的秩序就会越来越规范,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也就有了根本保障。

参考文献:

[1]侯黎阳.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不足及改进措施[J].交通世界(运输.车辆),2012(Z1)

[2]刘志坤.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J].城市道桥与防洪,2014(07)

[3]曾波.常见高速公路合同管理问题分析与处理[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