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设工程中消防问题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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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工程中消防问题的思考

张涛

张涛(1982.6.14---)

河北省邯郸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河北省邯郸市056000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进步,近年来全国建设工程项目逐渐增多,如楼房建设,厂房建设等。而建设工程中的消防问题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良好的消防防火措施是防范火灾隐患的重要基础,也是构筑安全社会的重要举措。本文主要针对建设工程中存在的消防问题,就如何提高建设工程消防监督质量管理的途径进行探讨。

关键词:建设工程;消防问题;消防监督;

前言:2009年5月1日,我国实施了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建设工程中的消防问题提出了新的标准。从新《消防法》中对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提出的严格要求可以看出国家对建设中消防问题的高度重视。该法律的实施使建设工程中的火灾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改善。

新修订《消防法》的内容及意义

新修订的《消防法》的最大亮点,就是确定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原则。“政府统一领导”主要是进一步具体化了各级人民政府的消防责任。“部门依法监管”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政府其他部门都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消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单位全面负责”是指每个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消防演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和组织扑救。“公民积极参与”是指任何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任何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建设工程中存在的消防问题

2.1对工作人员的分析

首先,调试人员工作不够细致。建设工程消防设备安装以后一般都由厂家进行最初的调试,调试人员常常同时为多个不同的工程设备进行调试,许多问题混杂在一起容易出错甚至张冠李戴。其次,遇到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不符合规范时,调试人员如不能妥善处理,往往就留下隐患。同时,消防设备维修人员专业知识欠缺,自动消防系统的管理和操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不足,对系统的故障和损坏,往往是将设备停用而不是及时进行修复,同时未能定期对系统设备的功能进行测试,不能及时发现系统设备的故障。

2.2对安全评估的分析

首先,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重点单位存在着单位消防治理主体不明确,职责不清,制度不落实、不健全,无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的归口治理部门,人员流动性大,致使单位的消防治理工作无连续性。其次,建设单位未能按《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1号令)的规定建立健全相关的消防组织机构、档案台帐、检查巡查记录、疏散及灭火预案等,导致相关责任人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责任制,对单位内部消防器材、设施使用和运行状况不熟悉,一些消防器材、设施的缺少必要的检查和维护导致其不能正常运行的现象也很常见。

2.3对消防设计的分析

首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先天不足。建设工程建筑防火设计及自动消防系统的设计过程较为复杂,一个项目往往由多个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完成,导致设计思路不统一、不连贯,产生许多遗漏和缺陷。其次,在新老建筑设计规范及相关消防规范更新阶段,设计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对规范的理解不同,致使设计中出现一些消防问题。其中一些主要的原则性问题虽然在消防审批中进行了修正,但是还存在许多细节性的问题没有相应修改,这样在工程项目竣工后就会成为先天性隐患。比如,有一些消防联动设备是楼宇进行自控的,设计时将消防控制信号和楼宇信号由同一个受控器件接受,不能体现消防信号优先。

2.4对其他问题的分析

首先,习惯性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火灾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排除。近几年,通过消防部门严厉整治歌舞厅、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所使一些消防违法行为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而仍然有使用自动消防设施的的单位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限的情况,同时存在消防违法行为的整改不及时,导致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排除。其次,消防控制室等重点部位人员流动大。一些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的人员,因工作需要频繁调动,给安全留下了隐患。还有一些单位将消防控制室交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这部分人员大都是临时工且文化素质低,根本不能掌握自动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知识。

提高工程消防监督质量的途径

3.1主管部门加大对消防问题的重视

建设单位要严格规范人员管理,消防施工及维护人员必须通过消防部门的培训,要具备专业消防知识,掌握系统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取得从事消防工作的上岗证。同时,对消防系统要定期测试和维保,并且做好测试记录。

3.2增强设计单位的防火意识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单位必须严格贯彻落实《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就疑难消防难点及时和消防部门及相关专家沟通协商,理论联系实际,做到“知行合一”,避免先天性火灾隐患的发生。

3.3大力宣传消防知识

以新《消防法》为契机,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灵活多样、入情入理的消防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掌握消防基本知识,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常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素质。同时,加强社会消防宣传阵地建设,抓好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消防专版、专栏建设,做好消防舆论监督和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网络宣传。

3.4强化监督部门的工作

首先,监理职责履行不严。部分监理公司对土建、结构、水暖、电气等相对传统专业的监理比较认真,但对消防工程的监理则重视不足。其次,由于目前消防技术飞速发展,而监理人员业务水平没有及时跟上,对新的消防产品和技术没有及时掌握,不能够提出专业的监理意见,发挥不出监理应有的作用。最后,对设计实施监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监理机构不能淡化设计图纸的评审程序。同时,强化施工管理施工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系统在投入使用后的故障率和可靠性。选择资质优良并且具有丰富经验的单位进行施工,加强组织管理,并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勘察,与设计图纸进行比较,做出确实可行的施工方案。

4.构建安全的无火社会

目前,在技术手段上应针对不同建筑的防火等级、不同的高度、不同的使用状况和我国的国情、外墙保温材料的产业技术现状,在大力推行建筑节能减排之时,采取多种防火技术组合的方式,达到相应的防火安全等级,努力构建一个无火社会。

5.结语

火灾问题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所以如何避免火灾的发生成为当今的热点问题。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是十分复杂的体系,涉及到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社会消防技术等一系列问题,需要的不仅是国家颁发的《消防法》,更是人们的消防意识,从主管部门,消防意识,管理监督等各个层面来逐渐减少火灾事件,共同构建美好的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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