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举办首期“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班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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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和《人事争议仲裁员管理办法》,推进全市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全面开展,近日,西安市举办了首期“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班。来自市属区、县人事(劳动)局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人、业务骨干及市属各委、办、局、人民团体人事部门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同志共30多人参加了培训。这次培训历时5天,结束时进行了考试,对考核合格者颁发了人事争议仲裁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