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的做法与体会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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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的做法与体会

曹瑞琨

曹瑞琨(灵山县妇幼保健院广西灵山535400)

【中图分类号】R197.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1)16-0357-01

【摘要】《出生医学证明》是人生第一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依法统一制发,规范证件的内容,正确使用《出生医学证明》对加强母婴保健工作,规范出生人口登记入户有重要意义。建立相关的《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规范管理程序,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制度管理,并提出了相应的问题和对策。

【关键词】出生医学证明依法管理

1具体做法

1.1建立制度,规范程序,依法管理

我们依照上级部门要求,我院负责全县范围内23个医疗保健机构《出生医学证明》证件的订购、监督、管理工作,设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认真执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发放制度和职责,严格按照发放流程发放《出生医学证明》,改进管理方法,采用电脑打印,整理入档。要求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及时凭分娩记录或者首次签发登记表和有效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接产单位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每一个接产单位负责本单位《出生医学证明》的打印、发放,设置专职人员负责,按照栏目要求准确打印和发放。《出生医学证明》按照要求必须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方可生效,出生证图章交由专人负责,章证分开管理,相互监督。购进的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由仓库管理人员管理,领取造册登记,做到进出数量相符。

1.2做好预订计划

我县到钦州市妇幼保健院购置《出生医学证明》空白证件。每年年底11月份做好第二年《出生医学证明》订购计划,要求每个接产单位根据每年接产情况,预定次年《出生医学证明》数,保证证件提供,我院集体全县各单位预订数统一上报市妇幼保健院。

1.3认真做好发证、统计上报工作

重视指导与督查,按照广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质量检查评分标准认真自查,并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年度全县范围内各单位随机抽取10份《出生医学证明》进行质控检查,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加强报表统计及《出生医学证明》备份工作,按季上报发证数据资料,数据准确,同时做好废证的统计、回收,按要求做好登记并保存废证,到年底集中上交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

1.4做好补证、医疗机构外出生补发证件工作

我县严格按规定程序做好补发工作。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历年补发证工作,由县妇幼保健院负责,根据钦市卫(2010)156号文规定办理,经村公所、镇政府及民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资料齐全方可办理。

经过多方努力,我县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已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由于不断规范管理方式、不断加强管理力度,发放、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做到了证孩相符,未发现伪造、变造、倒卖、转让、出借、使用非法印制《出生医学证明》等现象发生。

2近三年来灵山县《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

由表可以看出,全县《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率达标,废证率不超标。

住院分娩率隧年提高,《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率也应该是隧年提高,由于2010年全市范围内《出生医学证明》空白证件供应不及时,造成住院分娩的产妇,未能及时领到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导致2010年《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率比前两年偏低。

历年出生当年补发,随着人们对《出生医学证明》重要性日溢提高,2010年11月份全国人口普查的到来,导致了大量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儿童急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从2010年8月份开始群众到妇幼保健院来要求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所以出现了2010年历年出生补发证突然增多,达到4154本。

3问题及对策

3.1今后应加大宣传力度,告知孕妇及其家属及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同时将《出生医学证明》的有关信息作为产前保健的重要内容,指导产妇及其家庭做好新生儿正式姓名等准备,减少更名现象。孕妇学校的课程中特别强调领取《出生医学证明》重要性、领取程序内容,提高群众对领证重要性的认识,从而提高领证率,按期自觉申领。

3.2在历年各种原因造成的废证中,因机器故障、办证设备致废证占有一定比例,定期检查、更新、维修打证机器是减少废证的主要措施,打印错误也有一定比例,所以要有专职打印人员打印《出生医学证明》,减少由于打印错误发生废证。

3.3产房设专人负责发放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知,并详细告知注意事项及办证时间,出院时由当班护士督促产妇在产后7天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并带齐相关法律证件,提高办证效率。

3.4使用电脑管理《出生医学证明》是实行《母婴保健法》,管理好法律证件所必需的,是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手段,提高了每张证明内容准确性,且便于资料的统计和归档管理,并做备份,遗失补发时可随时核查,提高了《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质量,令群众满意。另外我县坚持做到章证分开管理,杜绝私下倒卖《出生医学证明》和出具虚假证明的违法现象。

3.5为避免录入过程中将婴儿的名字写错,婴儿的姓名由产妇或家属填写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知》的表格上,管理人员在全部信息录入电脑时核对父母亲身份证,父母亲身份证复印件留下存底,保证准确性。

3.6做好“降消”项目、“孕产妇保健”公共项目等妇幼新项目工作,杜绝家庭接生,提高住院分娩率,以提高《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