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市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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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市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谢伟张虎虎雷强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川成都610000

摘要:“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城市化建设的关键阶段,鉴于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存在的密切关系,客观上让人们加强了对市政管理的重视程度。事实上,科学完善的市政管理体制、体系不仅有利于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物质文明成果,同时也象征着一个国家现代化建设水平的高低。本文中笔者结合我国当前市政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分析,并就解决方法提出一点建议,以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市政管理,城市化,存在问题,解决方法

十八大以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国市政管理工作取得了巨大进步,政府层面出台了一些有效地管理措施,极大地提升了城市形象,表现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良好风貌。但同时,基于历史遗留和时代进步,一些“老问题”、“新问题”呈现出更加复杂的融合局面,这对新时期我国市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一、我国市政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基于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社会变化,我们可以概括地认为经济要素是推动城市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同时经济发展和城市发展的步调是一致的,相辅相成、相互影响,它们又都存在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特有制约性。在过度重视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就容易忽视市政管理的完善建设,造成交通堵塞、环境污染、治安混乱等,本质上,这是政府职能偏离为人民服务宗旨造成的,也强调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市政管理为代价。

结合十八大依赖我国市政管理发展现状,主要问题集中在三个领域。

(一)市政管理法制建设较为滞后

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通过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依法治国”的口号与实践更为密切的联系起来,法律价值、作用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这对于当前我国市政管理法治建设严重滞后的现象是一个鞭策。结合现状分析,从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各级政府及管理部门将大量资源投入经济发展领域,包括行业规章制度、地方性法规等频频出台,却严重忽视了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市政管理法制建设——尽管,在一些方面经济发展有利条款也作用于市政管理方面,但一直处于效率低下、效果不佳的状态;尤其是“十三五”以来,社会产业全面转型升级过程中,不断涌现的新问题、新现象,导致市政管理对完善的法律体系的需求更为迫切。

市政管理法制建设滞后的原因很多,其中,较为明显的因素是单纯依赖行政手段,即主管部门在市政管理中过分依赖行政权力,形成“堵大于疏”的局面,在很多层面造成市场调节失灵;同时,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在不断改革、健全,但政府行政权力干预下,一些职能主体仍然有影响市场经济活动的能力,如地方性保护、区域垄断等,由此造成畸形的经济发展形态,并不断反映到市政管理法制建设层面。

(二)市政管理监督机制有待完善

监督机制的存在是为了防止权力“任性”,考虑到接受监督主体(主要为政府机关)的特殊性,监督机制除了要与市场相匹配,还要考虑它在行政管理领域的可行性。实践中发现,我国法律法规体系中“监督机制”往往处于最薄弱的环节,从配套机构到执行能力,存在很多的不足;例如,多层次机构设置导致人员冗余、效率低下,尽管有条件引入信息技术资源,但实际运转中依然依赖传统老旧方法,再例如,各部门、机构之间职能交叉,有时候甚至形成监督权力纷争,造成无法正常执行市政管理工作,比如说网络上频频出现的城管、交管职能部门的执法冲突。

此外,监督机制不完善还表现在职能实现层面,市政管理行为中可划分三个不同实践阶段,分别是事前、事中、事后,良好的监督机制运行应该是三个阶段同时关注,并重点加强事前预防,事中次之,事后又次之;然而现实中我们不难发现,市政管理监督机制完全“颠倒”,即更主要采用事后补救的方式,甚至成为行政机关处理市政管理事物的“常态思维”,大部分采取经济补偿的方式解决,简单粗暴而没有科学改进性。这种方式造成的不仅仅是经济损失,还会造成行政组织中消极怠工、管理被动。

(三)市政管理的民众参与性薄弱

市政管理的责任不完全在于政府机关,人民群众也是重要的参与者。基于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特征,广大民众生活在城市空间中,也应该具有主人翁意识,主动承担市政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市政管理中民众参与性十分薄弱,抛开历史原因造成的国民素质较低因素,还与缺乏引导有重要的关系。一些市政管理意识觉醒的民众并没有参与的途径,如占道经营、不遵守交通规则、乱丢垃圾等问题,举报之后无法彻底根除,久而久之也就导致了参与积极性的丧失。

二、我国市政管理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法

(一)强化市政管理法制体系建设

遵循“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市政管理中拥有完善的制度是必要的前提条件,一方面,我国政府层面应该加强该类制度的高层次法律保障,特别是完善的法律理论支撑,用以改变当前实证管理规章制度效率等级低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制定专门的实证管理法案,结合本地城市建设发展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对已经出现、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规范,提供解决纠纷的可靠依据。

同时,在现有法律法规中进行完善,实现有法可依,对于一些不适应当前中国社会尤其是城市管理的内容进行删除,并加强对国外先进市政管理经验的学习、借鉴。

(二)建立健全市政管理监督机制

充分认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意义,改变当前市政管理监督中的事后补救方式,消除其常态化存在的空间、要素,并结合存在的问题建立起事前、事中配套的监督体制。

此外,对涉及到市政管理监督工作的机构、部门、组织展开统筹,如果发现重叠或不作为的现象,坚决进行取缔或采取重组的方式;以此为基础,规范监督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加强上下级之间的相互监督,最重要的是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开辟社会监督渠道,如在市政管理过程中对所做出的决策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群众举报、意见和建议等;此类措施的执行,有助于提高公众参与市政管理的积极性,也能够对直接工作人员产生监督作用,从而维护城市运转的正常秩序。

(三)唤醒广大社会民众参与意识

在建立健全市政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还应该积极地进行宣传教育,唤醒广大社会民众的参与意识,如政府所制定的实证管理政策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改良意见。实践证明,群众参与是最有效、最深入、最广泛的管理机制,同时也是一个良好的教育机会,可以让每个人从自身做起,自觉地维护城市形象、遵循管理规章制度、提升个人道德水平。

此外,加强市政管理的数字化工程建设。从世界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看,均有力地推动了这些国家数字城市的快速发展,推动了这些国家市政管理数字化的建设。各国城市政府还采用先进的电子技术和方法,进行市政管理数字化系统的顶层设计。顶层设计有效地对技术标准、开发过程、数据结构等进行规范,为市政管理数字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三、结束语

总体而言,我国已经进入了城市化发展的快速期、关键期,城乡二元体制被不断打破,城市作为我国民众未来共同生活的环境,市政管理发挥着重要的安全、舒适、便捷保障作用。在市政管理实践中,要同时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大主体调节的作用,同时积极呼吁民众参与,尤其是针对个人素养的提升,为城市化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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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常志强,陈维东.浅析我国市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07):78.

作者简介:

谢伟(1982-),男,汉族,本科,工程师,主要从事市政项目管理工作。

张虎虎(1985-),男,汉族,本科,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市政基础建设技术工作。

雷强(1988—),男,汉族,本科,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项目管理后勤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