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安全管理问题浅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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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安全管理问题浅析

何峰

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广东南雄512499

基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尤其重要,各种习惯性违章和装置性违章造成的人身事故多有发生,大部分都与管理有关,为此,我将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单分类,因水平有限,对于存在的问题只能进行浅显的分析,现做分析如下:

一、习惯性违章存在普遍现象

基建工程习惯性违章为什么很难杜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人的安全意识差,由于很多施工人员都是从当地农村来的,他们的文化水平很低,安全意识根本没有,现场发现他们违章,都很难跟他们沟通,有的人可以说是老弱病残,他们有的可能是为了赚钱而来,有的可能有一种可怕的想法,那就是万一工伤死亡,是有很可观的赔偿金的,这样的群体大部分是土建专业的,因此,这样的队伍是最难管的。二是制度不完善,临时进场的施工人员如何进行安全教育,如何防范和管控?查阅多家施工单位资料,都存在制度上欠缺。三是安全监督不到位,现场的站班会基本上是很少开的,特种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也存在敷衍过程,同时施工单位各层面的安全监督人员责任心不强,存在死不死人与我无关的想法,诸上原因,习惯性违章在施工单位是普遍存在的。

二、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

按照基建施工组织策划的要求,各施工单位都应根据工程参建人数来设置安监部或一定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来管控现场施工安全。由于各种原因,主要标段的施工单位,基本上是未按要求配置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安全监督人员基本上是很少见,安委办不得已,只能和监理安全工程师到现场亲自监督。监理公司和安委办下发的检查通报和提出的安全整改要求,各施工单位都很难做到及时回复,以至于失去了有效性和及时性。特种作业、大型吊装作业、高空防腐作业等技术和安全都在可控状态,但人员习惯性违章、临边孔洞、高空坠物、安全防护措施、防火防爆等不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还是由于安全管理人员不足,现场安全缺少监督,安全防范措施执行不到位造成的。

三、施工队伍转包分包较多,安全管理难度加大

虽然主体工程由主要单位承建,但主要单位下面却有不下十几个分包单位,他们有的是承建风烟系统,有的承建给煤机振打,有的承建渣仓,有的承建脱硝等等,虽然有的是在一个承包单位下施工,但这种情况多属于分包,层层分包就存在严重的管理漏洞,有时候项目部安全部都不清楚有哪些单位,以至于安全考核单都无法下发,项目部的各专业安全员更是不知如何管理,有的分包单位存在一定背景,考核单对他们没有作用,有时候监理下发的考核单,项目部安全部都无法下传,可见这种情况于安全管理有多不利!

四、工程安全奖惩制度不完善

作为安全监督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奖罚,现场发现违章,特别是安全隐患直接威胁到人身安全的,必须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进行教育培训,而对于在管理过程中,积极发现安全隐患,合理利用现场资源搞好文明施工,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嘉奖。但实际情况不知这样的,现场罚款的力度和效果确实很好,但对于有一定贡献者确实是拿不到嘉奖,问题的根源就是工程开始的安全文明施工策划考虑不周,安全文明奖惩资金如何调配没有具体的行文,另外,领导直接参与也是造成奖励无法执行的主要原因。如何调动施工单位积极配合监理和业主搞好安全文明施工,合理给予一定的奖励资金,确实是需要领导重视,安委办要精心策划,取得支持,坚决执行,才能改变惩罚大于嘉奖的局面。

五、施工安全协议执行不到位

对于施工安全协议的签订,如果说没有安委办督促来办,我看,只要没人过问,基本上是没有人主动来签订。除了主要标段和在大小会议上参加的施工单位会主动签订外,诸如工程部招标的单位、工程外委单位、零星小包、厂家等是很少签订安全协议。这给现场安全管控带来很大的被动,有时候,在现场发现有人违章,问是哪个单位的,施工人员就是不说,就算是知道是哪个单位的,但安委办却没有相关资料,不知道是施工单位外包的还是工程部招标的,反正就是找不到主,当然就考核不到责任单位了。

六、监理单位未完全发挥安全监督作用

作为监理公司,主要的职责就是为业主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在基建工程的管理权限上除了业主就是监理公司了。为此,基建工程的管理是否合理和规范,主要责任应该是监理公司,监理公司如果按章办事,规范管理流程,应该是能得到业主的认可和支持的,但实际上是,监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安全工程师一部分人未完全尽责,敷衍搪塞,在现场管理力度推行不大,另外,监理公司频繁调动安全工程师,使得管理刚进入状态又被重新捋顺,这样给现场安全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也给监理公司的声誉起到一定的负面影响。

七、相关领导安全重视不够

这个就不用多说了,领导的事情不好说,你说他不重视安全那是绝对的不对的,但如果说很重视,而实际上又有点感觉上有些牵强,总的一句话,安全不能挂在口头上,要真抓实干,要大力投入,要调动安全管理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全员参与与提高,才能有效遏制不安全事件或事故的发生。

八、其他方面

在基建安全管理过程中,作为安委办或监理公司,只要发现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安全隐患,都必须要给予施工单位予以考核,但有时候遇到考核单下去后,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诉苦,说业主和监理考核确实是对的,但他们的项目经理却把责任都推给安全管理部门,大会小会都拿业主和监理考核单来批评安全管理部门,以至于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在接到考核单后,要求业主和监理将考核单收回去,以缓解他们的内部压力,这其实就是变相的拒绝罚款,内部的问题也不是一句话两句话就可以分析清楚的,但这确实是现实问题。

以上罗列的一些问题,可能有些分析不是很恰当,但都是基建安全管理存在的普遍现象,如何规范基建安全管理,还是需要我们工程基建管理部门认真思考和总结的。

参考文献:

[1]赵挺生,胡曙海,周伟.基于预防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机制[J].土木工程学报.2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