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的融资问题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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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的融资问题研究

贺成鹏游祥鑫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浙江金华322000

【摘要】城市公用事业建设决定着城镇化推进的速度和城镇居民生活的质量,是城镇化的基础。在分析我国公用事业融资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完善城市公用事业融资的对策建议,以期达到促进城市公用事业发展、提高城镇化质量的目标。

【关键词】城市;公用事业;融资

作为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城镇化推进速度和城镇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城市公用事业的发展备受关注,中国也不例外。城市规模的扩大和数量的增加在为城市公用事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和条件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一、我国城市公用事业发展现状

城市公用事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作为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其发展情况直接影响着城镇化的速度和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根据建设部2002年出台的《关十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我国的城市公用事业主要包括9类行业。近年来,在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逐步形成了包括城市供水、供热、供气、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和环卫保洁在内的比较完整的公用事业体系。

二、我国城市公用事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公用事业融资体制不完善

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融资体制,使得通过信贷融资、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等方式筹集的资金在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的比例不断上升,政府投入的比重有所下降。但是,由于计划经济时代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的融资模式影响深远,城市公用事业融资缺乏生机和活力,许多历史遗留问题是难以通过一两次的改革解决的;加之国家一些重大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还存在很多漏洞与不足,就算是已经颁布的制度也因为缺乏监管而没有落到实处。

(二)城市公用事业建设投资总量不足,资金缺口较大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城市公用事业发展滞后的现象越来越突出。虽然国家用于城市公用事业建设的投资总量逐年增长,公用设施建设稳步增加,但是与其他国家相比,城市公用事业设施建设资金总量仍然不足。《中国统计年鉴2012》显示,2011年国内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分别为472881.6亿元、311485.1亿元和14158.1亿元,城市公用设施投资分别为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和固定资产投资的2.9%和4.5%。远远达不到联合国有关组织提出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5%,或者为固定资产投资的5%-10%的标准。这说明我国城市公用事业建设资金仍然不足,无法发挥促进城市发展和经济增长的作用,发展城市公用事业和提高城镇化质量的任务依然艰巨。

(三)城市公用事业资金利用效率不高

我国在城市公用事业的建设过程中,许多地方政府为了提升自己的政绩,往往会通过行政手段对公用事业的建设进行干预,造成所筹资金没有全部用在公用事业建设上。加之有些城市的公用设施管理运营水平较低,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一些已建成项目不能正常运转,造成资金的严重浪费。基于上述原因,我国城市公用事业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较低,阻碍了公用事业的发展。

三、完善城市公用事业融资的对策建议

(一)深化改革融资体制,实现融资主体多元化

1.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发行股票、债券、产业投资基金等融资手段,不仅能够为企业提供长期稳定的建设资金,解决投资不足的问题,还能够推进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和转制,达到改善和优化资本市场结构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对于推城市公用事业融资体制改革、拓宽融资渠道具有积极作用。因此,必须降低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成本和难度,增强企业的融资意愿,推动公用事业融资的多元化和市场化。

2.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公用事业。经济的发展在促进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居民储蓄增加的同时,也带来了通货膨胀,较低的银行利率造成了货币的贬值。为了保持现有货币的价值,人们开始寻找收益更高的投资渠道,民间资本参与公用事业建设的趋势不可逆转。

(二)积极创新项目融资方式

BOT融资方式。BOT即Build—Operate—Transfer,通常译为“建设—经营—转让”,即政府部门通过与私人企业签订特许协议的方式,将某项公用事业项目经营管理权转移给私营企业,允许其在规定的特许期限内通过向使用者收取一定费用的方式收回项目建设成本并获得合理报酬;等到特许期满时,私营企业将该公用事业项目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的过程。利用BOT方式进行融资,企业能够获得某项公用事业项目一定时期的经营管理权,如果经营得当就可以获得客观的收益;对于政府来说,不仅能够在特许经营期满时维持对原有资源的所有权,而且可以获得资本设施的所有权,因而无须担心城市公用设施资产的流失问题。

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使得大量农业人口向城市转移,给城市公用事业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同时也为其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和条件。但是,当前我国城市公用事业融资方面仍然存在着投资总量不足、投资主体单一、融资渠道狭窄、资金利用效率不高、法律法规不完善等问题,这使得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城镇化质量陷入资金短缺的“瓶颈”。因此,必须深化融资体制改革、创新项目融资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融资法律法规,才能拓展融资渠道,弥补资金缺口,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便更好地发挥推动经济发展、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万峰.论我国公用事业融资模式创新[J].会计师,2010,(10).

[2]杨帆,刘志国.对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道路的探讨[J].青岛科技大学学报,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