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李婷婷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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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李婷婷

李婷婷

奉贤供电公司201499

摘要:透过不同阶段我国用电检查结果观察,发现有关窃电和违约用电现象仍然屡禁不止,长此以往,不单单会威胁到电力部门用电安全性,同时更无法保证整个国家用电公平、公正理念的贯彻落实。笔者的任务,就是在整理出目前我国用电检查中存在的窃电和违约用电管理问题基础上,结合实际探讨日后富有针对性的防治对策,希望能够引起有关工作人员关注。

关键词:用电检查;窃电;违约用电;管理问题;防治对策

前言:如若想令我国民众日常生活和生产过程变得更加快捷便利,就必须保证及时发现窃电或是违约用电的管理问题,保证大幅度提升不同人员用电规范性和电力部门供电安全质量之后,切实构建起公平和公正性的用电环境。至于现阶段我国用电检查中有关窃电和违约用电管理问题,以及日后妥善性的应对方式等内容,将具体会在后续加以阐述。

一、现阶段我国用电检查活动中遗留的窃电和违约用电管理问题

(一)供电部门规范理念不够深刻

如今尽管说大多数供电部门已经感受到用电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并且积极安排对应的检验排查活动,不过供电覆盖范畴着实广泛,加上不同检查队伍责任心存在较大差异,使得实际检验活动开展的进度和获取的实效不尽相同,所以说,有必要在日后不断提升各类检查人员的管理意识并改进其控制模式。除此之外,涉及用电检查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也都存在极大落差,特别是当检查成员工作态度和自我规范意识严重失衡背景下,某类层面上亦赋予用电检查活动更加沉重的压力,使得用电检查工作进度全面滞后。

(二)惩罚力度有待强化

尽管说某些供电企业已经经历较长时期的用电检查,不过始终未能完全遏制某些窃电或是违约用电现象,主要原因就是对于这些违规用电人员的惩罚力度不够深刻,特别是在惩罚手段无关痛痒的条件下,根本不能保证对违规用电人员产生必要的纠正和克制效果。而违约用户在窃电行为中亦存在过大的随机特性,如若想要确认某类用户是否存在上述不良行为,必须积极搜集相关证据并及时处理现场,无形之中令违约用电或是窃电用户惩罚工作变得更加困难,无法保证高效率地加以布置延展。

(三)检查和反窃电控制技术严重落后

想要彻底地遏制违约用电亦或是窃电行为状况,最为有效的方式就是开发和沿用更为高端化的技术,保证自动化验证和锁定一系列不良的用电行为。但是,透过实际调查发现,如今窃电技术水平也愈发地提升,特别是在有关用户电力知识不断完善状况下,涉及既有的反窃电技术根本不能得到有效地控制应用。而某些地区的供电企业又长期习惯于沿用传统的检查技术设备,不能保证在用户窃电过程中及时深入了解其实际处理状况,使得对应责任人不能及时沿用可靠措施介入并加以制止。

二、日后应对上述窃电和违约用电管理问题的有效对策

(一)长期维持电力部门供电模式的科学妥善性

供电模式是否科学妥善,将直接决定电力部门后续用电检查活动开展的便利和快捷性基础上,持续减少用电检查工作难度,并且顺利遏制有关违约用电和窃电等不良行为状况。

首先,供电部门要时刻秉承高供高计的规范准则,尤其是在扩报装业务处理环节中,须结合有关用户包装电力设备的实际容量与型号等,匹配相对合理性的供电模式,并且保证严厉杜绝用户私自接线工作的亦或是随意改装家中电力设备等现象,至此令违约用电和窃电等风险隐患得以全方位避免。

其次,在供电线路布设过程中,通常需要筛选沿用暗敷的模式,保证至此顺利强化反窃电保护力度的前提下,真正减少有关用户窃电和违约用电等行为衍生的几率。

最后,在高压供电层面,要尽量考虑沿用高供高计的模式基础上,沿用专门的计量柜、计量表箱,并针对它们加以严格性监督管理,特别是经过健全化的表箱上锁机制树立之后,较大程度地克制窃电等行为的衍生。另外,沿用多功能电表的同时,全力规避一线一地用电现象,需要注意的是,这部分电表自身务必要具备灵活性的错误报警功能,进一步发挥出对违约用电和窃电现象的有机预防作用。尤其是在低压供电模式之下,不管沿用何种类型的低压运行模式,几乎都能够在回路内部配置专门的失压保护和记录仪器,并进一步发挥对窃电等行为更为强劲的防范功效。

(二)不断加大对违约用电和窃电管理的执行力度

第一,供电部门要保证贯彻点面结合的理念,竭尽全力打击一系列涉电犯罪现象,保证将所有窃电用户加以严格性惩罚之后,及时做好对应的法律宣传工作,令其余用户知道窃电造成的实际危害和必须承担的惩罚结果。至此之后,顺利强化各类区域民众的依法、安全、诚信用电思想前提下,切实维持当地知法懂法、自主维持供用电和谐安定秩序。另外,有关优质性供电服务和反窃电等工作的关系还必须做到充分协调,如在反窃电工作展开过程中要求参与人员一律佩戴统一的用电检查证件、穿着标准的服装、规范现场工作行为,并针对有关窃电行为进行全过程摄像取证,保证真正做到有理有据之后,获得更多用户对用电检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第二,供电部门须和公安等机构进行细密性合作交流,保证快速建立起打击窃电行为的工作机制,经过执法力度逐步加强,窃电处理水平慢慢提升之后,及时发现和惩处一切涉电犯罪行为,最终令供电企业的经济利益得以保障维护。再就是要求供电部门实时性排查和治理存在窃电隐患的电能计量表等装置,掌握最为有效的防范窃电科技手法之后,形成坚不可破的反窃电防火墙,进而激发出供电部门整体性的反窃电潜力。

第三,不仅仅要针对电力部门内部职员进行法制意识强化,同时还应该借助大范围地宣传方式,强化外部人员对用电法律知识的了解实效。唯独令所有人的法制观念和用电安全防范意识顺利提升之后,电力部门的违约用电等管理活动才能顺利地组织开来。

(三)做好反窃电技术的创新研发和应用工作

电力部门须及时科学性研究窃电行为中隐藏的技术手法,保证创新性开发富有针对性的反窃电技术设施过后,令整个反窃电工序流程变得愈来愈信息化和智能化,保证可以第一时间发现并且制止任何区域出现的窃电和违约用电行为。如沿用智能化技术设备,实时性收集、整理有关窃电行为信息,为后续纠责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可靠的指导性依据之外,令窃电个体付出应有的代价。如部分窃电分子习惯于进行电表等内部装置改装,使得用电交叉工作人员难以发现有关窃电现象之外,更不能收集详实的证据并确认窃电的具体时间。基于此,就可以考虑开发沿用全新的抄表掌机,保证用电检查人员对前次电表开盖时间熟悉掌握和记忆之后,将其作为窃电行为认证的关键性依据;同时亦可以借助掌机适当调整计量装置内部的时钟超差,特别是经过与管控人员合作形成联动机制之后,有助于全面提升反窃电工作实力,维护安全和公平公正的用电秩序。

结语:综上所述,用电检查在供电部门之中属于极为关键的工作内容,因此作为内部领导,要极力督促各类岗位人员努力合作和深入探究,力求快速挖掘出最佳途径开展对应的用电检查活动,最终切实维护所有用户的用电活动的安全与可靠性。具体方式如开发有效的反窃电管理技术、树立、宣传、执行严格性的用电法规等,长此以往,真正创造出足够公平且井然有序地用电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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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婷婷(1988-12),女,上海市人,民族:汉职称:助理工程师,学历:本科。研究方向:电力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