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的价值及其实现(之一)——公证的价值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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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的价值,是指公证本身所固有的满足价值主体需要的属性,它体现了公证对价值主体的某种效用.公证的价值目标是满足国家与社会的需求.公证制度是国家设立的一种预防性司法制度,是国家"为当事人双方提供的不用武力解决争端的方法".①它通过对非争议、非诉讼的既存事项,依法进行真实、合法的判断性证明,从而实现预防纠纷、防患未然、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公证的价值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