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必要性及措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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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必要性及措施

罗云

云南远鹏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650000

摘要:文章结合笔者的实际工作经验,阐述了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针对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措施进行了深入地探讨,以供读者参考。

关键词: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一个工程项目的完成,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工程竣工后是否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成为了企业关注的焦点话题。工程项目的招标促进企业优选承包单位,节省工程造价,从而达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的目的。但在工程招投标阶段,经常会存在一些工程造价方面的问题,因此需要工程造价人员做好项目的投资预算工作,在施工中加强项目设计方案管理等,以促进企业的更好更快发展。

1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必要性

一些企业为了减少施工资金的投入,在招标的过程中压低价格,造成了工程造价的虚假,很多建筑施工企业以低价中标,但是,在施工过程中以各种理由索要高价,以获得更高的利润。另外,一些施工企业为了得到更多的工程款,他们会高估冒算工程造价,主要体现在对材料价格的高估、对工作量的高估、从高套取费用项目等。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进行控制。

工程施工的招投标阶段是工程协议的签订阶段,工程协议主要有规定工程范围和内容、在施工过程中提供物资、规定付款和结算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等作用,工程协议是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重要依据,与企业的根本利益是密切相关的。招标、投标和定标这一过程意味着合同的签订,施工企业的招标文件是由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并向投标企业提供的为了招标工作的重要文件。

施工招投标文件作为重要的条款,规定了材料的供应方式、计价标准、付款方法,这些都对工程造价产生重要的影响,招标文件下的合同条款和协议证明都是在投标单位中标以后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合同的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的内容相一致。合同中的定价必须与工程的承发包价格相同,一旦双方在工程造价上出现争议,就可以按照合同条款上的条文要求索赔。

2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有效措施

2.1工程招投标阶段合同价的确定

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是项目产品的需求者经过招标活动确定产品的生产者,并签订承包合同的过程。该阶段主要是为了确定项目的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合同计价方式、合同条文及合同价格等内容,工作的重点环节是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合同谈判、签订等,工作的目标是为了确定合理的合同价。目前而言,招投标阶段的计价模式主要包括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两种。

工程量清单计价主要是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计价模式,此规范是一种新型计价模式,具有强制性、竞争性和实用性的特点,主要目的是为了实行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以及社会全面监督。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对于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而言,能够更好地反映实际工程成本,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

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是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条件和国家制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等,列出各项清单的数量。而承包人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清单数量,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并对各种风险进行综合考虑后,以提报综合单价,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从而形成工程价格。从中可以看出,清单计价方式主要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础,同时按照自身的技术、管理能力进行投标报价,并结合评标细则进行优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的确定主要包括四个阶段:工程招标阶段、投标单位制作标书阶段、评标阶段和签订合同阶段。

工程招标阶段。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招标单位应按照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并列出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单位制作标书阶段。投标单位接到招标文件后,首先对招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分析,以充分吃透图纸,并复核招标文件中所列的工程量清单,然后进行自主报价和汇总计算。

评标阶段。在进行评标时,应合理地评价投标单位的报价以及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而在评标时,需要遵从合理低价中标原则,优选中标单位。

签订合同阶段。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采用有利的合同价格形式签订承发包合同。

2.2招投标阶段合同价的控制

2.2.1选择公开招标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招标方式有2种,即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除了国家投资的特殊项目采用邀请招标外,其他建设项目都是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公开招标的方式应满足“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标要求。公开招标方式的使用可以使得投标人之间产生竞争,而在竞争时确定出合理的工程价格,这样有利于节约投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由于在激烈竞争的压力,投标者为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需要降低自己个别劳动消耗水平上下功夫,这样可以降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使得工程价格更加合理化。

2.2.2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招标文件为项目整个招投标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招标文件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充分体现业主的意愿,这样能够促进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以及对工程造价的监控,否则将会给往后的工程造价控制带来一定的困难,甚至引起索赔。如图纸外增加工程,在结算时若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会引起增加部分是执行投标单价还是定额单价的争议。这样问题的发生,成为了投标人追加工程款的突破口,招标人容易陷入投标人以低价中标后大幅度调增造价的圈套。招标人应按有关“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自行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招标文件。

2.2.3采用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式

建设部令第107号规定,投标报价主要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构成,同时规定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这明显规定了工程成本的构成,但成本价的概念还是比较模糊。在工程建设中成本价的概念比较广泛,既包括社会成本、企业成本,又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等。近年来,大部分工程的合同承包价与预算造价存在较大的差距,从中反映出现行的计价办法很能满足现代建筑市场的需求。而在进行工程招投标活动时,需要结合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定额执行情况以及市场的运作情况,实行合理的成本价计算和工程量计价办法,同时按照“统一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原则进行考虑,这正体现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重要性。

2.2.4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

目前来说,评标方法主要有2种,即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各投标文件,经评审确认其投标价格最低者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一种评标办法。在采取这种方法选择中标人时,值得注意的是,投标价不得低于成本。这里所说的成本是投标人自己的个别成本,而不是社会平均成本。投标人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但不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价格投标,则应该受到保护。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都是采用这种评标方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标人的竞争主要在价格上,而在招标文件中已经规定了质量、工期等,投标人不得违反,否则将无法构成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综合评估法,是对价格、施工方案、项目经理的资质和质量、工期、信誉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从而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定标方法。此方法主要适用于大型复杂的工程以及不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

3结束语

工程的招投标阶段是工程企业进行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阶段,其将影响到工程的施工和竣工后的结算,因此,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企业务必要明确自身在招投标和施工阶段的主要工作和任务,认识到招投标阶段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方法,完善评标方案,使得评标工作更加合理化和科学化。

参考文献:

[1]翟久梅.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研究[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2012(13).

[2]李瑞莲.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分析[J].科技创新导报,2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