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组织发展与扶贫问题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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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组织发展与扶贫问题研究

付天强

景谷县景谷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摘要: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发展过程当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组织形式,但当前我国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整体仍处在较低的阶段,对于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对策,对于农业发展进步和现代化进程都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扶贫问题,研究

一、前言

国内外农业发展实践证明,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通过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生产资料或是政府的扶持资金入社,以合作社的技术及经营优势,增加效益,从而为贫困户增加合作社通过吸收建档户的劳动力,使贫困户增加收入。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小规模经营的农户或农民没有竞争优势,小农户只有集结力量,才能合作共赢。

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面临的问题

2.1数量规模仍然不足,带动农业经济发展的能力缺乏

据统计,截止2012年底,全省共有两万余家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但是相较于6500多万的农业人口来说,数量仍然太少,大多数合作社仍处在起步阶段,真正有实力、效益好的农业合作组织是凤毛麟角,示范带动能力仍然十分薄弱。

2.2管理运行机制不规范

尽管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覆盖率大幅度提升,数量也在逐年增长,但是仍然有很大部分的合作经济组织合作机制不完善不健全,合作效率低下。当下合作社进入门槛很低,导致出现很多"挂牌社",这些合作社"合而少做"甚至"合而不做",仅仅是为了通过建立合作社获得相应的政策优惠,而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真正合作生产,合作经营。

2.3政府引导不足,相关优惠政策没有落实

2.3.1相关政策多但落实少

虽然政府在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都给予了相关的优惠政策,但是实际落实到每个合作社上的却很少,尤其是合作社参与实施国家项目的很少,立项困难,申报困难,很难获得相关的项目资金。

2.3.2相关政府领导机构服务效率低

但在实际工作中,职责划分不清,行政效率低下,指导服务工作存在缺位,对于合作社实际情况不够了解,不能及时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解决,没有将优惠措施落实到位,

2.4合作社市场化、商品化程度不足,产品销售存在困难

在实际合作社产品销售过程中,存在物流成本过高,中间费用过多的问题,使得合作社的产品难以走出区域,创出品牌,仅仅局限在一定范围内的市场,需求有限、产品滞销、利润不高的状况难以避免。

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对策分析

3.1加强合作社相关知识的宣传学习

各级政府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关于合作社知识、优势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一方面从基层机关内部做起,正确认识合作社的作用,全力以赴推动合作社数量的增长;另一方面也要让更多的农户了解合作社运行机制,积极参与到合作社生产当中。

3.2培养示范性合作社,增强带头引领作用

政府应该着力加快培养、建设更多"组织管理好、经营效益高"的省市县级示范性合作社,以"先进"带动普遍,树立好的榜样,使普通合作社的发展"有章可循",让新兴合作社发展少走弯路。

3.3加大扶持力度,推进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

政府要不断增加对于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投入,对于农业合作社给予相应的财政倾斜,原来用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准备资金,可以按情况适当投入到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当中;可以设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基金,设立良好的运行机制,为农业合作社的日常运作经营注入资金。

3.4加强监督管理

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实行年检制度,清理"合而不作"的"空头社"、"挂牌社",督促合作社发挥已建立的理事会、监事会的作用,实行民主管理和社务透明公开。同时要提高办事效率,多收集基层农民的意见建议,对于他们的需要和面临的困难,要及时给出回应并着手解决。

3.5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建立全程化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政府应加大财政倾斜力度,加快农业合作社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尤其是在流通领域,物流成本过高,中间交易费用高等问题是阻碍合作社产品销售的难题,要尽快建立更多与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利益相连,深入合作的服务公司,给予物流、销售的税费减免和财政补贴,帮助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拓宽销售渠道,打开产品市场。

3.6不断提高入社成员的素质水平

要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投入,不断提高农民素质,培育农民的合作精神和意识。一方面,要对于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性质、功能和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作用进行宣传教育,激活农民的自主、自立的自身意识,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奠定思想文化基础;另一方面,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增加农业劳动力的人力资本。

四、农村扶贫存在问题

4.1农民观念落后,正式金融渠道借贷发生率低

在偏远的农村地区,绝大多数农民仍然固守着传统的生产生活习惯,对外界的新生事物了解甚少,思想观念依旧陈旧封闭,主动融资的意识和意愿都不强,因此,在贫困地区的贷款实际发生率很低。另外,相对于现代化的信用贷款,民间借贷在农民群众中有着更高的信任度,或者在有资金困难时选择向亲朋好友借款,而向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借贷的情况很少发生。

4.2农村相关机制缺失,监管政策失位

农村具有交易额度小、随机性大、分散化及难以监控等特点,在农业相关保险、担保和风险补偿体系尚未建立健全的情况下,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其借贷的积极性。目前,农村的主要业务还在吸储,这也是农村机构业务考核的主要指标,因此放贷意愿不高,且缺乏对于金融扶贫信贷的激励机制。

五、农村扶贫对策建议

5.1引导农民树立信贷观念,规范民间金融

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民,应该加强金融知识的普及和信贷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贫困户的金融意识,转变他们的传统思想和固有观念。而对于民间的金融借贷,一方面要为其发展适度松绑,积极鼓励正规的金融借贷行为,允许民间正规的金融组织及其活动的存在,不断加强各类非正规金融产品的开发,丰富农民的融资方式;另一方面,对于非法的民间融资,应该加以严格控制和取缔,进一步扫清农村发展的障碍。

5.2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改善金融环境

一方面,要培养贫困农民的契约精神,要加强在农村地区的金融知识普及和宣传,建立诚信机制,对贷款农民的信用程度有一个完善的评价制度,对失信的行为有一个严格的惩戒机制;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金融信息数据库,进行乡镇、村、农户多层级的信用星级评定,对于小额信贷和扶贫贴息贷款,采取无抵押免担保的发放模式,真正做到金融服务能够缓解农村地区抵押担保融资难的压力,以此来建立起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良好农村信用环境,进一步突出农村扶贫的优势并激发出其独有的战斗力。

5.3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完善监管政策

要完善相关政策,建立行之有效的金融扶贫引导和激励机制,比如通过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手段引导更多资金向农村扶贫方向倾斜,进一步降低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以调动其主动性。还要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大力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以及增加商业保险的涉农范围和力度,以此来分散农户和农村机构的经营风险。同时要建立健全金融扶贫风险分散机制,发挥存款保险制度维护贫困地区金融稳定的积极作用,并健全农村担保体系,以此促进农村扶贫的可持续发展。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建立严密的考核机制和有效的监管体系,以保证农村扶贫信贷的透明性、公正性和实效性。

六、结束语

此文理论结合实际,从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面临的问题,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对策分析,农村扶贫存在问题以及农村扶贫对策建议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论述,以供参考。

参考文献:

[1]韩向东.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与精准扶贫问题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7.

[2]李晓辉,徐晓新,张秀兰,孟宪范.应对经济新常态与发展型社会政策2.0版——以社会扶贫机制创新为例[J].江苏社会科学,2015(02):67-77.

[3]张月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系统管理研究[D].天津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