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前免疫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和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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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前免疫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和对策

徐敦亮

徐敦亮(山东省鱼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鱼台272300)

【中图分类号】R197.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1)39-0044-02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优生优育、健康观念和儿童权益等观念深入人心,群众对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免疫规划工作是预防和控制相应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方法,我国开展免疫规划工作以来,有效控制了相应传染病的传播,极大地保障了儿童身体健康。近年来随着免疫规划工作的不断扩大,免疫接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渐增加,本文就对这些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免疫规划问题防范对策

近年来随着卫生事业改革的不断推进,扩大免疫接种无疑又为儿童的健康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免疫规划工作的不断扩大,免疫接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经费不到位、待遇得不到体现和保障的问题日渐突出;流动儿童问题;疫苗管理、疫苗接种质量和法律保障等问题也日渐暴露出来。因此我们应积极地面对新的机遇与挑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1免疫规划的现状及问题

1.1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我国开始实施儿童免疫规划,通过对儿童实施计划的预防接种,有效的控制了疫苗可预防性传染病的传播,对保障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起到了无法估量的作用。但预防接种所产生的社会及经济效益未被充分认识,再加上地方财政紧张等因素,导致计划免疫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远远不能满足计划免疫工作的需要。因此预防保健人员工作待遇得不到体现,导致他们工作缺乏积极性,严重影响了免疫规划各项措施的落实。

1.2流动儿童管理的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变革,我国流动人口迅速增加,流动儿童群体庞大,居无定所,使预防接种工作难以落实,已成为影响免疫规划工作持续深入发展的突出问题。其主要原因是:一是大部分流动儿童家长来自偏僻农村的农民工,文化水平相对偏低,缺乏对儿童进行预防接种知识的了解;还有部分流动儿童是计划外生育,儿童家长怕罚款而拒绝为儿童接种;有的儿童家长由于经济或其他方面的原因,多次上门动员都不接种。由此可见,影响流动儿童免疫接种率的主要原因在儿童家长方面,这与有关报道相近[1]。二是免疫程序难以确定。调查资料显示,近半数的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史无据可查,有免疫史记录的,其接种程序也相当不规范,如何为这部分流动儿童按免疫程序接种将是免疫规划工作人员的一大难题。三是预防接种通知难以到位。流动人口是一组动态人群,搬迁频繁,流动无规则、随意性大,又相对分散,致使预防接种通知难以到位,严重影响了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使这一部分人群成为传染病多发、爆发与流行的高危人群[2]。

1.3疫苗管理混乱的问题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各种生物制品必须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统一管理和使用,并逐级分发或供应。目前仍有一些单位无视法制法规,通过非法渠道从事疫苗购销活动,有些疫苗甚至来源不明,更重要的这些单位根本不具备疫苗贮存、运输条件,疫苗质量难以保证,客观上又降低了疫苗的免疫原性,也增加了异常反应的发生率。

1.4新疫苗推广的问题近几年来,我国每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为适龄儿童实行免费规划接种,使常规免疫和强化免疫接种率得到提高,形成了较高人群免疫水平,控制和消灭了针对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许多国产、进口新疫苗不断问世,用于儿童免疫预防,以进一步减少儿童的发病和死亡。然而,有的疫苗属于二类疫苗是收费疫苗,这将给经济困难的家长增加负担,特别是农村比较困难家长无力为儿童接种新疫苗,从而使新疫苗的接种、推广受到限制。

1.5免疫规划工作中立法及执法的问题

1.5.1免疫规划工作任务是由国家规定的指定性规划任务,对免疫规划工作的实施和发展产生了保护和约束作用。《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实施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员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从而为免疫规划工作提供了法律保证,指明了方向,明确亟待解决的问题,这就意味着我国实行的是“强制性”免疫策略,只要无禁忌症,儿童都应该接受预防接种。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部分儿童家长未能按规定为其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使这些儿童不仅自己受到了疫苗针对传染病传播的潜在威胁,还危及其他易感人群,影响了整体预防接种效果。

1.5.2《传染病防治法》明文规定:儿童入托、入学、出境时必须凭预防接种证。目前,大部分儿童家长都能意识到儿童免疫接种的记录凭证,预防接种证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2对策

2.1各级人大应加大对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督力度各级人大应督导检查各级政府部门对《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落实及执行情况,各级政府部门应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的投入政策,按财政体制要求做好免疫规划经费保障工作,县财政部门要负责当地开展免疫规划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如中央转移支付的配套资金;疫苗“冷链”运转设备、维修及更新;预防接种监测、宣传、培训及从事免疫规划工作专业人员专项补助等。

2.2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的综合管理流动人口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管理好流动儿童是历史的要求和现实的需要,也是免疫规划工作的职责。提高流动儿童的免疫覆盖率是控制流动人口发病的关键。

2.3做好免疫规划宣传教育工作是顺利开展免疫规划工作的根本保证随着免疫规划工作的深入开展,县疾控中心要积极组织和指导各乡镇防保站及相关单位,充分利用传播媒介对免疫规划中的“五苗”、扩大免疫疫苗及新品种疫苗接种进行宣传教育,要针对不同人群,以及传染病高发季节,采取经常性和突击性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利用免疫规划宣传日,深入开展对一般人群、重点人群的各项免疫规划宣传教育活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承担免疫规划的宣传责任,县疾控中心要为其他部门和单位提供宣传教育活动教材、资料和技术帮助。

2.4提高免疫规划人员素质、稳定防保队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乡镇防保站的建设,切实解决防保工作经费和基层防保人员的待遇问题,稳定防保队伍。实行接种人员报批制度,由基层防保站申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经县疾控中心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层防保人员的管理,建立奖惩制度,严格实行准入和定期考核制度,考核不合格的调离防保工作岗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工作质量。

2.5实行预防接种为公民法律应尽的义务和疫苗接种告知义务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是把免疫规划的重要手段——预防接种上升为律制度,因此国家应依法开展免疫规划工作,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甚至处罚条例及细则,促使每位公民切实履行其在免疫规划工作中承担的法定义务,用法律手段确保预防接种有效地实施。

2.6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水平的高低及接种质量是控制或消灭疫苗针对性传染病的关键有必要加强常规免疫工作,坚持免疫规划工作人员月例会制、月督导制、月培训制、月通报制和月强化制五个制度的实行,提高并维持高水平的常规免疫接种率。强化安全接种技能和责任培训,杜绝和减少责任事故、技术事故的发生,确保接种质量。

参考文献

[1]严有亮.我国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现状及对策.中国初级卫生保健,1998,12(1):31-32.

[2]余晓琼,路秀平,武滨等.流动儿童的计划免疫管理.中国免疫规划,2005,11(1):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