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管理创新视角下的警营文化建设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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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管理创新视角下的警营文化建设

宁珂鑫

宁珂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中图分类号:G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738(2012)3-0000-01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的社会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面对不断变换的社会形势,更好的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的期待,我国公安机关不断对工作的思路进行调整,提高执法能力和为民服务的能力。创新是社会发展的动力,用创新精神指导公安工作,进行管理创新。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之所在,行业文化则是整个行业中形成的共同的价值观,对整个行业有着深远的影响意义。优秀的行业文化不仅对整个行业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而且会激发本行业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警营文化建设是我国公安管理创新环节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同时作为新时期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提升的一个重要平台,也是促进警民关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关键字:公安管理;创新;警营文化;建设

在改革与创新、和平与发展的国际背景下,我国的经济与政治不断发展,公安事业也得到快速发展并取得辉煌成就。我国正进入社会的转型期,公安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与机遇。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这对于公安管理工作具有深远的意义与影响,不断深化公安管理创新成为重中之重。新公共服务理论要求,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不是掌舵,应坚持以人为本,应用于公安管理,规范民警执法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孟建柱2011年10月19日在京主持召开公安部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他强调,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要认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广泛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激发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要真正把“科教强警”落到实处,要树立文化育警,文化强警的理念,深入推进“三项建设”。在公安管理工作中,文化建设越来越重要,其中警营文化作为一种新事物映入眼帘,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创建具有警察特色的公安文化。

一、警营文化建设的认识

(一)警营文化的定义。

警营文化是公安机关在长期的警务工作和管理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并为全体民警认同和恪守的共同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它反映着警察组织及其成员所特有的、为社会公认的品格、素质、精神以及公众形象等文化积淀,对于公安事业乃至社会发展无疑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和作用。公安文化从广义上看,是警察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总和。从狭义的角度说,公安文化即是警察的文化知识、文艺宣传、教育和体育、思想政治工作等。笔者认为,警营文化既包括物质文化方面,还包括精神文化方面。从物质方面看,在硬件设施与环境的规划上,突出公安机关的文化特点;从精神方面看,培养民警的文化意识,调动民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民警执法能力。

(二)警营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公安本身就有理论有文化,这个口号不是今天才提出来的,早就提了,过去讲过,各级公安机关要培养秀才,做宣传需要文化,写报告也需要文化研究,写文章也需要文化。在那个时代也提出公安文化建设,但主要是讲公安文学艺术,以前对文化的重视可见一斑。我国约有200多万公安民警,繁重的工作加之休息休假的时间无法得到保证,给公安民警带来极大的工作和心理压力,这就要求公安民警需要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文化素养,需要积极的精神状态,使民警在不知不觉中产生对警察职业的自豪感和警察群体的归属感,从而使公安队伍形成一股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任何一个组织取得成功,其内部无不蕴藏着强大的文化为支撑和灵魂。文化管理的核心是要为组织确立一套做人做事的行为价值标准,以及由这一价值标准体系产生的组织的精神、志向、追求和激情,为组织提供动力系统、追求方向和激情源泉。因此,深化警营文化建设,是建设和规范公安队伍的重要举措。

二、如何建设具有时代精神的警营文化

深化和提升“以人为本”的警营文化,是公安管理新的视角,作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势在必行的。建设具有时代精神的警营文化,应做到:

(一)树立警营文化意识,建立良好警察形象。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助于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继承发扬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外的优秀警察文化。在当前新的历史时期,要树立“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相结合的观念,是保证队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严明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在“从严治警”中,有利于规范民警执法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良好的警察形象有利于警察组织在群众信任的基础上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在“从优待警”中,应切实关注民警的待遇,工作、生活环境等问题,增强民警的归属感和满意感,提高工作的积极性。

(二)加大教育和培训的力度,提高民警的知识文化水平。

一方面,加大公安专业教育的力度,国家应着重加强对公安教育的投入,使公安教育更加职业化。进行专项的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提高了办案能力。另一方面,要严把入警的条件,使一些高素质的人员进入公安队伍,提高广大民警的业务能力。加快警营文化建设,创立学习型公安队伍,确保先进文化在公安队伍的有效传播。终身教育成为历史的必然,加强公安民警的教育与培训,让民警时刻紧随时代的步伐。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政治部《关于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10]445号)精神,把开展警体达标作为提高公安民警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全面提升公安队伍战斗力的重要措施来抓。教育与培训两手抓,不仅需要专业的教育,还需要加强自身训练,装备完善自己,培养公安文化人才。

(三)实现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

制度建设是民警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种禁令,而违反制度的民警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公安机关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逐步形成了包括“八大纪律”、“十项注意”、“八条禁令”在内的许多制度,要求公安民警必须切实遵守,如果把良好的警营文化加入在公安制度建设中,注入积极的文化内涵,借助文化的力量,使民警拥有共同的价值观,进行自我监督,使其增强对警察职业的热爱,提高了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利于“三项建设”的进一步深化。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探索创造了不少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一些地方举办的警务广场、警民开放日、警察文化宣传周等多种活动,实现了警民的有效沟通,有利于和谐警民关系的实现。

参考文献:

[1]王光:《当代中国公安行政管理新论》,群众出版社,2005年,第318页。

[2]杨建和主编:《公安管理学》,警官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一版,第116页。

[3]罗瑞卿:《论人民公安工作》,群众出版社,1994年版,第437页。

[4]王舒娜著:《现代警务管理----原理与方法》,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一版,第287页。

[5]人民公安报:《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公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方案》,2010年1月18日,第三版。

作者简介:

宁珂鑫(1990-)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行政管理专业11级比较警察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