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市居住区园林绿化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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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市居住区园林绿化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蒋芳

山东省临沂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摘要:随着城市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居住区园林绿化的品质越来越受到居民和园林行业管理部门的重视。笔者在园林行业管理部门长期从事建设项目附属园林绿化方案审查工作,站在行业管理的角度总结部分城市居住区园林绿化设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供园林行业管理部门和园林绿化建设单位参考。

关键词:居住区;园林绿化;设计

一、指标要求

(一)新建居住区绿化工程资金要纳入居住区建设投资预算。一般绿化投资不低于居住区建设总投资的3%。

(二)新建居住项目绿地率不得低于35%,其中:一类居住绿地绿地率不低于40%,二类居住用地绿地率不低于35%;按照“300m见绿,500m见园”的要求,新建居住区游园面积一般应当不小于0.5㎡/人。

(三)乔、灌、地(草)面积比例一般应占绿地面积的5:3:2;乔、灌木种植面积比例应占绿地面积的80%以上;乡土树种占比不低于70%;非林下草坪面积应小于绿化总面积的10%。

(四)速生乔木原则上选用胸径8~10cm规格的中青年苗木,慢生乔木原则上选用胸径10~12cm规格的苗木;常绿乔木原则上选用高度不低于2.5m规格的苗木,行道树分支点一般不低于3m。胸径15cm~20cm的苗木一般应控制在10%以内,原则上不宜移栽胸径20cm以上苗木(特殊情况除外)。苗木要求原生全冠,冠形丰满匀称,落叶乔木栽植时为确保成活率,树冠可做适当技术修剪处理。乔木宜使用独干苗,严格控制使用丛生乔木,严禁移栽古树名木。

(五)建设项目涉及道路绿化带的永久性开口,应当依据项目容积率、安全、消防规范确定,并严格控制开口数量。车辆出入口双向车道宽度一般应小于12m(含12m),单向车道宽度应小于6m(含6m),人行出入口宽度一般应小于2m。项目机动车出入口的位置,自城市道路红线交汇处起应大于70m。

(六)竖向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绿化种植土应符合《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如有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则乔木种植覆土厚度一般应大于1.5m,花灌木种植覆土厚度应大于1m,小灌木和绿篱种植覆土厚度应大于0.5m。

(七)居住区内设置停车场的,一律建设为林荫停车场。且地面停车场(位)宜全部为植草砖铺地的(植草砖下为素土夯实、碎石、砂土,保持其透气透水性)。地面停车场(位)应栽植高大落叶乔木庇荫,用地内平均每个地上车位最少应栽植2株乔木(胸径≥10cm、分枝点高度≥3m)。

(八)建设项目内有古树名木的,应当予以保护,严禁移植或砍伐。

(九)鼓励实施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建设屋顶花园,其建筑屋顶的结构、承载等应按规范进行设计。

(十)绿地内水体面积一般不超过绿化总面积的10%。绿地内应设置浇灌系统。

(十一)占地面积2ha或绿地面积0.5ha以上的建设工程,应根据实际情况附属建设雨水收集系统。

(十二)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要满足规划部门出具的雨水径流控制率要求。

二、植物配置原则

(一)设计原则

设计主题应明确,满足立意要求,并遵循美学原理,讲求艺术性;构图合理,注重线型和韵律感,整体与局部关系处理得当;应当运用园林植物色彩美、季相美、芳香美、姿态美、群体美等美化作用;充分挖掘园林植物自身的文化性、知识性;设计应突出和保持地方园林特色、突出季相变化;应遵循经济性原则;植物配置密度合适,近期与远期效果兼顾;各园林要素(植物、建筑及小品、山石、水体、园路等)之间的关系应处理得当;应充分考虑周边已建成绿地中的苗木品种的应用情况,形成的植物群落应能产生良好的生态效益,不能因苗木使用配置不当而产生植物病虫害及环境污染。

(二)植物配置原则

应按植物生态习性、生物学特性和园林布局要求,以乔木为主,乔、灌、藤、花、地、草合理配置,组成科学合理的复层结构植物群落,以最大程度地发挥它们的园林功能和观赏特性;乔木、灌木、常绿、落叶、速生、慢生植物合理配置;忌栽纯林,应尽量多种植物混栽,营造种类丰富的植物群落;应以“乡土或乡土化树种”为主,遵循“适地适树”和“物种多样化”的生态性原则。

(三)用苗原则

优先使用乡土树种,慎重使用边缘树种,重视使用乡土树种中的新优品种;优先使用本地苗,外埠苗区域可扩大至物候条件相近相似的区域;优先使用苗圃换床苗,慎重使用留床苗。原则上禁止使用山地苗,禁止使用截干苗,禁止使用带病苗,禁止使用受损苗,禁止使用移栽的古树名木,禁止使用未经多年栽植证明的物候条件相似相近区域以外的树种。乔木树种原则上使用原生冠苗,不得使用截干苗;主干基本通直,特殊要求(如景观需要特型选苗、独特造景树等)除外。植株生长健壮,冠型完整,株型端正,色泽正常,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脱水,苗木根系不劈裂、截口平齐,土球完整不散拖。

三、景观及植物配置、选择要求

(一)景观

居住区内的游园(集中绿地)应按照《公园设计规范》要求设置果皮箱、座椅(凳)、建筑小品和体育健身设施,座椅凳面层应采用防腐木、塑木等,减少花岗岩或不锈钢板面板的大面积使用。应设置活动空间,由畅通的园路连接,园路应线型流畅,宽度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园路交汇处应避免锐角,避免断头路。水体周边应按规范设置必要的防护栏。铺装场地应从气候条件和功能实际需要出发,预留种植穴,形成部分林荫覆盖硬地空间,硬铺装广场的乔木宜使用冠大阴浓的速生落叶乔木。严禁大广场、大铺装、大草坪。

(二)植物配置、选择

以乔木为骨架,复层配置,注重植物的群体美和林冠线的节奏变化,局部可设置适当的开敞空间。树种选择应丰富,重点突出其景观和遮萌功效,大尺度的空间内植物宜成组团栽植。植物配置应充分考虑住宅的通风、采光、隔热、私密等特定功能要求,高层、中高层住宅的绿地设计应充分考虑鸟瞰效果,满足高楼居民的俯视要求。应多植庭荫树;多配置色叶植物、香源植物、保健植物,花灌木和多年生花卉;地被植物应选择管理粗放的观赏性品种;宜用藤本植物(攀援植物)等进行垂直绿化,以增加绿量,丰富建筑物的立面效果,特别是居住区围栏,需栽植藤蔓植物予以美化。儿童、老人活动场所禁用有毒、有刺、带尖、飞絮多及易引起过敏反应的植物材料。居住区主干道行道树原则上应栽植大乔木,次干道行道树视具体情况尽量栽植大乔木。

参考资料: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

《城市绿化条例》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CJJ?48-1992?公园设计规范

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83-99?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CJJ_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CJJ_T?85-2017?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GB?50137-201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220-9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50352-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400-2006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20-2007?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DB37/T5060-2016海绵城市设计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