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的临床诊疗心得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11-21
/ 2

梅毒的临床诊疗心得

李宏贺

李宏贺(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绰尔中心卫生院022150)

【中图分类号】R75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1)11-0163-02

【摘要】目的梅毒病原体为梅毒螺旋体,通过破损的皮肤或黏膜侵入人体,潜伏期为6~8周。90%的梅毒通过性交传染,其他途径有血液传播与围生期传播。目的:讨论梅毒的诊疗心得。方法通过患者的临床表现进行诊断与治疗。结论梅毒可促进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的感染和传播,对所有的梅毒患者均应告知其有关的危险性,并鼓励进一步做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

【关键词】梅毒诊断治疗

近年来我国梅毒患病率明显上升,而某些城市妊娠合并梅毒的患病率达1‰~6‰。病原体为梅毒螺旋体,通过破损的皮肤或黏膜侵入人体,潜伏期为6~8周。90%的梅毒通过性交传染,其他途径有血液传播与围生期传播。梅毒可促进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的感染和传播。联合感染的患者,其梅毒的临床表现、血清学、对治疗的反应及并发症的发生均随之发生变化。因而,对所有的梅毒患者均应告知其有关的危险性,并鼓励进一步做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

1临床资料

1.1临床表现

1.1.1硬性下疳(一期梅毒)在不洁性交后6~8周,大、小阴唇内侧或子宫颈部可见圆形或椭圆形硬结,表面糜烂,边缘稍隆起,似软骨样硬,直径l~3cm,有浆液性分泌物,分泌物中含有大量梅毒螺旋体,传染性很强,可伴腹股沟淋巴结肿大。

1.1.2丘疹及脓疱等皮疹(二期梅毒)硬下疳发病3周后,全身发疹,由血流及淋巴流中梅毒螺旋体所致。全身皮肤、黏膜可有各种形式的皮疹;外阴丘疹常有一层鳞屑覆盖,丘疹顶部易被擦破,形成小圆形糜烂面。二期梅毒晚期,外阴及肛门周围出现扁平湿疣,呈扁平分叶状,表面湿润,有黏液分泌物,内含大量梅毒螺旋体。

1.1.3晚期梅毒(三期梅毒)病变累及各系统的组织和器官,包括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骨骼等,形成神经系统梅毒、梅毒瘤(亦称树胶肿)、马鞍鼻等相应的脏器功能障碍;子宫树胶肿极少见。

1.1.4潜伏梅毒无临床表现,仅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一年以内者为早期潜伏梅毒,一年以上者为晚期潜伏梅毒。

1.2辅助检查

1.2.1一期梅毒可取病损分泌物做抹片,用镀银染色法染色后镜检,或用暗视野法检查活螺旋体,阳性者即可确诊。此时梅毒血清学试验为阴性。

1.2.2二期及以上梅毒靠临床表现与梅毒血清学检查。

1.2.3梅毒血清学试验:

1)非螺旋体抗原试验:适合筛查及检测疗效或再感染。如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RPR)或血清不需加热反应素玻片试验(USR)或性病研究试验(VDRL)用于筛查,如果阴性但仍怀疑患者有梅毒或假阳性时,需做进一步检查。确诊需做血清螺旋体抗原试验。

2)血清螺旋体抗原试验:目前常用的血清螺旋体抗原试验包括:荧光螺旋体抗体吸附试验(FTA-ABS试验)及苍白螺旋体血凝试验(TPHA试验),感染过梅毒者将终身阳性,故不能用于观察疗效。血清螺旋体抗原试验的抗原为苍白螺旋体本身,以检查血清中抗螺旋体的特异性抗体。

1.3鉴别诊断应与软下疳、性病淋巴肉芽肿、腹股沟肉芽肿等性病相鉴别,外阴癌、宫颈癌、白塞病亦应与本病鉴别。

2治疗方案及原则

治疗原则:及时、及早和规范化的足量治疗,并应在治疗后进行足够长时间的追踪观察。

2.1早期梅毒在治疗后1年内每3个月复查1次,此后每半年复查1次,共连续随诊2~3年。待RPR转为阴性二年后始可妊娠。随诊期间不应妊娠。如发现RPR滴度上升或复发,应及时加倍治疗。晚期梅毒在治疗后应延长随诊时间,神经梅毒和心脏梅毒常常需要终生随访。

2.2抗梅毒药物治疗首选青霉素,应用的制剂、剂量和疗程随梅毒的病期而有所不同。

(1)早期梅毒:一、二期梅毒以及病程不到1年的潜伏梅毒。

1)首选治疗:苄星青霉素240万U,单次肌注。

2)青霉素过敏者:多西环素100mg,口服,每日2次,连用14日。四环素500mg,口服,每日4次,连用14日。

(2)晚期梅毒、病程超过1年或病程不明者。

1)首选治疗:苄星青霉素240万U,肌内注射,每周1次,连用3周(共720万U)。

2)青霉素过敏者:多西环素100mg,口服,每日2次,连用28日。四环素500mg,口服,每日4次,连用28日。

(3)神经梅毒:任何病期的梅毒均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病变。神经系统损害的临床迹象(如视觉、听觉症状及脑神经瘫痪)可通过脑脊液(CSF)检查而确诊。

1)首选治疗:水剂结晶青霉素总量l800万~2400万U/d,分200万~400万U静脉注射,每4小时1次,连用10~14日。

2)替换治疗:水剂普鲁卡因青霉素240万U,肌内注射,每日1次,加丙磺舒500mg,口服,每日4次,两药合用,连用10~14日。

(4)妊娠期梅毒。

2.3已感染人免疫缺陷病毒(HIV)的梅毒患者,应转给艾滋病防治专家治疗。

参考文献

[1]张建波,孙虹.不同剂量的头孢曲松钠治疗早期梅毒的临床观察[J];中国皮肤性病学杂志;2002年05期.

[2]吴本清,徐位仁.早期先天性梅毒6例[J];中国当代儿科杂志;1999年04期.

[3]林志新.早期梅毒容易忽略的问题[J];中国健康月刊;1988年05期.

[4]乔国安,历志,刘丽红.三种方法治疗早期梅毒的疗效比较研究[J];中国性科学;2005年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