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状及思考何光焰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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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状及思考何光焰

何光焰

杭州茂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杭州310017

摘要:建筑施工中对于安全管理职责的分配,主要由四个部门承担,分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管部门和设计部门。其中不同的职责部门都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但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对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所以,目前对于四个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分配中仍然存在许多不明确的地方,本文对目前施工中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状进行深入探究,以便实施更加完善的职责分配制度。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

建筑施工安全问题会对企业文化、企业形象、企业实力等诸多企业要素产生影响,所以施工安全问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当前,面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状,可以看到其中仍然存在诸多的问题,科学完善的职责分配制度也没有建立。若要改善目前存在的问题,势必要对目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进行深入的探究,探索出合理的、规范的分配制度[1]。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状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为建筑工程项目提供资金的单位,所以建设单位更看重的是经济利益的回报。因此,在其它方面建设单位可能不会投入太大的关注。但这样有失偏颇的进行工作的开展一定会造成问题的出现,所以也要对建筑工程中的其它环节给予重视。例如对施工材料的选择上、施工进度方面,还有最重要的施工安全方面,都要给予相对的关注和监督,才能建造出高品质的建筑,提升经济效益[2]。然而目前,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建设单位对这些的关注度都不高,而且普遍存在的意识是建筑施工安全是由建筑施工单位进行负责,与建设单位没有丝毫的关系,出了事故也不应该要求建设单位进行负责,但正是由于这样的态度会直接减少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督,单纯的依靠建筑施工进行自我的监督管理是远远达不到监督要求的,所以也导致了因监管不力发生的安全事故[3]。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也就是直接参与工程建造的承包商,他们本身是需要自己进行盈亏计算的。所以大多数的承包商常常为了节约建筑施工成本,在原材料的选购上大多进行克扣,钻国家相应标准的空子,许多过期或质量差的建筑原材料不断的流入施工现场,再加上一些低素质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直接会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产生不良的影响。对于现在大部门的施工现场而言,安全生产责任分配制度的相关规定就像一纸空文一样,对于国家三令五申的环节也是置若罔闻,所以安全生产的责任在施工现场还是没有得到落实,同时对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分配也是不合理不科学的。导致安全生产的诸多事项没有落实,特别是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佩戴上,这就会导致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实时受到威胁。施工项目的管理人员大多文化水平低,管理意识薄弱,只关心工程进度和工程成本支出,对于一些管理人员提出的安全生产建议也不予理会。久而久之,大家已经不存在安全生产的概念,如果以这种态度一直进行生产工作,无视安全生产的责任势必会发生产安全事故,这也是近些年市场上安全事故频出的根本原因[4]。

监管部门。监管部门是对整个建筑施工中工程展开、运行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部门,是整个工程中最重要的监督管理机构。无论在任何施工工程中,总是存在着诸多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对于这些一定做到及时掌握和了解,并及时进行解决。总而言之监管部门的职责,就是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施工存在的安全问题对进行及时解决,避免造成大的危害和经济上的损失。

设计部门。设计部门主要是对建筑的外形、内部结构的建造给出设计方案,设计方案上对安全的体现大多是保守性,并不用根据实际进行方案设计。所以,设计部门常常把新颖、美观作为设计的目标,不会考虑到施工上存在的难度和施工中的安全问题,认为自己只是进行图纸设计,其它的任务都由施工单位进行完成,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大多的设计图纸上对安全生产的建议,都是照搬照抄以往图纸的,与目前建筑的工程极其不相符,对进行安全生产指导并没有实际的意义。

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合理化落实的建议

从上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是需要四个部门单位进行紧密配合,合理分配的,并不是全属于施工单位一人来进行承担。四个单位部门无论哪一部门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施工工程质量和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所以对于如何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的分配一定要明确和合理,所以提出一些建议,可以对安全管理职责的落实有实质性的影响。

首先明确的落实好责任,虽然我国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大部分都没有得到明确的落实。在施工期间四个部门都要进行责任的明确,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设计部门,必须保证四个部门进行紧密的配合,为此,相关部门必须做好明确的严格规定,明确规定每个部门所要承担的责任。同时对于其中的规定要参考法律依据,以法律条文进行约束,如果发生安全事故,涉及到的部门和管理负责人员必要时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虽然国家做出了相关方面的规定,但大部分施工中的安全负责人都形同虚设,并在发生事故时不知所踪,所以在大多安全事故发生时找不到安全负责人。因此要想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分配制度一定要明确好责任,落实到每一部门的每一个人身上。

其次,监管部门应充分发挥是自身的监督作用。监管部门在施工中不仅要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如果发现存在不安全生产问题也要及时进行提出,并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如果出现了极为严重的安全事故,监督部门可以根据法律的依据先对负责人进行控制,然后上报到上级管理部门,进行依法制裁。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才能行之有效的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同时建设单位也要在施工全程中做好管理工作,虽然建设单位对整个建筑建造只是进行资金的投入,但如果建设单位能发挥好自身投资人身份的管理作用,不仅会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还对过程中各部门责任的落实起到监督作用[5]。

最后,设计单位对于安全生产的责任也是重大的,建筑施工开始之前对于施工的各项设计与工程的质量紧密相关。所以设计单位在设计方案的过程中,一定要对建筑工程的全局进行把握,不断优化和改进设计方案,进行设计方案的讨论,对于其中不合理的地方一定要及时更正。在设计方案的审核中一定要着重审核其中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的地方,如果有需要可以进行模拟实验。对于设计方案中重点需要注意的地方,设计师一定要进行重点的标注和文字的解释说明,以便施工人员能够清晰明了。

结束语:

由此可以看出,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职责的分配十分重要,四个部门如果有一个环节出现错误将会对整个工程的建造产生重大的影响。所以,在对安全职责分配时一定要合理科学进行,保证好工程的质量也要保证好工作人员的安全。促进我国建筑业安全管理的进一步发展,也对提高自身综合实力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关明波.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状及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10(29):239-239.

[2]高波.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状及思考[J].房地产导刊,2014,26(13):286-286.

[3]王洪彬.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状及思考[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5,30(30):2127-2127.

[4]郑浩.解析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状及思考[J].建材发展导向(上),2014,14(6):125-126.

[5]洪斌.解析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状及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22(34):227-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