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性传播疾病的职业安全防护新进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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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性传播疾病的职业安全防护新进展

姚华莉俞国琴

姚华莉俞国琴(浙江省绍兴市妇幼保健院浙江绍兴312000)

【关键词】性传播疾病;职业;安全;防护

【中图分类号】R722.13+9【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2523(2011)06-0077-02

妊娠期性传播疾病的发生呈明显的上升趁势,已引起世界卫生组织的密切关注。国内,随着性传播疾病产妇的增加,新生儿通过母体传播而来的性病发生率也逐年增加。医护人员作为职业暴露的高危人群,做好职业安全防护已不可忽视。

本院NICU在2008年10月至20010年10月共收治性传播疾病患儿42例,护理人员严格遵守消毒隔离规范,遵循良好的个人卫生原则,规范操作行为,无一例感染,达到了安全护理的目标。现将有关的防护措施新进展介绍如下:

1临床资料

自2008年10月至2010年10月我院共收治性传播疾病患儿42例,其中淋球菌性眼结膜炎12例,先天性梅毒30例(母亲均为TPHA阳性,新生儿TPHA阳性、RPR阳性),男26例,女16例,孕周32~41周,体重2400~4300克。经过7~14天的治疗,38例患儿治愈出院,3例患儿因晚期梅毒自动出院。

2职业安全防护

2.1加强职业安全教育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2.1.1医院领导、院感科、护理部高度重视职业危害,以人为本,关心护士。树立全面性的防护管理理念,建立职业防护管理小组,随时监督医护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个人防护。

2.1.2建立健全各项防护制度。如:锐器伤上报登记制度、锐器伤防范处理制度、锐器伤处理流程等。

2.1.3医院对新上岗的医护人员进行岗前职业安全教育,使医护人员充分认识到职业损伤的危害性。

2.1.4医院感染科每年定期对在职医护人员进行职业安全防护再教育和培训,以提高掌握防护技巧,尽力做到零损伤,并将防护知识纳入考试内容。

2.1.5护理部和本科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医护人员防护知识的落实进行监督和考核,以提高医护人员的防护意识。

2.1.6建立医护人员的健康档案,每年进行体检1次。

2.2认真做好标准预防严格执行消毒隔离

2.2.1对可疑的性传播疾病患儿,病人的血液和体液都被视为传染源,要采取防护措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操作时应戴手套,强调双向防护。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2.2.2已确诊的性传播疾病患儿入院后安排在隔离病室,单人间或同病种同居一室,进行床边隔离。医务人员接触患儿前应彻底洗净双手,戴一次性手套,若皮肤有破损时戴橡胶手套加以保护,操作后立即洗手。患儿的用物专人专用,尽量使用一次性用品并用袋装标记,密闭运送,作无害化处理。喂奶用具煮沸消毒,听诊器、婴儿暖箱等含氯消毒液溶擦洗,并用紫外线照射60分钟,所用衣物高压消毒灭菌,不能用常规消毒液浸泡的器械则用2%戊二醛浸泡30分钟后清洗,再高压消毒灭菌。

2.3严密制定防护流程加强锐器损伤防护

2.3.1医院感染科制定了相关疾病的防护流程,组织医护人员进行系统的学习,并作为查房的考核内容。

2.3.2每个临床科室配置了一次性锐器桶,将使用过的针头、留置针、血污染的废物及时放入,使用后的针片用血管钳夹取放入,减少污染针头裸露的时间,避免引发针刺伤。

2.3.3增强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规范操作行为。在进行注射、抽血、输液、输血时一定要保证足够的光线,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认真操作,用后的针头取、放、消毒应小心稳妥,及时处理,特别是抽血后的针头,不要将其留在操作台上或床旁桌上,也不要将其丢在一般的垃圾桶内,切勿伤及自身和他人。使用后的注射器、输液器立即经毁形器处理后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含氯消毒液利器物品收集器中,由专人负责每天焚烧处理,并做好登记。有条件时可使用安全型注射器能大大减少锐器刺伤的发生。进行腰穿术后,先处理锐利器械,再处理其他器械。

2.3.4医疗垃圾处理,收治疑似患儿及确诊患儿产生的所有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均按感染性垃圾进行处理,必须用双层黄色垃圾袋收集。处理或接触医疗废弃物时应戴乳胶或橡胶手套,避免裸手接触废弃物,尤其是损伤性废弃物。医疗垃圾处理完毕,应立即流水洗手和消毒双手。洗手是最基本、最简便易行的有效预防自身感染和控制病原体传播的措施,有效洗手可清除手部99%以上的各种暂时性细菌[1]。

2.4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室内光线,无关人员不要进入治疗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在不增加编制的情况下实行弹性上班,每天上午增派一名帮班护士,适当调整工作强度,减少了护士职业紧张和心理压力。管理者要善于在护士群体中营造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3锐器刺伤后的紧急处理

3.1一旦发生职业暴露要保持镇静,立即上报医院医务科、感染科,同时填写《职工锐器刺伤登记表》。

3.2立即按如下措施进行处理:用肥皂液和流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黏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3.3被血液污染的医疗锐器刺伤统称为针刺伤,其传播的危险远远大于皮肤接触和黏膜接触[2]。如被TPHA阳性、RPR阳性患儿用后的锐器刺伤后立即肌注苄星青霉素。如暴露于伴有HBV患儿应在24h内注射高价乙肝免疫球蛋白,进行血液HBV表面抗体检查,阴性者给予全程乙肝疫苗免疫接种,HBV表面抗体阳性者,表明机体对乙肝已经有自我保护性,不需免疫接种。

3.4做好人性化服务,给予护士心理干预。护士在发生皮肤锐器伤时有可能产生焦虑、紧张,甚至悲观、恐惧心理。所以,相关管理层领导应积极关心伤者,及时有效地采取预防补救措施。同时,做好伤者的心理疏导,以增强护士战胜恐惧、战胜疾病的信心。

加强护理人员的职业防护,关系到每一位护理人员的切身利益,护理人员必须提高预防意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树立自身价值观及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消毒隔离规范,遵循良好的个人卫生原则,营造和谐环境,规范操作行为,强调工作的责任心和注意力,避免锐器刺伤的发生,如被刺伤应及时采取应急处理,平时注意锻炼身体,以确保护理人员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我院建立相应的监测和管理体系并不断地改善工作条件,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善于总结积累经验,使护理人员的防护措施更加完善,通过这些措施,护理人员无一例感染,达到了安全护理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段磊.护理学基础.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175-18

[2]朱琴芬等.急诊科护士职业防护新进展[j]中国误诊学杂志,20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