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疯狂采购”引发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6-16
/ 2

年末“疯狂采购”引发的思考

韩冰

韩冰(吉林大学管理学院08级吉林长春130000)

中图分类号:F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1)06-0000-01

一、前言

近日,在网上连续爆料,部分地方政府在年底“突击”花钱采购,其奢侈程度令人瞠目结舌。比如,辽宁省抚顺市财政局公布的招标公告指定了用7台“苹果iTouch4”当U盘,报价为2398元,被网友称为“史上最贵U盘”。而苹果iTouch4的主要功能是视听、游戏等娱乐功能。无独有偶,苏州市交巡警支队采购的警务通,竟然是最新潮的“苹果iPhone4”手机,报价5000余元。其实,像这种类似的事件在我们的社会中屡见不鲜。

如此“不差钱”的采购行为在我们看来是非常奢侈的,甚至是震惊的。然而,据了解,这种现象不是今年才开始广泛流行的,以往每当年关将近,部分政府部门由于年度预算没有花完,又不能发放现金给员工,所以干脆购置一批“家当”发给员工当年终奖。于是就有了上述网上热议的各种“很给力”的政府“疯狂”采购事件。

我们是应该为近年来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综合国力水平的提高而振奋呢,还是应该为政府在年终“埋单”大额采购,奢侈消费而担忧呢?相信明理的你我都知道答案。此类事件的陆续曝光在某种程度上会削弱政府的公信力,导致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感,严重的会危及政府的权威,甚至激化社会矛盾。此外,年底突击花钱,极易成为滋生贪污腐败的温床。年度预算花不完,留存了大量资金,有些人就想方设法把行政经费变成个人经费或者是小集体的经费来使用,贪污腐败由此而生。这不得不引起广大社会群众的关注和担忧。

二、原因分析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有些公职部门在年末集中花钱,疯狂采购的现象的发生呢?下面,我将结合课堂所学有关财政学方面的知识和课下阅读杂志新闻等相关资料,简单地提出几点看法。

原因一:政府增量预算制度的不完善

由课上所学的财政学相关知识我了解到,政府预算是经法律程序批准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它是政府活动计划的一个财务反应,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政府调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工具。我国国家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按指标的确定方法可以分为增量预算和零基预算两种,现在大多数部门采用增量预算法,即在以往预算年度的基础上按照新的预算年度的经济发展情况加以调整后确定。但其实这种方法不如零基预算科学,它无法解决以往年度资金的不合理分配问题,甚至会扩大这种不合理。比如在上面事例中,就一个地区和单位来说,倘若在年底前不能花掉所有的经费,那么按增量预算的方法下做下一年度的经费时,就会底气不足,不能按下一年的增量上报预算了。所以,有些领导在公开场合也会强调节约,但私下都会督促下属部门单位尽快完成年度预算开支。本年度预算完成了,他们在报下一年预算的时候才会以此为基础加报更多。由于公职部门在编制预算的时候不够科学合理,对何时执行什么项目、执行多少预算额度的约束不强,导致开始不愿意花费资金做项目,到年末多出来的预算额度无法花完,只好突击花掉。不仅给国家资源造成了严重的浪费,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助长了花公家钱买私人消费品的不良之风,使公职部门的职责和形象在公民心中大打折扣。

原因二:政府采购经费监管力度差

也许你就要问了,他们这么肆无忌惮的用公款高消费难道就没有部门管理么?有,但是力度不够,而且缺乏相关的法律制度来规范。比如说在政府预算中哪些钱应该用、哪些钱不该用或没有必要用等问题上,没有一个特别强有力的监督体系来约束和规范。现在虽然有审计监督,但是审计监督有很多时候很难对行政机关的经费该不该花、花到什么程度进行强有力的监督。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有一些钱是不该花的,但一些行政机关会像在上述例子中那样,在年底“突击”的时候把钱花出去,从而完成了预算额度。这种行为的存在和横行,说明整个财政经费的监督和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不够有力。近年来,我国行政开销的迅速膨胀,在一定程度上为年底突击花钱起到推波助澜甚至大开方便之门的作用。监管不严,难怪“疯狂采购”的现象如此猖獗。

原因三:政府预算不公开,不透明

由课上所学可知,政府预算的编制原则有完整性,统一性,可靠性,公开性,年度性,其中,预算的公开性有些政府部门还没有做到位。预算的编制完全由政府主导,封闭的决策过程,很低的公众参与度,是预算编制存在的严重问题。如果预算编制本身就不科学、不民主、不透明,那么很难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像案例中那样不公开各级政府编制的不合理的预算严重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不公平也不公正。试想,如果公众参与到预算的编制和监督过程中,肯定不会让预算变成给行政部门员工派送年终“红包”的借口。

三、关于改进

传统预算存在很多缺陷,比如预算内容不完整,预算编制不细化,预算管理不严格等等。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我国近年来对部门预算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使得政府预算制度一直在不断地改进和完善中,虽然仍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总体上来说预算改革还是有一定成效的。

法律和制度是在不断探索和不断改进中逐步完善的。我们现在的政府预算体制也同样适合于这一理论。对于社会上有些公职部门年底突击花钱的类似现象,我觉得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首先,加大政府预算监管力度。尽管有关部门每年都表示要坚决制止年底乱花钱,但据《法制日报》的记者查阅资料时发现,没有任何地方或部门因为年底花钱违规而受到相应的处罚。这不禁让我们寒心,政府监督管理的力度真的很差。为解决这一问题,我觉得从我国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现状来看,应该在增强政府预算透明度的基础上,加强政府预算监督力度。一是加强立法机关的监督。国家政府首先应该健全一系列关于报告年度预算的法律法规,出台关于没有用完的预算经费的返还条例,关于随意乱用预算资金予以处罚的条例等等。有了法律的保障,执法人员才有法可依。二是加强财政和审计机关的监督。政府应该对类似事件从严管理,要求财政和审计监督人员严加审查,不能包庇纵容,从而加强有效监督的力度。但事后监督毕竟有局限性,为了提高监督的时效性,有必要实时监督预算执行,一旦发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违纪违规花钱迹象的,就及时亮起“红灯”,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公众舆论对政府预算的监督。这就要求政府预算要对公众公开。

其次,政府预算面向公众公开。有专家提出,要改变“突击花钱”的局面,预算公开才是治本之道。中央部门和不少地方都在推行预算公开,社会公众申请政府公开预算信息的热情也越来越高涨,这给公众参与预算编制和监督提供了一条重要的途径。公众参与不仅为预算的编制和决策起到了促进作用,高透明度更会让公众了解行政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开销,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对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也有很大帮助。此外,社会公众的高关注度和舆论压力是预算编制合理的最有效也是最有力的监督手段。但是,由于预算的专业性太强,要求对财政知识了解很少的社会公众都能读懂预算并不太实际。所以,如何让公众在专业知识有限的情况下同样可以看到并看懂预算,是个有待讨论的问题。

综上所述,政府预算体制的完善工作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通过在课堂上老师的讲述,我了解到,政府预算的改革是有利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方针;提高了预算透明度,有利于预算编制的公开、公平、公正,有利于强化预算观念,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有利于规范政府、财政和部门行为,增强预算的法执行和约束性。所以,为了这些“有利于”,为了以后过年的时候不让公民因为看到行政部门“疯狂采购”而产生负面的舆论和影响,为了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政府应该在其预算和采购等方面做些什么了。

参考文献:

[1]从制度上消除“年底突击花钱”《学习时报》2010年12月27日;

[2]李传峰.我国预算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J].财政探索2002,(1);

[3]专家:年底突击花钱极易导致行政机关内部腐败《法制日报》2010年12月28日;

[4]高斗梅.关于提高政府公共支出预算合理性有效性的思考;

[5]政府预算公开范围扩大账本“看得到”还要“看得懂”《人民日报》201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