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药师在骨科开展药学服务之浅见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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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师在骨科开展药学服务之浅见

潘杰林静吟周敏杰王颖琦黄颖

(广州市正骨医院广东广州510045)

【摘要】目的:总结我院临床药师在骨科开展药学服务的形式,探讨骨科临床药师的工作方法。方法:临床药师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并根据骨科临床科室的特点,开展一系列的药学服务。结论及结果:临床药师在骨科开展药学服务,能帮助提升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关键词】临床药学;骨科;药学服务

【中图分类号】R197.3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7)19-0381-02

2002年,卫生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联合颁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中提出[1]:“药学部门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并要求医疗机构“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

我院临床药师在医院领导及科主任的大力支持下,在骨科临床科室中开展了各项药学服务。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开展骨科临床药学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般说来,骨科用药相对简单。但随着新药的不断涌现,过度医疗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同时也因骨科患者住院时间较长,部分患者可能还合并内科疾病,涉及到多科用药,作为外科医生,他们更多关注手术的成功与否,而对药物的关注相对较少。因此,临床药师有必要深入骨科,为医护、患者提供临床药学服务,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高骨科疾病的治愈率[2]。

2.临床药师在骨科开展一系列药学服务

2.1开展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点评工作

我院临床药师从2012年开始至今,每月都会对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点评、分析。临床药师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简称38号文)、《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等文件的要求,对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率及预防用药指征、品种的选择及联合用药、给药时机和持续时间以及抗菌药物的用法用量进行点评、分析,杜绝了术后用药疗程过长、给药时机不当、二联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等不合理情况。

2.2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

通过我院制定的“药物不良反应上报流程”,临床医务人员一旦发现患者出现疑似药物不良反应的症状,会马上通知临床药师,临床药师会进入临床,调查、分析患者的用药情况、过敏史等,协助医护人员排查及确定引起不良反应的药物。临床药师对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参与,能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的漏报率,同时也能够增加医护患三者对药物不良反应的重视程度。

2.3为医护患提供用药咨询

无论是临床医生、护士,还是前来就诊的患者,在药物使用的过程中都总会遇到一些用药疑问,临床药师会及时为他们提供解答。例如有临床医生曾经提出,糖尿病患者是否能使用葡萄糖溶液进行输液;另外有护士曾提出,有青霉素过敏史的患者,能否使用头孢菌素类的抗菌药物;也有前来就诊的患者,咨询哺乳期间能否使用双氯芬酸钠贴等等。药师在日常的用药咨询工作中,无论是遇到简单的还是复杂的问题,都给予积极的回答,如果遇到不能马上回答的问题。一定会在查阅资料后,有确切证据支持下,才给予答复。临床药师每年为临床医生、护士及患者解答用药咨询约一百多例次。

2.4开展药学讲课,宣传合理用药

临床药师会针对骨科临床科室日常的用药情况及关注的用药问题,在科室内开展药学小讲课,以此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临床药师围绕中药注射剂—安全性与合理使用、如何阅读药品说明书及药动学、药代学浅析等不同主题,精心准备。利用临床科室的学习时间,每次就其中一个主题向医护作细致的讲解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加强了医护药之间的沟通,增加了医护对药师的信任。

2.5参与药学查房

参与医护交班,协助医生合理用药。临床药师作为合理用药的主体,在不断充实并完善自身的前提下,收集整理药学信息,并深入临床参与临床查房、会诊、病例分析讨论,对患者进行药学监护,从药物的有效、安全、药动学等方面为医师在临床合理化用药方面提供科学依据,共同制定合理给药方案、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2]。

2.6开展骨科门诊处方点评

临床药师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每月抽取100份门诊处方进行点评,主要针对处方的书写、药品用法用量、特殊药品的使用、处方合理用药这几个方面进行点评,并设计相关表格将点评的情况汇总,对不合格的处方进行登记。

3.小结

综上所述,临床药学服务确实有利于提高骨科临床的合理用药水平、保障患者安全,同时能够为临床分担一定的工作压力,提升医疗质量。而临床药师只有立足实际,把自己真正融入到具体的临床药学工作中去。才能使药学服务更加实际、更加专业,更容易受到医护人员和患者的接受与支持。也就能更快的推进合理用药,发展临床药学工作[3]。目前,临床药学服务在我国仍然处于发展阶段,同时正向专科化发展,临床药师应该找准自己的专科特长,并且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才能更好地为临床药学服务。

【参考文献】

[1]尤晓娟,胡向东.“临床药师制”——医院药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J].中国药师,2004,7(2):132-133.

[2]汤世玲,徐永清.临床药学服务于骨科的工作实践与体会[J].西南国防医药,2014,24(3):324-326.

[3]张盛敏.临床药师在骨科开展药学服务的实践与体会[J].药事管理,2010,7(2):11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