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拉法辛与帕罗西汀治疗抑郁症临床对照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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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拉法辛与帕罗西汀治疗抑郁症临床对照研究

曲万仁

曲万仁

(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分院江苏无锡214105)【摘要】目的:比较文拉法辛与帕罗西汀治疗抑郁症的疗效和不良反应。方法:在我院治疗的60例抑郁症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分别予以文拉法辛和帕罗西汀治疗,疗程6周。用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汉密尔顿焦虑量表(MAMA)和不良反应量表(TESS)评定疗效和不良反应。结果:文拉法辛与帕罗西汀治疗抑郁症疗效接近,但文拉法辛起效更快,不良反应少于帕罗西汀。结论:文拉法辛是安全、有效的新一代抗抑郁药。

【关键词】文拉法辛;帕罗西汀;抑郁症【中图分类号】R749.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8231(2011)04-0048-01

盐酸文拉法辛缓释片是一种新型SNRI类抗抑郁剂,它能抑制五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以及轻度抑制多巴胺回吸收等多重作用。为了探讨盐酸文拉法辛缓释片的疗效和安全性,现将盐酸文拉法辛缓释片与帕罗西汀治疗抑郁症临床对照研究报告如下。

1对象和方法

1.1对象:选取2010年1月至7月在我院住院及门诊治疗的患者,符合中国精神障碍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抑郁症的诊断标准[1];治疗前2周内未使用过文拉法辛缓释片与帕罗西汀两药物者;治疗前三大常规、肝、肾功及心电图检查均无明显异常;排除脑器质性疾病、严重躯体疾病和其它精神疾患、无药物或酒精过敏史、药物依赖及成瘾、非妊娠或哺乳妇女。共60例,随机分为两组。文拉法辛组30例,男14例,女16例;年龄18-49岁,平均(31.7±10.5)岁;病程4周-1.5年,平均(15.8±10.2)周。帕罗西汀组30例,男13例,女17例;年龄19-51岁,平均(32.8±11.1)岁;病程4周-1.6年,平均(16.4±11.3)周。以上各项资料两组间差异均无显著性(P>0.05)。

1.2方法

1.2.1用药方法:文拉法辛组服用文拉法辛缓释片(博乐欣)治疗,每日早上1次,起始剂量75mg/日,1周内根据病情需要文拉法辛缓释片可增加至150mg/日。帕罗西汀组口服帕罗西汀治疗,每日早上1次,起始剂量20mg/日,1周内根据病情需要帕罗西汀可增加至40mg~60mg/日。疗程均为6周。治疗期间均不联合其它抗抑郁和抗精神病药物,有睡眠障碍患者可酌情使用小剂量苯二氮卓类药物。

1.2.2评定工具采用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汉密尔顿焦虑量表(HAMA)和不良反应量表(TESS)[2]。于治疗前及治疗后第1、2、4、6周各评定1次。治疗前后检查三大常规、肝肾功及心电图各1次。按HAMD减分率评定疗效,减分率>75%为临床痊愈,50%—74%为显著好转,25%—49%为好转,<25%为无效。

1.3统计方法:t检验和x2检验。

2结果

2.1两组治疗前后HAMD、HAMA评分比较,见表1。

由表1可见,治疗前后两组间HAMD和HAMA量表评分比较,文拉法辛组于治疗第1周比治疗前有显著下降(P<0.05),帕罗西汀组于治疗第2周末比治疗前有显著下降(P<0.05),两组间差异比较,在第1周有显著差异(P<0.05),在第2、4、6周两组间差异无显著性(P>0.05)。以上提示文拉法辛缓释片起效较帕罗西汀快,而总体疗效两者相当。

2.2不良反应:以TESS评定药物不良反应,文拉法辛组主要有恶心、便秘、头痛、乏力6例,失眠、食欲增加、体重增加2例,以上反应程度均较轻。帕罗西汀组主要有恶心和口干9例,便秘、兴奋、失眠4例,头痛、心慌、呕吐、坐立不安5例,排尿困难1例。

表1两组治疗前后HAMAD、HAMA评分比较(X±S)

两组间比较,第1周﹡﹡:P<0.05;其余P均>0.05。

3讨论

—去甲基文拉法辛(ODV)能有效抑制5—HT和NA的再摄取,对多巴胺的再摄取也有一定的抑制作用[3]。本研究结果发现,文拉法辛组与帕罗西汀组相比治疗后HAMD和HAMA评分在第1周文拉法辛缓释片即开始显效,这也与一些文献报道相一致。本研究中文拉法辛缓释片剂量范围75mg~150mg/日,同帕罗西汀抗抑郁治疗的剂量相当,起效时间明显快于帕罗西汀。建议起始剂量75mg/日,每日一次服用。若一周后效果不理想可加至150mg/日或更高。本研究显示在治疗过程中文拉法辛对患者心、肝、肾等重要器官未有明显的影响。不良反应较帕罗西汀少而轻,仅以恶心、头痛、便秘、乏力、失眠等消化系统副反应多见。综上所述,文拉法辛缓释片在治疗抑郁症时同帕罗西汀疗效相当。但是在治疗抑郁症患者时能够更快缓解患者的抑郁、焦虑且服用更方便,更易于长期服用抗抑郁药物患者接受。是一种起效快速、疗效确切、安全有效的新型抗抑郁药物。值得临床借鉴及应用。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CCMD-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M].第三版.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83-91.

[2]张明圆.精神科评定量表手册[M].第2版.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133-197.

[3]张繁新,高欢.文拉法辛与西酞普兰治疗抑郁症临床对照研究[J].中国民康医学,5(21):44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