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市T县安置帮教工作财政收支利用分析——以司法部门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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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市T县安置帮教工作财政收支利用分析——以司法部门为例

姚建萍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陕西杨凌712100)

摘要:安置帮教工作是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主要工作之一。在T县,每年都有10万左右的财政投入到安置帮教工作中去,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其财政收支利用仍缺乏一定科学性。由于每年都需要花费70%左右的财政收入支付司法所协理员工资,致使自身管理工作发展滞缓,部分创新工作开展有所困难。对此,根据近两年的T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和使用情况,结合实地调查和数据分析,针对这个现象做出其利用情况分析,以期缓解其目前的不利状况。

关键词:安置帮教;财政;科学利用

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对于刑满释放人员,要求他们从监狱、看守所、矫正机构返回后及时到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基层司法所进行报到,参加就业及相关技能培训、心理辅导、公益劳动等,为再社会化做好准备工作。然而,在W市T县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由于对每年财政收入缺乏科学利用,致使部分安置帮教工作因没有资金支持而难以开展的情况。

一、T县安置帮教工作中财政收支现状

根据《T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和《T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两个政府公开信息来看,T县司法局2017年收入预算共1146.92万元,其中用于安置帮教工作的专款预算约12.3万元,与2016年总收入预算1137.53万元其中专项用于安置帮教工作的预算约10.08万元,二者相差无几。据悉,安置帮教工作的每年财政拨款收入除了支付协理员工资占70%左右,此外包括组织会议、下乡执法等,真正用在安置帮教实际管理工作的投入占比约为11%-13%。

综合来看,T县司法局每年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投入的财政预算处较低水平,且大部分都使用在协理员的工资支付上,在安置帮教实际管理工作的投入占比并不高。根据2016年和2017年T县司法局归正人员工作管理科提供的数据来看,T县司法局分别有协理员13人和15人,以每人每月全额工资1200元计算,全年共计支付工资分别为18.72万和21.6万,其中由安置帮教经费支付分别为7万和8.6万左右。而T县2016年和2017年共计有刑满释放人员1356人和1521人,平均每年花费在刑满释放人员身上的经费所剩无几。根据以上数据,可以看出T县司法每年的财政投入在安置帮教日常管理中的花费占比较少。虽然,协理员是安置帮教工作必不可少的管理人员,把部分资金用于支付协理员工资无可厚非,但除此之外,安置帮教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购买管理服务等,其中包含平台日常维护、购买心理咨询师服务、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和讲师讲课服务等,却由于资金有限活动次数和服务水平有所缩水,并使得安置帮教效果有所减损。

二、T县安置帮教工作中科学利用财政收支存在的困难

根据T县司法局近两年的部门预算以及安置帮教工作实际的了解和数据查看,分析出其财政科学利用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难点。

一是财政投入资金总额有限。根据《T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和《T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两个政府公开信息来看,T县司法局2017年和2016年用于安置帮教工作的专款预算约12.3万元和10.08万元,相比2016年和2017年的T县刑满释放人员1356人和1521人的数量显得微不足道。如果资金总额有限,即便没有其他支出项目的占用,但想要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也存在较为吃力的情况,这也会导致出现部分管理工作无法开展或开展困难的局面,以至于影响有关部门决策时对财政投入进行科学配比与科学利用。

二是专项资金用度划分界限不清。目前,T县针对司法所协理员的经费是从安置帮教与社区矫正专项经费中支付还是从机关专项人员经费中支出,仍存在争议。协理员是安置帮教管理的必要人员之一,但是,其专项资金因有70%以上支付了协理员工资,而造成其日常管理、技术提升等方面的投入有所缩水,致使监管水平提升的难度加大,难以从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转变,所以导致一部分专业人士认为此项支出应由机关专项人员经费支出,安置帮教专项资金应都用于其日常管理工作中去,才不会本末倒置。

三是政策支持不够。对于安置帮教工作,省市司法部门都曾出台相关规范制度对此项工作予以指导和规定,但是财政支持方面却跟不上。自2015年对协理员的配备人数做了规定之后,但未有某个特定文件同步出台对此项支出该由哪块经费负责做出明确规定。经T县人事局了解,协理员目前算做司法局编外人员,而且T县司法局在协理员范围外的编外人数已达到标准配备数额,所以协理员不能算作机关人事工资支出。协理员定位的尴尬局面,以及安置帮教专项资金对这快的庞大支出而使得本质工作难以得到资金支持和保障,与政策支持不够也有很大的关联。

三、关于科学利用安置帮教工作财政收支的几点建议

针对W市T县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财政收支利用率难以达到一定的科学性所存在的难点,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以缓解。

一是优化相关政策。对协理员的工资到底从哪一笔财政拨款专项资金中支出予以明确规定,同时对安置帮教涉及的日常管理工作每年专项经费也予以定额。尤其是上级部门已明确规定的日常管理工作事项,必须予以明确款项落实,确保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同时出台政策,鼓励发明高新信息技术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的投入,并对现有技术进行进一步优化和提高,使安置帮教日常管理工作避免缺乏资金保障的情况出现。

二是加强部门间协调、统筹全局。对各部门之间的财政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同时把安置帮教可以和其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结合起来的部分工作,在资金核算时进行统筹优化,“一分钱当两分钱用”,共享资源从而节省部分资金的使用,把资金用到更多的、更重要的工作中去。各个科室和基层站所会同归正人员工作管理科,每年都需要对各所的新一年工作计划进行编制上报,各部门、财务室对每年工作计划中可共享部分进行加减,或者对每年重点工作、相通工作进行列表,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也确保不浪费每一分财政收入。

三是需要县级党委政府加强重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一直是一个较为平庸的部门,因为传统意义上对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定位就是普法宣传和人民调解,由此更甚者会把这个部门看作一个养老部门。但是,自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制度落实以来,由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接手这些管理职责之后,其身上的担子和压力变得十分重大。安置帮教工作关系着辖区的平安事宜,事关辖区内的犯罪率尤其是重新犯罪率、恶性事件发生率等事关辖区平安与安全的问题,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视,加大对这块工作的资金投入也是十分有必要的。

安置帮教工作一直都是W市T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工作之一,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也是维护T县县域内平安建设的重要指标之一。所以,科学运用财政收入,在确保基层所协理员达到定额配比的前提下,逐步加强对日常监管工作方面的资金投入,提高安置帮教管理专业化水平和科学化水平,以确保安置帮教真正达到安置与帮教的效果,从而使刑满释放人员早日回归社会。

参考文献

[1]朱晓峰.2016.基于政府视角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策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苏州:苏州大学

[2]张婷燕.2013.论我国安置帮教工作现状及其改革.[硕士学位论文].长沙:中南大学

[3]曾岩.2012.论我国安置帮教工作的现状及完善.吉林省行政管理学会“政府法制与行政管理”理论研讨会论文集(行政与法).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