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检查人员如何确认检查和预防窃电行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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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检查人员如何确认检查和预防窃电行为

林瑜

(国网福建古田县供电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352200)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力需求增大,在生活中窃电及违约用电现象也在快速的增长,因此要加快电力企业的窃电及违约用电检查工作,做好反窃电、违约用户管理工作,促进电力企业供电正常,从而提高电力企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关键词:窃电行为形式;检查程序;防治措施

1引言

电能作为一种商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交换过程中,受经济利益驱使,窃电的现象应运面生。窃电者为厂达到目的,往往千方百计使窃电的手法更加隐蔽和巧妙,并随着科技知识的普及,网络的发展,窃电行为的手段、窃电的方法也日趋“技术化”“专业化”。对此,作为供电行业的用电检查员应高度重视,针对各种窃电行为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分析,举一反三,掌握相关知识,采取相应的对策,及时探索窃电分子的作案规律及其手段,做好防范措施,始终掌握着工作的主动权,震摄和打击窃电分子的嚣张气焰减少、避免或杜绝电力企业损失。

2如何检查和预防窃电行为

窃电,是指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用户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非法占用电能,以达到不交或少交电费用电的违法行为。由于电能是无形物,不能储存,在其被窃得的同时即被消耗,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一条,窃电行为包括以下几方面:(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2)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3)伪造或开启法定的或授权的计置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5)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失效;(6)采用其他窃电方法。分析窃电行为,它首先违反了供用电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是一种违约行为,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应承担所窃电量电费3倍的违约责任;其次,窃电违反了行政法规的规定,电力管理部门依法有权对窃电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处以所窃电量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窃电行为情节严重或所窃电量巨大、构成犯法的,司法机关可依法追究窃电行为人刑事责任。

目前,在区域内所了解、掌握窃电的形式主要有以下类型:(1)电压线圈脱钩(失压)。在电能表接线端子中把电压线圈与线路连接的钩片解开或将电压联片连接处涂上绝缘漆,使电压线圈失电,电能表停转。

(2)短接电流线圈。在接线端子处把电流线圈短接或电流线圈并接一分流电阻,使电能表不转或者转动极慢。

(3)在电能表进表相线上用针刺人导线芯或专用线夹),使部分电流或所有电流不通过电流线圈。(4)用机械方法阻止电能表转盘转动或者外加磁钢改变阻尼情况(多在表盘内顺玻璃边插入纸片、相片或曲针或将房墙挖穿,隔表箱加强磁铁)。(5)私自拆封电能表壳,倒拨计度器,或将记致齿轮折断1-3处,再加上伪造封印,造成表盘正常转动的假象,实际上不计量或少计量。(6)把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短接,使电能袭转的极慢或者不转。(7)把高压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的熔丝弄断或虚接,使电能表转慢或者不转或在互感嚣与表计之间以种种借口使用长导线或接电阻或接指示仪表。(8)在电流线圈上加入较大的反向电流,使电能表高速倒转,在短时间内抵消正转的电能(一般发生在专变用户和用电大户)。(9)改变电流互感器变比。把电流互感器拆开,换上比原来变比大的线圈,保留原互感器的外壳和铭牌或将铭牌更换。如150/5换成300/5,或私自改变穿匝数(多见于多股软线穿匝)。

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实施现场检查时,用电检查员的人数不得少于两人:执行用电检查任务前,用电检查人员应按规定填写《用电检奄工作单》,经审核批准后,方能赴用户执行查电任务。查电工作终结后,用电枪查人员应将《用电检查工作单》交网存档。《用电检查工作单》内容应包括:用户单位名称、用电检查人员姓名、检查项目及内容、检查日期、检查结果。以及用户代表签字等栏日;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被检查的用户出示《用电检查证》,经现场检查确认用户有窃电行为,用电检查人员应开具《窃电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用户并由用户代表签收,一份存档备查;并避免不按国家规定追补电费和违约金,窃电事实消除,客户承担了相应的违约责任,未按规定及时恢复供电也不向客户说明原因等。

现场检查确认有危害供用电安全或扰乱供用电秩序行为的,用电检查人员应按规定,在现场予以制止。拒绝接受供电企业按规定处理的。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请求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或向司法机关起诉,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这时要注意窃电证据的收集必须合法,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用电检查人员执行检查任务时是否履行了法定手续,不能滥用或超越电力法及配套规定所赋予的用电检查权。(2)窃电取证严格依法进行。用电检查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用电检查。用电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用电检查发现窃电行为时,应收缴使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的窃电装置或外接的窃电工具,物品、伪造或者开肩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收集、进行现场勘查、迅速询问窃电行为人、拍摄现场照片,寻找在场证人,做好证人的笔录等。注意在采取录音方式取证时,必须履行法定程序,即征得被录音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此,用电检查人员对这点必须加以注意。收集完证据后应早点离开现场,并尽快向有关领导或电力管理部门汇报,并确认是否向公安部门报告。

3防治窃电技术措施

(1)对计量箱箱门使用锁、铅封、封条配合使用,封条可用纸张自制,一式三联,一联盖上公章、编号、年、月、日。管电人员签字,用胶水将计量箱门封住,一联写有使用地点、编号,管电人员留存另一联写上使用地点箱号、位号、表计相关数据分台区成册交用电管理部门保存,随时抽查、检查。

(2)给配电变压器低压瓷嘴做个整体铁皮箱并加锁,在封瓷嘴前应仔细检查低压出线的压接情况,低压出线应用专用线夹,线夹在瓷嘴上压接,应用双螺母或弹簧垫片。

(3)禁止非法计量。不得应用未经计算鉴定单位校验合格的互感器和电能表计量电能,对计量校验人员每人一把校表封钳,字丁上打上名字的字母简称,实行谁校谁负责和责任追究。

(4)禁止二元件电能表应用于三相负荷的计量装置中,除高计外,全部采用单表或二只表计量。

(5)定期轮换电能表,实行表库制。例:某台区需校表500只,直接从表库提取。

(6)对用电量超过lOOkwh/月,商业用电200kwh/月,专变用户建立普查台帐,每月进行2-3次的营业普查,与实际负荷不一致的用户采用多次抄表法检查。

(7)技术培训。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反窃电技术培训,交流反窃电技术,提高用电管理人员的基础素质。结合实际对用电管理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提高其反腐蚀能力,对于玩忽职守,内外勾结者进行严惩。

4结语

综上所述,用电检查是电力企业对用电户电力设备进行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是电力企业优质服务理念的体现和延伸。在电力企业中开展电力检查,需要首先对电力设备进行检查,同时还要在电力设备的日常运行期间,进行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用户窃电与违约等用电查处工作,在这些工作中,最重要的是做好分窃电和违约用电的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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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卢健津.浅谈用电检查窃电与反窃电防范措施[J].科学时代,20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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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余祺翔.试析用电检查工作中的问题探讨及处理措施[J].电源技术应用,2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