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存在的问题与对应措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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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存在的问题与对应措施

李宇仙

广西南宁530000

摘要:当前,我国已进入新时期发展阶段,然而,国土空间规划类型复杂,各种内容多次重叠,衔接问题缺乏有效的管理,所以,对于这些缺陷性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基于此,我国相关政府应当集思广益,为国土空间规划提出明确的思路,进而促进土地科学发展。本文就针对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存在的问题与对应措施展开一定的探讨,以供广大同仁参考。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存在问题;对应措施

引言

我国国土规划种类繁多,现已通过正当途径获得的编制大约在90种左右,然而正由于这些复杂性的规划类型,我国国土规划职能混乱,许多内容极易出现冲突的情况,导致资源浪费的现象屡见不鲜。由此看来,为了应对现有的问题,我国政府应当尽心尽力,根据各种问题利用巧妙的解决办法来实现。下面本文根据规划的主要问题与对应措施进行合理分析。

1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多数规划职能分工不明晰

根据我国现有的土地空间发展历程来看,一些部门在土地规划设计上存在差异性。其一,由于国土空间规划长时间得不到正确的指导,各种规划职能混乱不堪,所以,在国家和省级层面,逐渐形成了三大局面,分别为:城镇体系规划、国土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其二,我国对于土地的各级规划缺乏应有综合管理,各级之间合作不良。国土空间规划急需专业性的编制管理,但到目前为止,政府所参与的规划发展仅限于经济社会发展,对空间发展的概念较少,这不仅使土地空间规划职能不清晰,也会影响各层之间的协调性。

1.2土地空间规划的上下级存在重复

伴随着土地空间规划的层级逐年递增,难免会出现层级重复等现象,这可能会影响土地空间规划的整体进度。另外,上级规划对下级规划的制约性较弱,进而使得指导这个职能难以发挥其价值。从国民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社会发展规划、土地空间规划在上下级之间的管理上各有千秋,约束力不足,无法保证土地规划管理的有效施行;同时,城乡规划改革中所涉及到的城、镇、乡的规划在管理强度上还不够到位,难以让大众信服。

1.3土地空间规划实施体系有待完善

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法律在层级间的土地空间规划上仍处于落后的状态,规划实施与法律管理体系有待健全。目前,我国大部分的规划类型都是围绕编制、实施和监督三种机制来执行的,这明显缺乏科学的决策和制约体系,人民的参与量尤为不足。若是这样发展下去,大众对土地空间规划了解不彻底,只会带来严重的后果。随着城镇规划类型的逐渐增多,政府的审批范围必须随之扩大,而这也违背了政府在土地空间管理改革上的大方向,无法适应社会经济生态化发展的大前提,因此,政府应当完善土地空间规划体系制度,进而促进规划的有效发展。

2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的对应措施

2.1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法律体系,完善上下级的法律法规

在法律规章制度中,政府部门可加入一些条款,像“加强各地区统筹协调发展,实现功能性规划”、“改善个地区间的差异”;除此以外,政府可建立一个有关国土空间的规划法,并以此作为国家规划的指导方针,科学的促进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在省级、市级等层级方面,要完善上下对应的法律规划体系,保证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等规划体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强调其在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地位。若是出现破坏规划、违法用地等恶劣行为,当按照法律制度正确处理。

2.2基于空间发展规律的政策创新

国土空间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恩格斯曾说过:“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新时代国土空间治理首先要尊重自然规律,还要尊重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其中,自然规律要求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空间开发与治理要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社会规律要求以人民为中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经济规律不能等同于自由主义市场模型,模型不等于规律,假设也不等于规律,不能把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理解为资本的决定性作用。要立足国情,从实际出发,发挥制度、文化等“禀赋”资源的优势,用好市场“无形之手”、政府“有形之手”、社会“有情之手”、技术“无情之手”以及自然界的“自然之手”,综合运用法律、财政、税收、土地等政策措施,推动国土空间规划与治理的创新、协调和持续性发展。

2.3规划实施保障和维护

国土空间规划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纲,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和建设,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空间管制线。国家层面的“三线”层层传递到地方,必须制定用途管制和维护要求,需要在法制、体制和机制上做好应对保障。法制保障,应尽快制定空间规划法律体系,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明确各层级政府的事权分工,强化各层次空间规划的刚性传导。体制保障,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实现决策、实施、监督分开,实现一个部门决策,多个部门实施事权满覆盖、不重叠。机制保障,一是建立“规划—实施—监控—评估—维护”的动态弹性管理机制,面对空间发展的不确定性,在牢牢守住“底线管控刚性”的同时,通过对土地利用情况、人口规模、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等相关数据和信息的挖掘与分析,开展年度评价纠偏和中短期计划调整,以增强规划的适应性;二是构建严明的规划行政问责与处罚机制,树立擅自修改规划和违反规划建设就是犯罪的意识;

2.4国土空间规划学科和队伍的建设

自然资源机构改革不仅是对国土空间规划权的重新优化组合,还将影响国土空间规划学科的发展和规划队伍的建设。未来国土空间规划设计队伍的发展方向,一是综合化发展,在原有规划力量的基础上增加相关专业的人员,既参与总体规划,又参与区域规划,还承担微观的设计业务,为政府和市场服务;二是走向专业化的分工,一类向宏观的空间规划院发展,一类向微观的规划设计院发展,还有一类是为基层老百姓服务的社区规划师队伍。无论哪一个方向,传统的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学科均需要有新的学科融入,这不是简单的“加入”,而是一个磨合、融合的过程。相关学科人员要更多地、具体地介入到规划研究工作中。

2.5干部队伍的建设

党中央为国土空间规划和治理指明了绿色发展之路。全党、全国将紧密围绕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推动我国由经济发展为中心转型到以追求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五位一体”的均衡发展的路径上来。在我国行政体制下,政府拥有极强的执行力,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因此,领导干部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规划实施的执行水平。实践证明,各级领导干部会受到自身价值观、经历等的影响,如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窄马路、密路网”之后,一些城市依旧出现大广场、宽马路。

结语

综上所述,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的改革,是确保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生态环境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因此,政府只有真确地认识到大方针的方向,方能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的实际价值性与科学性,才能适应新时代下的发展特征,进而推动整个国家有条不紊的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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