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美曲塞单药或联合铂类三线及以上治疗晚期非鳞型非小细胞肺癌的临床观察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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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美曲塞单药或联合铂类三线及以上治疗晚期非鳞型非小细胞肺癌的临床观察

赵海龙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药剂科010020

摘要:目的:研究分析培美曲塞单药或联合铂类三线及以上治疗晚期非鳞型非小细胞肺癌的临床效果。方法:选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收治的三线及以上治疗晚期非鳞型非小细胞肺癌68例。分2组。对照组和观察组各34例。对照组采用培美曲塞单药进行治疗,观察组则采用培美曲塞联合铂类予以治疗。对比两组患者取得的效果。结果:治疗后三个月,观察组有效率为82.4%,对照组治疗有效率为64.7%,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观察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例与发生率均少于对照组,数据符合统计学意义(P<0.05);对比两组患者3个月、6个月、1年以及2年生存期,观察组存活例数均高于对照组,数据符合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三线及以上治疗晚期非鳞型非小细胞肺癌采用培美曲塞联合铂类予以治疗临床效果较为显著,改善患者生存质量,延长生存期。

关键词:培美曲塞;三线及以上;晚期非鳞型非小细胞肺癌

肺癌是一种发病率较高的恶性肿瘤。早期阶段不易被发现。大部分患者就诊时已经到达晚期阶段,临床效果较差,同时生存期比较短[1]。治疗晚期非鳞型非小细胞肺癌主要采用的方法为化疗。而培美曲塞是多靶点抗叶酸化疗药物。本文研究分析培美曲塞单药或联合铂类三线及以上治疗晚期非鳞型非小细胞肺癌的临床效果。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收治的三线及以上治疗晚期非鳞型非小细胞肺癌68例。男52例,女16例,患者年龄为40-78岁,平均年龄为(62.3±4.8)岁。经影像学与病理组织学诊断,所有患者均符合晚期非鳞型非小细胞肺癌判断标准。分2组。对照组和观察组各34例。对照组和观察组并无实质性差异,具有可对比性。

1.2方法

对照组:对照组采用培美曲塞单药进行治疗,培美曲塞500mg/m2,第一天静脉滴注超过10min,21d为一周期,连续治疗2-6周期。患者治疗前的7d需每天补充叶酸片400ug,或含有叶酸的维生素片剂400ug。维持治疗直至进行培美曲塞21d。患者首次治疗培美曲塞前需给予VitB12进行肌肉注射1mg,随后每周期注射一次,直至治疗疗程结束。采用培美曲塞治疗前1d、当天以及治疗后1d,均需口服地塞米松4.5mg,每天2次,

观察组:观察组则采用培美曲塞联合铂类予以治疗。培美曲塞500mg/m2,第一天联合顺铂75mg/m2进行静脉滴注超过10min。培美曲塞用法与对照组相同,并联合顺铂化疗进行规范化治疗。

1.3观察指标

观察对比两组患者3月后的近期疗效。借助WHO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稳定(SD)和进展(PD)进行判断。同时统计分析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3个月、6个月、1年以及2年生存期。

1.4统计学分析

使用SPSS17.0软件统计分析此次实验所获得的数据,计数资料以率(%)的形式进行表示,同时对比数据利用t检验,检验后的数据需经X2进行验证,P<0.05表明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治疗后三个月,观察组有效率为82.4%,对照组治疗有效率为64.7%,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情见表1;且观察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例与发生率均少于对照组,即对照组中恶心呕吐13例(38.2%),腹泻10例(29.4%);观察组患者中恶心呕吐4例(11.8%),腹泻5(14.7%),数据符合统计学意义(P<0.05);对比两组患者3个月、6个月、1年以及2年生存期,观察组存活例数均高于对照组,即观察组患者3个月、6个月、1年以及2年生存例数分别为24例,17例,8例,6例,对照组患者3个月、6个月、1年以及2年生存例数分别为20例,12例,5例,0例,数据符合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培美曲塞是晚期非鳞型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标准药物,已在临床广泛应用[2]。培美曲塞属于细胞周期特异性抗代谢药物,主要通过干扰细胞复制过程中的叶酸代谢途径而发挥抗肿瘤作用,能明显抑制叶酸依赖性辅酶胸苷酸合成酶(TS)、二氢叶酸还原酶(DHFR)和甘氨酰胺核糖核苷酸甲酰基转移酶(GARFT)的活性,影响肿瘤细胞DNA和RNA合成,以此就可抑制肿瘤生长[3]。此次研究活动选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收治的三线及以上治疗晚期非鳞型非小细胞肺癌68例。分2组。对照组和观察组各34例。对照组采用培美曲塞单药进行治疗,观察组则采用培美曲塞联合铂类予以治疗。对比两组患者取得的效果。治疗后三个月,观察组有效率为82.4%,对照组治疗有效率为64.7%,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观察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例与发生率均少于对照组,数据符合统计学意义(P<0.05);对比两组患者3个月、6个月、1年以及2年生存期,观察组存活例数均高于对照组,数据符合统计学意义(P<0.05)。可见,联合用药效果更显著。

综上所述,三线及以上治疗晚期非鳞型非小细胞肺癌采用培美曲塞联合铂类予以治疗临床效果较为显著,改善患者生存质量,延长生存期。

参考文献:

[1]宁涓,高桂华,胡立娟,等.培美曲塞治疗一线失败的晚期非鳞非小细胞肺癌的疗效观察[J].中国基层医药,2016,23(15):2339-2342.

[2]张斌,张霞,高亚杰,等.培美曲塞单药与联合用药治疗复发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临床观察[J].临床肿瘤学杂志,2011,16(10):899-904.

[3]于飞,刘晓晴,李晓燕,等.培美曲塞单药或联合铂类三线及以上治疗晚期非鳞型非小细胞肺癌的临床观察[J].中国肺癌杂志,2012,15(2):11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