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乡镇供电所电费回收风险及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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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乡镇供电所电费回收风险及防范措施

张标樊衍

(国网太和县供电公司236600)

电费回收作为电费抄核收的最终环节,是乡镇供电所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各级供电管理部门业绩指标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加强电费风险分析防范,成了供电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国网太和县供电公司结合历年电费回收经验,对如何加强电费回收风险辨识和风险防范进行了全面的探索,总结出一套适合乡镇供电所电费回收管理的实际做法。

一、乡镇供电所电费回收工作现状

太和县地处安徽省西北部,面积1822平方公里,人口180万。国网太和县供电公司现有供电所21个,员工628人,其中农电工547人。承担着太和县50万客户的供电服务任务。近几年,公司在拓展电费回收渠道上投入了大量精力,目前拥有邮政代收、POS空中缴费、手机“翼支付”等7种社会代收电费方式,基本实现“村村都有缴费点”。但由于各种原因,辖区内农村居民客户中仍有16%的客户采用走收方式收费,每月12-25日收费期间有56%的客户能主动到营业窗口主动缴费,18%的客户通过催收能到窗口缴纳当月电费,逾期不缴费客户由催费员通过进村入户进行逐户催缴。平均每月近5万余客户电费不能按期催收到帐,月底平均累计欠费金额达100万元左右,乡镇供电所抄表催费员为按期全额上缴当月电费,往往自行垫资进行上缴,电费“上清下不清”现象较为普遍。

二、电费回收风险分析

乡镇供电所电费回收风险主要包括因供电所管理不到位引发的电费回收风险和因电力市场及供用电环境引发的电费风险两个方面。

(一)因管理不到位引发的电费回收风险

1.业扩管理不到位引发的电费回收风险。主要表现一是工业客户在报装时申请配变容量较大,业务办理人员没有认真核对客户设备容量,也没有把电价政策宣传到位。实际使用时,按国家电价政策规定应执行“两部制”电价。因用电量较小,“大马拉小车”,因基本电费造成电费成本过大;二是业扩办理现场装表与系统归档不同步,造成客户电量一段时间或长期得不到抄录,多月电费一次结算引起电量电费多于一个自然结算周期,给客户造成电费多的假象,引起客户不满、拒交电费。

2.抄表管理不到位引发的电费回收风险。由于用电信息采集成功率较低,目前仍有5万客户电表人工现场抄录。因工作量、员工履职尽责意识差、阴雨天气等特殊原因,目前仍然存在不按抄表不到位、错抄、估抄等现象造成电量、电费差错,引起客户拒付电费。

3.临时用电管理不到位引发的电费回收风险。主要表现为供电所对临时用电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对客户用电情况进行追踪,农村建房、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庆祝集会等提前结束并撤离供电,用电人“失踪”而造成欠费。

4.用电管理不到位引发的电费回收风险。客户用电过程中,由于供电企业宣传或客户理解重视不够,对其自身无功补偿装置投切管理不善,无功补偿不合理,产生大金额力调惩罚电费,造成用电成本奇高。其对这部分电费不理解而拒交力调考核电费。

5.走收方式风险点。走收人员在走收收费中由于条件所限,存在收取假币风险。同时电费走收中收费员往往携带大笔现金,存在较大的电费资金挪用或资金在途盗抢风险。

6.电费垫付风险。由于客户不能按期缴纳电费,催费员自行垫资结零电费,造成电费“上清下不清”。催费人员“上清”后在自行再催收的过程中,欠费关系转化为客户和员工间的个人经济关系,极易导致为催费而引发优质服务事件,严重影响供电企业形象。

(二)因电力市场及供用电环境引发的电费风险

1.非工业、普通工业等一般工商业客户关停、破产造成无法缴纳电费或恶意欠费。主要表现为个别一般工商业客户资金短缺、电费支付能力下降或个别行业整体不景气,造成其关停、破产,从而影响电费回收。

2.政府拆迁引发电费回收风险。由于当前城镇化建设或园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导致拆迁户拆迁完毕后不知去向,无法回收其所欠电费,或者拆迁户不满政府拆迁方案而恶意拖欠电费等。

3.外出务工人员电费回收风险。太和县为劳务输出大县,每年有近60万人外出务工。此类客户往往家里仅有老人、小孩留守,家庭生活开支主要依靠外出务工进行补贴。甚至举家外出务工,仅春节等节日前后回家团圆。一旦此类家庭经济出现困难或用电后举家外出,将造成电费回收的异常困难。

三、电费回收风险防范措施

(一)强化内部管理,杜绝管理风险

1.加强业扩管理。一方面从业扩报装源头抓起,严把用电报装申请关。对无立项批文、用电申请手续不齐备的不予受理。出具供电方案时,认真依据客户设备容量测算其所需的配电变压器容量,杜绝因“大马拉小车”、基本电费引发的电费虚高。另一方面加强供电用合同管理,根据客户用电性质,明确约定电费交纳方式、每月抄表次数、交费例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2.建立集中抄表制度。在用电信息采集全覆盖的基础上,公司层面成立集抄中心将原有供电所负责的电费抄表、核算工作集中到公司集抄中心统一操作,无法远程自动抄录的电表,由集抄中心下发工单督促供电所现场补抄,集抄中心对补抄质量进行现场核查,提高抄表准时率和抄表正确率,杜绝因电量抄录不准确引发的电费风险。

3.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严把临时用电装表接电关,做到临时用电不装表不送电、不预缴电费不送电或无担保不送电。

4.拓宽收费渠道,杜绝走收电费。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拓宽缴费渠道,使电费缴费方式从传统的营业大厅的缴费方式增加为目前的营业大厅、自动缴费终端、邮政代收、移动POS机、手机翼支付、支付宝缴费等多种缴费方式。打破以往只能在所属供电区域的供电营业厅交费的地域局限性,用电客户可在同一地区任何一个收费点都能缴纳电费或预存电费,使“十分钟缴费圈”成为现实。手机翼支付、支付宝缴费让客户可以足不出户就可以缴纳电费。严格控制SG186系统走收拉票权限,杜绝集中拉票行为,化解走收及垫付电费风险。

5.全面实行远程费控。加强远程费控宣传,完善客户档案信息,逐户签订远程费控协议,对客户预付费账户余额进行实时监控,定期通过短信方式方法发送电费信息,让客户清楚自己的用电情况和欠费情况,督促客户及时足额缴纳电费。对经多次督促仍不能结清电费的客户实施远程停电,客户结清电费后自动复电。

6.加大电费回收考核力度。将乡镇供电所电费回收成效与绩效考核挂钩,细化电费回收考核办法,把日电费回收率、预存电费、缴费方式、走收比例等纳入考核范畴,以考核激励供电所主动加强电费回收管理。

(二)加强市场调研,杜绝外部风险

1.开展需求侧管理,化解电费风险。常态开展需求侧管理,及时了解工业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对规模小、管理能力差、生产经营不景气、缴费信誉度差的客户以及城镇路灯等公共用电,实施预付费装置,签订预购电协议,将“先用电后缴费”逐步改变为“先购电后用电”的用电消费模式,化解因客户突然关停、破产而引发的电费回收风险。

2.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化解拆迁电费风险。一方面加强与政府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拆迁信息,加大需拆迁户的电费回收力度;另一方面准确掌握因拆迁引发的电费损失,及时向政府报损,最大限度地化解因拆迁引发的电费回收风险。

3.捆绑供电,化解流动客户电费风险。在流动客户租赁房屋申请用电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将房主连带责任同时纳入借用电合同,如租赁户欠费,原用电地址终止供电,充分发挥房主对租赁户的监管作用,化解租赁居住或租赁经营电费风险。

四、对电费回收风险防控的效果评价

通过对电费回收系列措施的实施,有效化解了电费风险,电费回收工作质量连年提升,实现了电费月结月清、连续三年电费回收率100%、上缴率100%、预存电费1100万元的好成绩,客户自觉缴费意识全面建立,70%的客户已实现“先缴费、后用电”。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乡镇供电所电费回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做到“你用电,我用心”,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