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法制教育应做到“六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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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法制教育应做到“六重”

李庭华许建中

◆李庭华许建中甘肃省民勤县第四中学733399

建设法治型社会,崇尚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这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党和政府提出依法治国,把建设法治型社会确定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既是对历史经验教训的反思和总结,也是顺应时代潮流做出的明智选择。在全党全社会掀起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背景下,学校更应从建设法治型社会的角度,重视并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落实素质教育的应有之义。学校法治教育应做到“六重”。

一、重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教育学生崇法尚法

“徒法不足以自治”。建设法治型社会,需要健全的法律体系,更需要国民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在罗马法院的广场上耸立着一尊正义女神的雕像。正义女神一手托着天平一手托着宝剑,双眼被布紧紧蒙着。雕像的背后,刻着一句简洁的古罗马法律格言:“为了正义,哪怕它天崩地裂。”西方法治程度较高,正是源于他们严格的法律信仰。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法律的阶级性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取得空前的一致,这就为国民自觉信奉法律创造了优越的政治条件。但是,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人治”遗毒在我国社会还有严重残留,国民中普遍的法律信仰的培育还需要一个长期的教育过程。这种法律信仰的培育应从娃娃抓起。学校教育应自觉承担起法制教育的责任,并在学校法制教育活动中把法治信仰教育作为主要内容来抓。

二、重传授法律基本知识,教育学生知法懂法

完备的法律体系不能被人们了解和掌握,只能是一纸空文。宣传法律知识,让人们行有所讳,知有所避,这才能让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成为可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大量案例事实说明,不知法、不懂法是青少年走向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学校法制教育缺乏必要的课时,缺乏系统的教材,缺乏法律专业的教师队伍,在应试教育的痼疾影响下,学校法制教育往往流于形式。学校法制教育的效果极为有限,甚至归零。社会发展到今天,迫切需要学校正视法制教育,重视法制教育,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扎实有效地开展法制教育。按照社会主义接班人的现实生活和未来发展的需要,系统的为青少年学生传授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素养、法律信仰和守法觉悟,很有必要。

三、重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学以致用是一切知识的最终归宿,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是教育教学活动的根本途径。法律是现实的,学校法制教育只有紧密结合学生们的生活需要,关注学生们的切实利益,才能为学生们喜欢,自觉接受和学习。根据所学法律知识,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学校法制教育的生命力所在,也是学校法制教育实践的价值取向。例如:了解毒品犯罪类型,就应在明知是毒品的情况下,不为他人窝藏毒品,不为私利持有毒品,避免因不知法而走向犯罪;在了解量刑知识后,涉嫌犯罪的情况下就应及时自首,揭露犯罪,争取立功,争取宽大处理;在了解正当防卫的知识后,就应避免防卫过当,不至于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过程中走向犯罪。

四、重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学生做守法公民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屡禁不绝,校园暴力屡见不鲜,而且呈现出低龄化,团体化趋势。这种状况不仅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而且影响青少年自身的成长和发展,给社会家庭乃至个人造成惨痛的损失。调查说明,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因较多,自身成长过程中养成的不良习惯是内因,也是主要原因。例如:早恋、阅读黄色书籍、浏览黄色网页容易引发性犯罪;偷拿他人财务容易导致盗窃罪;夜不归宿容易被犯罪分子裹挟,卷入犯罪集团;酗酒容易滋事生非,产生暴力犯罪;随意传播信息会导致侮辱他人、泄露和侵犯他人隐私、传播虚假信息的犯罪。学校法制教育应把法制教育与行为规范教育结合起来,教育学生做守法公民。

五、重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的道德升华

道德与法相辅相成,相互渗透。二者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都有调整和规范人们行为的功能,是引导、评价人们的尺度。法侧重于外部行为的调整,道德侧重于调整人民内心的活动。在立法实践中,法体现某些道德精神,直接赋予某些道德法律的效力。由于法反映道德的许多原则和要求。提高道德水准必然有助于增强人们的守法观念和自觉性,支持和拥护法的贯彻和执行,加强道德建设,谴责和抑制违法犯罪行为对法的实施可以起到国家强制力范围外的作用。基于这个原理效果,学校在实施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应渗透相关的道德教育,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学生道德升华,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六、重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

心理是行为的先导。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很多是在畸形的、不健康的心理支配下产生的。例如:随着孩子们年龄的增长,他们的人际关系范围不断扩大,他们渴望周边人的认可和尊重,为满足这种“尊重需要”的心理,他们往往会采取“显富”“强势”的不正当的手段,这是他们走向财产犯罪、暴力犯罪的心理根源。再如:学校竞争激烈,学习成绩的不均衡会引发后进生“破罐”心理,导致他们放任自流、不思进取、自甘堕落而走向犯罪;渴望异性尊重,青春期的早恋萌动,在学生当中滋生的嫉妒心理,容易产生报复性的犯罪行为。诸如此类,单是思想道德教育,往往是隔靴搔痒,难以解决问题。在学校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应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分析这些违法犯罪案例背后的不健康心理因素,然后有针对性的实施集体心理辅导或个别矫正。

总之,学校法制教育应结合学生们的年龄特征和心理发展规律,把法制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才是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