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实现代位权,并未否定在债务人和次债务人有仲裁协议的情况下,通过仲裁实现的可能。本文首先分析债务人不同的法律地位情况下,代位权诉讼和代位权仲裁(假设是可行的)特点,而后讨论代位权仲裁由于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而在仲裁法上遇到的难以逾越的困难;最后分析保险法中的代位权以及公司法中派生诉讼和代位权的区别。
仲裁与法律
2005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