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法律文化中人格观念,在关于人的本质、人性价值取向等方面存在差异,这直接决定了中西方法律传统的不同.这些差异,是由中西方各自独特的文化类型及其思维方式和社会特点所决定.中国的法治建设,不仅仅在于制度层面,更应深入反思中国传统文化.
衡水学院学报
2005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