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的完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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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的完善

马诗雨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400000

摘要:伴随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我国在政府监督方面的机制也在逐步完善,采购监督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可以确保我国能够有效率、高效、科学的进行采购,现在从当前的角度分析,我国已经逐步建立了采购监督机制,但是还出现很多问题,在制度完善之前还行,需要注意落实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合理因素,并且加强程序方面的设计,让后期采购管理工作更好的执行,所以我国一定要依照采购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关解决方案的制定,确保我国采购监督机制能够科学有效的执行,本文对我国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的完善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内容;特点;现状;完善对策

1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内容和特点

1.1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内容

政府采购监督机制主要指的是利用一些科学合理的手段,监督政府的采购行为更为准确的说就是政府采购监督机制主要指的是全方位的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在此过程中,通过法律手段进行一种督查。

1.2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特点

从宏观的方向上分析,政府采购监督机制是监督机构当中的一个部分,在监督政府采购行为过程中,将监督权力体现出来,与此同时出现了一些权力限制权利等情况,不管是司法机关、质检机关还是财务部门都能够制约政府的采购权力,通过公权力来对政府的采购行为进行监督,与此同时也体现出法人的权利,法人能够投诉采购商,政府购买物品让法人对公民权利进行维护,把监督政府采购的权力体现出来。

2当前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

2.1缺乏有效的法规落实

在政府工作过程中,政府采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工作,并非只是单纯的对具体采购的活动也对采购管理、采购过程、采购程序,采购政策等统称。在当前的条件下,当前的法律法规很难有效制约政府采购行为,特别是县级政府部门,往往受地方经济情况的影响,很多县级部门在面对庞大的行政单位采购开支过程中,往往捉襟见肘,而一些独立进行核算的事业单位,在采购的过程中压力较大。这些充分说明两个事实,首先,某些行政机关对政府采购法没有有效执行,盲目进行采购机制,其次,财务机关没有对法律法规进行落实造成政府采购监督机制流于形式,没有较强的约束力。

2.2缺乏对采购过程的有效监督

当前从各地政府采购模式方面进行分析,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主要是集中式采购、分散式采购、半集中半分散式采购,分别应对行政单位采购、事业单位采购以及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采购,三种采购模式有一定的区别,集中采购主要指的是行政单位进行采购项目的拟定,并且向所属财政部门进行申报,财务部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审查行政单位的采购项目,在此过程中,审查是非常重要的一点,但是很多地方政府采购监督的方式只是流于形式,着眼于采购项目的整体,也就是项目实施合理性,没有对采购过程的监督进行加强,这种监督模式造成政府在采购货物来源、采购形式以及采购价格方面产生较大的漏洞,特别是在采购形式方面,没有有效的对其进行监督造成招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逐步变成单一来源采购,造成采购渠道固定化,对货物的质量和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2.3缺乏对采购当事人的有效监督

从当前的民法通则方面进行分析,我国政府采购人员一定要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另外,在行政事业单位当中,采购人员一定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素养,可以进行个人采购或者独立部门采购,但是在调研当中发现许多行政机关单位采购当事人是某领导班子成员或者一些非专业的行政人员,由于当前采购监督体制出现漏洞,在行使监督权力的过程中比较“重事而轻人”,这就会造成政府采购的过程中产生一定的漏洞出现暗箱操作,滋生腐败等不合理情况,导致投标人或供货商选择使用非法手段进行交易。

3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的完善策略

3.1强化法规落实

第一步,需要加强政府机关的内部管控工作,对财务管理职能进行健全,利用财务部门的管理,监督采购行为,并且与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配合,相互监督各主体之间的采购活动,严格将各种法律法规落实在此过程中,财务机关和行政机关一定要联合进行监督体制的建设,并且设立专门的监督负责人,与纪检部门进行联合,共同进行监督,监视政府采购行为当中的所有环节,及时将存在的问题发现,并且保证政府采购过程中不产生纰漏,科学合理的展开采购活动。

第二步需要进行专门的采购监督负责人。在工作时间的过程中,需要摒弃单位领导负责管理,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弊端通过培训、招聘等方式,培养出一些具有财会专业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才,共同构建起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政府采购体系,政府机关需要加强审查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并且对采购项目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加强法律法规的落实工作,全面保证采购活动的监督。

3.2加强采购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首先需要加强事先监督工作,主要包含了审核采购项目、对采购过程中的数据和准确和立项依据进行判断并且加强可行性分析工作,让采购环节当中的风险降低,保证采购的工作能够正常进行,其次,在事中监督,主要监督采购的各个环节,在此过程中,监督的重点主要包含主管采购部门的采购质量和程序、投标方是否具有一定的资质或者采购的产品的合格情况以及质量情况,需要对财务资金的利用进行重点监督,确保采购活动可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符合,与此同时,事后监督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采购监督机制,事后监督主要是对整个采购项目进行跟踪,从立项、资金使用、采购以及效益方面进行评估审查,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并且对采购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进行审核,最后需要制作相关的采购项目档案。

3.3建立政府采购社会监督机制

加强社会监督体系的建立,主要有两大前提,首先需要加强媒体监督工作,通过社会舆论进行监督,其次需要让采购活动更为公开透明,首先政府机关一定要在采购立项之初就将相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报纸杂志等向社会公开,利用网络平台进行留言和交流版块的设立,让民众和媒体更好的进行监督,保证在采购活动的过程中,法律法规能够落实其次政府需要积极与社会舆论力量进行配合,利用民政交流渠道的建立,加强社会互动工作,让社会舆论监督政府采购行为,让政府采购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3.4加强对采购当事人的监督管理

政府机关首先要进行采购部门和当事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并且于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根据采购工作的具体需求进行采购项目的设立,加强预算采购资金的管理,并且监督采购过程,评估采购效果,全程进行链条化操作,保证每一个环节的负责人都有相关的能力,能够胜任该项工作,保证责任人在工作的过程中合法合理,另外在此过程中,政府机关还需要确立采购当事人的管理机制,并且对工作要点和细则进行明确,通过专业上岗制度保证监督管理有效性,与此同时,政府机构还需要让采购团队的专业素质进全面提高,防止一些非专业的人进行参与采购或者进行兼职采购,并且让采购组织的设立更为合理化,打造一支具有专业水平的高质量采购团队,让工作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结束语

总而言之,政府采购制度在对市场经济体制,公共财物体系构建以及对预算支出管理进行强化方面作用非常明显,政府采购机制的监督体系,具有较高的约束力和严谨性,一定要对政府采购制度进行全面落实,并且将职责权限进行细化,从上到下、齐抓共管,逐步落实,并且还要调动社会群众舆论的力量,监督每一个环节,确保监督的效率。

参考文献:

[1]贾维强.论我国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的完善[J].现代经济信息,2016(17):141.

[2]叶栗伶.论我国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的问题及完善[J].商,2012(24):115.

[3]张超建.政府采购现行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D].郑州大学,2014.

[4]李静,张成博.我国政府采购的外部监督机制研究[J].中国政府采购,2011(1):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