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城乡一体化中城乡总体规划战略环境评价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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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城乡一体化中城乡总体规划战略环境评价

高远

北京国环益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北京100025

摘要:随着经济增长速度加快,城乡发展对生态系统破坏的强度也迅速增大,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协调处理各种关系,综合治理,在保持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城乡环境进行修复、保护,使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本文主要探讨分析了当前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城乡总体规划对环境的影响,以及战略环境评价的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城乡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战略环境评价;

我国已经进入了城镇化增长的快速时期,进入快速发展期的城镇必然会出现很多问题,有必要从战略的高度对我国的城镇化进程进行调控。城乡规划作为城乡发展的重要调控手段显然对城镇化具有调控作用,城乡总体规划对城乡未来空间结构的预测必须符合城镇化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发展规律。

1城乡总体规划的概念

城乡总体规划是对县(市)域范围内的产业发展、城镇空间布局、城乡居民点体系、生态环境保护、土地开发利用、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内容的统筹部署和实施安排,是协调县(市)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综合性规划。虽然在《城乡规划法》中规划序列仍然分为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规划,但编制综合性的城乡总体规划已有一定的政策基础。与城市总体规划相比,城乡总体规划视野更开阔,内容更宽泛,目标更明确,公共政策属性更突出,在新时期推进区域协调、引领城乡发展的作用和效果更为明显。

2城乡总体规划对环境的影响

2.1产业布局对环境的影响

三大产业对环境资源的需求强度和需求量是有显著差异的,其中第二产业对环境资源的

需求强度和需求量最大。不合理的行业选择和工业布局将加剧资源浪费。合理的行业选择和工业布局将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并转化成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工业产业的工艺废气和能源燃烧废气排放对城乡环境空气、生产废水对受纳水体、设备的噪声以及原料、产品运输产生的噪声对城乡声环境会有不同程度的污染影响。工业产业的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若不采取安全有效的处理处置,将会对大气、地表水、土壤、地下水以及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影响。工业产业通常都有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各类化学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过程,在管理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污染事故发生的概率较低。但一旦失控,有可能造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产生重大的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经济影响。另外,工业企业排放的酸性气体会引发酸雨。工业布局对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会对城乡生态、区域景观产生不同程度、不同性质的影响[1]。

2.2资源及能源利用对环境的影响

城乡建设是对土地资源、能源、水资源、矿物资源、气候资源、生物资源、人力资源和其他社会经济资源的集约化、综合化开发利用的过程。城乡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三高”(高投资、高能耗、高污染)、“两低”(低质量、低效益)现象,是城乡总体规划必须避免的。城乡环境问题是在城乡发展过程中对资源、能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引起的,这种影响往往是难以逆转的甚至是不可逆转的,而且通常都会进一步转化为社会问题,从而限制了城乡本身的可持续发展。

2.3后期规划建设工程对环境潜在的影响

在城乡建设和产业发展过程中,将需要进行大量的施工活动,施工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环境行为包括各种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扬尘、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土壤植被破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以及施工过程对当地社会环境的影响等,这些影响是短暂的,但若处置不当也会对环境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2.4城乡区域发展对环境的影响

城乡区域的发展对环境要素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城乡交通干道、铁路、轨道交通等城乡支撑体系的噪声和振动影响。城乡基础设施也存在不同的污染影响,如垃圾收集站、雨污水泵站的臭气、变电站的噪声和电磁辐射污染。城乡人口对水资源的大量需求和生活污水排放,将对城乡水环境产生很大的压力。城乡区域建设占用大量的土地,这些土地原有的生态景观系统、农田生态系统将遭到彻底改变,这种改变是不可逆的,并目有可能引起热岛效应。城乡区域建设将快速地引起人口密度、人口结构甚至是人口素质的变化,并因此增加对资源、能源的需求,增加对社会政治的进步和变革的要求。

3城乡一体化中的战略环境评价

我国当前战略环境评价的发展主要集中于规划层面的环境影响评价,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法”出台后,我国为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展,开始着重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制度建设、技术准备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如原国家环保总局出台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开展的相关技术导则、规范、管理规章等法规文件,同时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建设,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从而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践提供了法律和技术支持;此外,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能力建设方面,国家环保部门联合世界银行、国际影响评价协会、瑞典国际发展合作署等国际组织和相关机构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国际国内培训,从而提高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人员、机构的专业水平;在规划境影响评价队伍建设方面,全国己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近1200家,从业人员4.5万余人,以省级评估机构为支撑的环境影响评估体系基本建立[2]。

对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践进展,“环评法”实施的初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全国尚未深入展开:国家层面方面,按照法规应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占所有各类城市总体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的90%以上,但全国每年审批数千项各类发展规划,依法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报同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极少,原国家环保总局在2004年仅受理了一项国家级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全国林纸一体化建设“十五”及2010年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在地方层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以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流域环境影响评价以及交通行业环境影响评价为主,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开发区在内的11个国家级开发区开展了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四川大渡河、塔里木流域、澜沧中下游等流域开发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

在重点行业上,交通和土地开展了大量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践,如交通运输部截止2008年底已完成29个港口总体规划、20余个公路网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近两年来也完成了多个港口及公路网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及长三角高等级航道网规划以及四川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铁道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试点从2005年开始,涉及到16个省(区、市)的23个规划。上海、大连、苏州等19个重点城市开展了轨道交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湖北、湖南、安徽、广东等31个省市基本完成高速公路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焦煤矿区在内的33个国家规划煤炭矿区和沿海16个主要港口启动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给自然生态环境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环境污染、生态退化、资源短缺等环境资源问题日益突出。资源环境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扰动与破坏性影响。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就需要转变末端治理的方式,从决策源头识别可能的资源环境问题。战略环境评价作为一项从决策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主要决策辅助制度,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经济转型的重要手段,其在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黄文娟.基于城乡统筹理论下的城乡总体规划研究[D].重庆大学,2009.

[2]石宁.城乡总体规划战略环境评价[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6,0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