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治疗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的临床分析郑秋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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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治疗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的临床分析郑秋红

郑秋红

(湖南省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湖南桂阳424400)

摘要:目的分析急诊治疗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的临床效果。方法选取2016年12月至2018年12月我院收治的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70例作为观察目标,随机分为参照组和治疗组,参照组35例患者给予常规综合治疗方案,治疗组35例患者给予急诊治疗方案,比较两组治疗前后,临床相关指标的差异性和治疗效果。结果两组治疗后,HR、PaCO2、PaO2等相关指标均比治疗前有所改善,且组间统计比较结果显示,治疗组优于参照组(P<0.05);两组治疗总有效率经统计比较,治疗组97.1%显著高于参照组68.6%,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采用急诊治疗,有利于提高临床疗效,进一步改善患者临床症状和生活质量,具有积极的临床使用和全面推广的价值。

关键词:呼吸衰竭;重症哮喘;急诊治疗

重症哮喘属于支气管疾病中常见病种,其主要是指哮喘相关症状未得到有效控制,病情持续加重[1],且频繁发作,12个月内患者需要接受2次以上全身激素治疗或1次以上机械通气治疗,其不仅发病比较突然,且病情进展速度非常快,即使在休息未劳作的情况下,患者也可能出现紫绀、呼吸困难、说话受限、盗汗等临床症状,如果不及时进行有效救治,患者极易出现肺不张、自发性气胸及酸中毒等一系列并发症[2],甚至引起呼吸衰竭,进而直接对患者生命安全产生威胁。科学有效的急诊治疗是降低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死亡率的关键所在。本文选取我院收治的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70例作为观察目标,现进行以下分析与报道: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6年12月至2018年12月我院收治的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70例作为观察目标,纳入标准:(1)符合WHO(世界卫生组织)重症哮喘的临床诊断标准;(2)曾接受过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治疗;(3)患者知情同意,并自愿参与协议书。排除标准:(1)恶性肿瘤、严重肝肾功能障碍、交流困难、精神疾病者;(2)不知情同意、中途失联或退出者。按照随机分为参照组和治疗组,每组均为35例患者。参照组男患者16例,女患者19例,患者年龄在6岁-13岁之间,平均年龄(8.5±1.3)岁;病程2-5年,平均病程(2.7±0.6)年,治疗组男患者18例,女患者17例,患者年龄在7岁-14岁之间,平均年龄(4.3±1.1)岁;病程2-4年,平均病程(2.9±0.5)年。将两组患者的自然资料(性别、年龄、病程等)录入相应的统计学软件包中进行统计对比,结果发现,组间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临床比较意义。

1.2方法

参照组35例患者给予常规综合治疗方案,患者入院后,立即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失衡现象,予以抗感染治疗,同时予以吸氧、解痉挛和祛痰平喘等对症治疗,准确评定患者病情,遵医嘱服用氨茶碱、糖皮质激素、β2-受体激动剂等。

治疗组35例患者给予急诊治疗方案,对患者进行常规对症支持治疗后,给予机械通气辅助治疗方案。治疗过程中,协助患者调整舒适体位,将通气机调整成为S/T工作模式,初始吸气压为6mmH20,呼气压调整为12-18mmH20,根据患者舒适程度进行调整,每分钟呼吸频率控制在14-16次左右,呼吸机氧气浓度调整为35%-45%,每天通气时间≥6h,病情严重者,可24h进行机械通气。治疗期间,对患者生命体征变化及不良反应情况进行密切观察,确保其呼吸道畅通无阻。若经过以上方法治疗之后,患者的憋喘症状依然没有任何改善,且呼吸困难症状处于持续加重趋势,可在患者家属知情同意的情况下,选择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呼吸的方式进行治疗,同时将患者从普通病房转入ICU。

1.3观察指标[3]

分别在治疗前后测定两组患者的HR(心率)、PaCO2(或脉血二氧化碳分压)、PaO2(动脉血氧分压),并予以统计比较。

1.4疗效评价标准

治疗后,临床症状、体征完全消失,相关指标检测结果显示无异常,生活自理能力得到恢复视为显效标准;治疗后,临床症状、体征与治疗前相比改善明显,相关指标检测结果显示基本恢复正常,生活自理能力有所恢复视为有效标准。治疗后,临床症状、体征以及相关指标、生活自理能力均未得到任何改善,病情甚至持续加重视为无效标准。显效标准和有效标准百分比之和即是治疗总有效率的计算方法了。

1.5统计学处理

得到的全部相关数据均利用sPSS26.0版本的统计学软件包进行处理,相关指标使用(X±s)进行描述,应用t检验组间比较,治疗总有效率使用(%)进行描述,应用X2检验组间比较,若P<0.05,则代表两组间差异明显,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比较两组临床治疗效果

治疗组总有效率为97.1%(34/35),其与参照组总有效率68.6%(24/35)进行统计比较,组间显著性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数据比较见表1。

2.2比较两组治疗前后相关指标改善情况

两组治疗前HR、PaCO2、PaO2进行统计比较,差异不存左统计学意义(P>0.05),但治疗组治疗后上述指标改善痔况则显著优于参照组,组间差异明显(P<0.05),具体数据比较见表2;

注:a表示与治疗前相比,b表示与参照组相比,P<0.05。

3讨论

哮喘是临床比较常见和多发的一种慢性气道炎症疾病,重症哮喘会引起呼吸衰竭。随着近年来不断深入的哮喘发病机制和根本原因的研究,明确各类炎症因子、发展密切等相关[4]。据相关调查资料显示,重症哮喘合开呼吸衰竭的发病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预后效果不佳,严重影响患者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甚至直接威胁到患者的生命安全,从而大大增加了患者家庭和社会的压力。常规氧疗、药物治疗等方法效果并不显著。因此,探寻一种安全有效、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法已经成为临床迫在眉睫的焦点问题[5]。

在常规对症基础治疗的前提下,给予患者机械通气急诊治疗,可显著改善其临床症状,提高预后效果。及时有效的机械通气,可帮助患者维持稳定的呼吸状态,防止严重缺氧损害机体,促进组织供氧得以改善,切实提高其生活质量。针对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尤其是已经出现气道痉挛或者其他危及生命症状的患者,临床方面主张立即采用机械通气辅助治疗方案,确保患者生命安全,赢取救治时间。值得注意的要点是,作为急诊常用的辅助性治疗方法,机械通气必须贯穿整个治疗过程,同时对这种治疗方法的适应症要严格掌握,明确撤掉机的准确时机,对患者肺部病情、肺外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促使其各重要脏器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恢复,保障机体内环境的稳定性不被破坏,对病死率进行控制,促使病情转归并有效改善预后。根据此次实验得到的结果,治疗组经过急诊治疗后,其HR、PaCO2、PaO2等相关指标改善情况优于参照组(P<0.05),且其治疗总有效率97.1%明显高于参照组68.6‰两组间差异显著(P<0.05)。这与党瑞志等研究学者的研究结论十分相似。由此足以证明在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临床治疗中急诊抢救的重要作用。

综合上述,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采用急诊治疗,有利于提高临床疗效,进一步改善患者临床症状和生活质量,具有积极的临床使用和全面推广的价值。

参考文献

[1]刘东伟.急诊治疗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的临床疗效观察[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5,30(6):13-14.

[2]石佳泉.徐招柱.饶广浩.等.急诊抢救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218例临床效果分析[J].当代医学,2016,60(20):81-82.

[3]王祖棣.急诊抢救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43例临床分析[J].中国医药指南,2017,48(12):128-129.

[4]方海川.急诊治疗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的临床分析[J].现代诊断与治疗,2015,26(21):4915-4916.

[5]党瑞志.机械通气治疗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40例效果观察[J].当代医学,2017,62(34):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