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政策扶持民族自治地方加快发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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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日前颁布实行《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从财政、资源开发、教育等方面扶持民族自治地方加快发展。《规定》明确提出,未列入西部大开发范围的自治县,由其所在的省级人民政府在职权范围内比照西部大开发的有关政策予以扶持。强调上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的实际,优先在民族自治地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出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种专项资金的分配,应当向民族自治地方倾斜。同时,国家要设立各项专用资金,扶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