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机关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初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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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机关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初探

刘少兵

刘少兵湖南省永州市委党校永州425000

摘要:机关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的成绩是主要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因此,必须抓好“主业”,加强管理,在“大党建”与“小党建”的相互配合中实施监督;依法治党,重典督党,在坚持和完善党内规章制度中实施监督;端正作风,弘扬正气,在引导和规范党员干部的政治行为中实施监督;深化改革,扩大民主,在党务政务公开中实施监督;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在民主生活会这个机关基层党组织监督的中心环节中实施监督;加强教育,提高觉悟,在机关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自觉进行监督的觉悟基础上实施监督。

关键词:机关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Displayinstitutionpartyorganizationleadingcadresatthebeginningofwatchdogfunctiontothepartymembertosearch

LiuShaobing

Abstract:Theinstitutionpartyorganizationleadingcadressurveillanceresulttothepartymemberismain,simultaneouslyalsohassomequiteprominentproblem,therefore,mustpayspecialattentionto“theprincipalwork”,theenhancementmanagement,“constructsand“thesmallpartyconstructs”inthemutualcoordinationinthebigparty”toimplementthesurveillance;Governsthepartylegally,theseverelawssupervisestheparty,implementsthesurveillanceintheinsistenceandintheconsummationinnerpartyrulesandregulations;Thestraightattitude,bringshonortothehealthytendency,implementsthesurveillanceintheguidanceandinthestandardpartymembercadrespoliticalbehavior;Thedeepenedreform,theexpandeddemocracy,opengovernmentimplementsthesurveillanceatpartyaffairs;Holdsthekey,thetargetkeypoints,meetsinthecenterlinkinthedemocraticlifewhichthisinstitutionbasiclevelpartyorganizationsupervisestoimplementthesurveillance;Theenhancementeducation,raisesonesconsciousness,intheinstitutionpartymembers,inparticularthepartymembertheleadingcadreonowninitiativetoacceptthesurveillance,onowninitiativetocarryonthesurveillanceinconsciousnessfoundationtoimplementthesurveillance.

Keywords:InstitutionpartyorganizationPartymembersleadingcadressurveillance

【中图分类号】F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646(2009)06-0080-03

机关基层党组织是党在机关工作的基础,是机关党的建设乃至机关建设的组织者和承担者,肩负着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职责。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设,积极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能作用,对端正党风、夯实机关党组织基础、树立机关良好形象、保持和发展机关党的先进性、加强党的建设,有着特殊的意义。

1.机关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了解机关基层党组织发挥监督职能的现状,我们对我市40名县处级干部和80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不记名的问卷调查,并邀请了部分同志座谈。从调查的情况看,机关党组织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中主要存在着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1监督形式的单一性。据我们的调查,绝大多数机关党组织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的形式,除了参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以外,很少开辟其他途径。

1.2监督内容的狭隘性。机关党内监督的内容涉及到党内生活、党员行为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履行职责等方面的监督。但是,调查显示,目前机关党组织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限于廉政方面。

1.3监督措施的滞后性。监督就其本质而言,是对权力及其运行过程的监督,这就决定了监督应是一个完整的过程。纵观机关党组织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的状况,普遍把监督的着力点放在权力运行的结果上,亦即注重事后的监督,忽视事前事中的监督,使得监督严重滞后。

1.4监督取向的功利性。有的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能理直气壮地履行监督职能,往往是“关系”领先,原则靠边,一味看领导眼色行事,监督多为例行公事,随便应付。

2.机关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原因

上述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2.1监督意识淡薄。首先是监督客体不让监督,主要表现为两种心态。①特权心态。据问卷调查,认为本单位领导干部对机关党组织行使监督职能不予支持的有90人,占问卷调查人数的75%。还有的以特殊党员自居,不主动参加党组织的生活。调查显示:能经常参加所在党组织生活会的领导干部只有35%,有55%的很少参加,还有10%的没有参加过。②人生价值观扭曲。有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深处还残留着旧有的小农阶级意识,他们错误地把权力、地位看成是个人奋斗获得一官半职后应得的报偿。在这种“捞革命”的心理支配下,有的视以权谋私、家长制为天经地义,而容不得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其次是监督主体不敢不愿监督。调查发现许多从事机关党内监督的同志对本职工作的认识有严重偏差。一方面,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误导,使部分党员政治人格出现弱化,对监督客体的错误行为视而不见。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和等价性容易诱使一些人为了达到某一目的而不择手段,用实用主义的态度对待一切,在党内监督上不是坚持原则,而是投桃报李,互相利用。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或以情代纪,互相“帮助”,或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致使机关党组织的监督形成空档。

2.2监督主体虚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监督职能虚化。就职责范围来看,目前机关党组织除了参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以外,其他很少涉及,就是民主生活会的管理还得听命于单位党员行政领导。就监督的权限而言,机关党组织只能在单位党组的指导下开展活动,特别是一把手使监督指向与权力指向相悖。同时,监督主体缺少必要的手段,使得监督杠杆与支点分离,这是监督职能虚化的又一表现形式。②监督队伍弱化。目前许多单位在干部配备上,重政务,轻党务。配备机关党务干部,往往带有安置性和兼职性,使得机关专职党务干部队伍呈弱化趋势。一是年龄偏高;二是素质偏低;三是思想偏散;四是兼职的偏多。监督队伍的这种弱化状况与目前机关党内监督的迫切要求相去甚远。

2.3监督机制疲软。首先是制度不完善。通观机关党内监督的一系列制度规定,明显有以下三个缺陷:一是不细,缺少操作性。很多制度原则性要求多,而可供实际操作的少。二是不全,缺少配套性。三是不刚,缺少权威性。其次是职责不明晰。党内监督系统中,上级组织、同级纪委以及机关党组织,这些不同的监督主体就监督对象、内容、方式来看,大体一致,职能交叉重复,职责权限不清,同时任何一个监督主体都没有相应的责任意识,事实上对于疏于监督或因监督失察的从未承担过什么责任。再次是渠道不通畅。一是知情渠道不通畅。二是执纪渠道不通畅。

3.机关基层党组织发挥好对党员干部监督职能的对策建议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政机关中位高权重的党员领导干部比较集中,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政机关的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加强监督,对执政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切实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党内监督。

3.1抓好“主业”,加强管理,在“大党建”与“小党建”的相互配合中实施监督。党要管党,是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的重要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对党本身的管理,是一切管理中最要紧的管理。党政机关的党组(党委)要把党建工作摆到“主业”的位置,切实纠正淡忘党建、治党不严的片面性,对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大党建”的氛围热烈了,基层党组织进行监督的大环境就优良了。但是,“大党建”不能代替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小党建”。机关基层党组织要依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央颁发的多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的文件,切实抓好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只要党的组织生活严肃、正常,“小党建”与“大党建”相互配合,党员的觉悟就会不断提高,党风就会不断地好转,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党内监督就会更加有效实施。

3.2依法治党,重典督党,在坚持和完善党内规章制度中实施监督。邓小平早就指出:“制度是决定因素”[1];“制度问题更带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1]。中央强调:要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的全过程。[2]因此,机关基层党组织要搞好党内监督,也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于监督的全过程。首先是落实现有的监督制度,同时在贯彻落实中不断推进监督制度的创新。为了加强党内监督,近几年,党中央和中纪委、中组部不断加大力度,相继下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提高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重要文件。这些文件都很有针对性,对加强机关党内监督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关键是各级党政机关要针对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执行措施和规定,尤其是要将中央为具有普遍性而作的“原则上应该”、“原则上不得”等规定具体化,并制定出制约性的制度。只有全面地制定出实施细则和制裁细则,才会使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监督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3.3端正作风,弘扬正气,在引导和规范党员干部的政治行为中实施监督。作风建设既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前提,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和重要内容。只有加强党内监督,才能真正树立起良好的作风,为党内监督提供良好的条件。因此,要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监督的切入点,切实放在党的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培育与党的优良传统相承接、与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作风”相一致的良好作风。为此,一是要加强“八个方面的作风”的学习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自觉坚持“八大作风”,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二是要广泛开展“机关党员评议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活动。要研究制定作风评议标准体系,把学风、宗旨作风、工作作风、精神作风、纪律作风、领导作风、廉政作风和生活作风作为评议的重要内容。三是要加强对机关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组织考核,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合理使用评议结果,将评议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并作为干部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3.4深化改革,扩大民主,在党务政务公开中实施监督。毛泽东早在延安回答黄炎培“跳出盛衰周期率之问”时就指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3]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党内监督。当务之急,是坚决地贯彻落实。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政务情况通报制度,要以权力运行的主要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要政治行为,尤其是重要决策、选人用人、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和勤政廉政情况、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员违纪违规接受处分情况,以及机关财务情况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等,作为通报的主要内容,最大限度地增强党政工作的透明度。

除严格贯彻已有的党务、政务公开的规定外,因机关的党员群众素质较高,故建议试行“党内质询”制度和“党内听证”制度。实行这两项制度,可将党内民主、政治民主,尤其是党务政务公开化推上一个新台阶,使基层党组织能够更有效地进行党内监督。

3.5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在民主生活会这个机关基层党组织监督的中心环节中实施监督。对于非权力机构但负有“督促定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职责的机关基层党组织而言,协助领导机构开好党内民主生活会,推动领导班子形成并巩固这一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良好机制,是其实现监督职能的中心环节。为此,机关基层党组织除按“条例”规定在会前收集各方面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建议还可综合所搜集的意见,以基层党组织名义提出为民主生活会服务、并期望会议能够解决所提问题的“专题研究报告”。为使民主生活会的整改措施切实得到落实,使机关基层党组织在(民主生活)“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的监督活动有效,建议赋予机关基层党组织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群众报告、通报领导干部整改活动的职权。

3.6加强教育,提高觉悟,在机关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自觉进行监督的觉悟基础上实施监督。机关基层党组织进行党内监督,这是党章和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的重要规定,是维护和发展党的事业的需要。因此,要在机关的党员干部中大力加强对党章、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文件的学习教育。提高监督觉悟的关键环节,是树立党章明文规定的“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树立起这种观念,就能在党内形成新型的政治关系——作为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就不再是、不能是、也不应该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平等的关系。提高了觉悟,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就能增强监督的责任心、使命感,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就能够破除“特殊党员”思想,增强自我约束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机关的“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在党内公开向广大党员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能够在党内公开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可以作为这方面“觉悟”的标志。

总之,只有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全面地、创造性地贯彻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有关党内监督的规定,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党内监督工作才能不断向前推进。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2)[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N].人民日报,2004-09-28(1)

[3]黄炎培.八十年来[M].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