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舞蹈的表现原则与艺术魅力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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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舞蹈的表现原则与艺术魅力

叶楠楠

舞蹈是人们用来抒发、表达和交流情感的一种形式。它是无声的语言,用肢体的动作来演绎内涵。通过变幻的姿势来诠释舞者要表达的丰富情感和思想内容。舞蹈之所以成为人类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因为它是对外界身心合一作出反映的艺术,它能通过“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和“情动于中,故形于声”。所以,舞蹈艺术表现的一般原则就成为完美演绎舞蹈的主要手法。

一、塑造舞蹈中的人物形象

舞蹈中的人物形象是一支舞蹈的灵魂,而能否准确塑造人物形象关系重大。

首先要对作品产生的历史条件与社会背景有所了解,全面地体味出编舞者所要表达的情感与传达的信息。这样才能对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准确的表达出来。其次要了解编舞者通过哪些肢体语言描绘作品中的人物形象,从而更深入地了解作品中人物的性格、气质、思想感情、生活经历及环境。再次,要通过其他艺术手法的配合,立体化的对人物进行感受,充分运用自己的审美意识和审美想象,对作品中的人物进行艺术的再现。这样会更有感触的演绎作品中人物的经历与感受,使作品更为生动,深入每一位观众的内心,将其感情点燃。

二、传达作品的思想感情与内容

舞蹈是表现感情的艺术,准确地表达出舞蹈作品的思想感情与内容将成为舞蹈艺术的首要任务和最终目的。

把握作品的基调、风格、人物身份、意境是正确传达情感的重要部分。从生理上看,人们与生俱来有视、听、嗅、味、触、动六种感觉,而在舞蹈表演与欣赏、传播沟通中,尽管视觉和听觉必不可少,触觉亦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人们的欣赏需要,但是动觉更为重要。所谓“动觉”,简言之,生活中当强者看见弱者跌倒时,会不假思索地作出救援的动作,这种直接感受、反应的本能就是动觉。舞台上,当一名舞者完成空转后落地不稳或是单脚尖着地左右摇摆时,观众会情不自禁地有扶他一把的冲动。对一个以肢体动作为主的舞蹈,能否立即触发观众的动觉反应,能否用肢体语言翻译清晰这种非文字语言,乃是“懂”与“不懂”最直接的裁判标准。正因为如此,观众才能在即使“不懂”的前提下,依然明白自己是否对某个舞蹈情有独钟;正因为如此,舞蹈才能超越人种的差异和文化的地域差异,流芳千古。

三、掌握舞蹈作品的演绎风格

舞蹈艺术的演绎风格,是舞蹈作品的艺术风格与演绎的艺术风格高度完美的统一体现。

熟悉原作的风格特点包括作品的时代风格、民族风格、地域风格、个人风格等,以及形成这些风格的诸多因素,如编舞者及作品主人公的生活环境、生活经历、生活态度、个人特征、审美观念、审美情趣和对作品题材的处理手法和表现手法等。同时,在演绎一个编舞者的某一作品时,要熟悉他更多的作品,这样才能更好的掌握他作品的风格。此外,了解和熟悉作品风格特点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地探索和琢磨怎样能够把作品的风格特点通过自己的表演诠释出来。恰当地将作品风格与演绎风格融为一体是一个好的舞蹈演员应该具备的素质。

四、舞蹈艺术作品的再创造

从本质上看,舞蹈是一种既单纯又复杂的艺术:单纯到极致时,足以使人一眼见底,身心得到最大限度的放松和净化;复杂到极限时,又可让人陷入谜团,眼花缭乱直至逻辑不清。说它单纯,是因为它是人类最清澄、最坦荡的传情达意手段;说它复杂,是因为它既能统一有形的肉体和无形的灵魂,又能协调无度的天然情欲与有节的道德伦理。舞者在演绎作品时,既要成为作品的忠实解读者,又要成为作品的创作者。因为演员是编舞者和观众之间的传播介质,之所以同样的舞蹈由不同的演员演绎会有不同的效果,就是源于演员对作品的再创造,也可称之为“二度创作”。通过良好的艺术修养领会了创作意图之后赋予作品正确的思想和精湛的表现力,作品就会在舞者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中鲜活地表达出来。在自己理解作品的同时,还要借鉴前人的艺术成果。

舞蹈是通过有节奏、有组织和经过美化的流动性的人体动作来表演的艺术。在音乐、服饰、灯光、道具和布景的配合下完美的表达。它的魅力就在于既能高雅得令人肃然起敬,成为进入天国的礼仪规范,又能低俗得使人肉欲横流,成为堕入地狱的魔鬼示范;既能自由驰骋想像的无限空间,又能充分开发人体的有限结构;既能用感情征服整个人类,又能用理智表达人生哲理。纵观历史长河,早在舞蹈成为一种高度发达的表演艺术之前,人们就已经不分民族、肤色、宗教、语言,都能在舞蹈的多种繁复的动作中,自得其乐,享受其中。而随着时代的发展,舞蹈也已成为各种仪式中不可或缺的重头戏。

天上人间,气象万千,日月交替,斗转星移,江河奔流,潮涨潮落,四季循环,春华秋实,电闪雷鸣,运动不止,生命不息。这一切,便是舞蹈的底气所在,便是舞蹈的能量所在,便是舞蹈的节律所在,便是舞蹈的美感所在,便是舞蹈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