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水利设施管护加快农业发展步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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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水利设施管护加快农业发展步伐

王小媚

王小媚

(永丰县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室,江西,吉安,331500)

【摘要】近年来,我县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切实加大了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先后投资除险加固和建成了一大批农村水利设施,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有力促进了农业发展。但如何管理和保护好已建成的水利基础设施,使其连续、稳定地为三农服务,是摆在我县各级政府、水利主管部门面前的一个全新课题。

【关键词】步伐;设施;发展

一、农村水利设施管护现状

这几年,我县共投入水利建设资金6.69亿元,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正在加固的水库80座,正在加固山塘19座,整治灌排渠沟1579km,衬砌渠沟1048km,更新改造泵站50处,修整防洪堤共44.5公里,农村饮水安全达标人口12.83万人。

1、水库管护。中型水库由水库管理所管理;小型水库除夫坑水库由夫坑水库管理所管理外,其余由乡镇水利站管理,在乡镇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水库管理所具有专业人员管理,除险加固后水库运行运行状况较好。乡镇管理的小型水库大多数水库是委托水库养殖承包人员负责日常管理,由于承包者以养殖盈利为主,无暇顾及水库运行管理,大坝迎水坡猪粪和鸭屎成片,背水坡杂草、树木丛生。

2、山塘管护。全县1469座塘坝,一般由杜村民小组所有,跨组的由村所有,山塘收益一般归村、组所有。由于管理经费不能到位,大多数山塘管理较差,大坝和溢洪道杂草、树木丛生。

3、渠沟管理。中型水库干渠一般由水库管理所负责管理,在灌溉前由水库管理所组织进行清淤,清淤费用由组织者承担,其余渠沟平时一般处于失管状态。

4、泵站管理。一般采取灌溉期间安装,灌溉期结束后拆除,由村集体保管的模式,运行电费、管理费用由受益农户分担。

5、堤防工程管理。由乡镇水利站管理,堤线长,除洪水期巡视外,平时处于无管理状态,故随处开口下河取砂多,堤坡杂草、树木丛生。

二、农村水利设施管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1、小型水利设施失管现象较为普遍。小型水库加固和防洪工程竣工后,由水利建设管理部门移交给工程所在乡镇水管站管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移交给村委会管理。由于基层组织管理制度不完善,忧患意识较差,致使不少水利设施长期处于失管状态,大大降低了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的效用。目前小型水源工程设施、泵站设施、灌排渠道设施、河道工程完好率仍较低,灌溉水利用系数基本在0.6左右,灌溉保证率在50%~60%左右。塘坝处于瘫痪状态比例不断上升,河道淤积现象十分严重,部分渠道、泵站等农村水利设施已经失效。

2、投入不足制约管护工作进一步发展。近些年来,我县虽然争取大量水利项目资金,改善了水利设施,但对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的财政投入资金尚未达到合理的规模,大部分小型水库和山塘病险情无法根除,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山塘水库渗漏、堤防坍塌、河道淤积、渠道老化渗漏等问题仍未解决,山塘险情尤其严重,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护受到较大影响。

3、管理体制不顺和管理人员缺失问题突出。目前我县有多个部门负责建设管理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在管理上存在责任难以落实、管理人员能力薄弱、管理职能不到位等问题。一是重建设轻管理,政府职能部门把主要精力用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指导建设上,工程建设完工交付使用后没有很好地进行跟踪监管。二是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产权与农户土地权属存在矛盾。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产权归集体所有,而水利设施管理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属农户,存在农户耕种或占用水利基础设施管理范围内的土地现象,造成水利设施管护困难。三是基层管理机构不完善,管理服务人员素质不高,文化层次和专业技术水平较低,管理和服务职能不到位。现有的乡镇水利员大都因身兼多职而难以顾及水利工作,大部分水利员年老退休,部分乡镇水利员缺失,现有的农民用水者协会设在村委会有名无实,造成部分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处于“农民管不了、集体管不好、政府管不到”的“三不管”境地。

4、主管部门疏于管理技术培训。由于水利主管部门专业队伍日渐薄弱,加上近年来忙于水利设施的建设,没有及时对水利设施的管理、使用和维护进行培训,致使一些村民盲目使用、无序使用、混乱使用,造成毁坏严重。

5、部分村民整体素质较低。一些村民只顾自己使用、受益,随意开挖破坏水利设施,根本不顾大多数人利益,往往造成抢水、打架等严重问题,致使一些设施毁坏严重,边建边损坏的现象较为普遍。

三、加强我市水利基础设施管护的对策及建议。

水利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事关民生,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建议:

1、充分认识水利基础设施管护在现代农业、水资源利用中的重要作用。水利设施建设是基础,管理和维护是保障。建议县委、县政府将水利管护作为国计民生的中心工作来抓,加强水利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强化水利建设管理部门的职能,协调用水和水利设施保护二者之间的矛盾。

2、多渠道加大水利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的投入,鼓励发展民营水利。建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分级负责的投资责任制,加大投资力度。本着单位和个人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将民营水利引入市场经济机制,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制定和完善发展民营水利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探索民建、民有、民管的发展之路。

3、明确分级管理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农村水利设施管理队伍。对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实行三级管理,即水利部门管理、乡镇管理、村级管理或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三级,并明确各级管理责任。县水利部门负责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水利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水利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水库管理所负责水库和灌溉干渠的管理工作,村级或农民用水者协会具体负责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水利设施管理队伍,逐步建立起保障农村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首先,规范现有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将农民用水者协会付以实体,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取得法人资格。

4、加大水利设施管护的投入,确保水利事业持续稳定发展。财政部门要对全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将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后管理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每年为每个村用水协会解决适当的管护经费,确保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有人建、有人管、用得起,真正惠及全县广大老百姓。

5、加强水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水利设施破坏活动。积极调动水政监察的作用,加强水法宣传,在全县交通要道和水利设施旁设置严禁破坏水利设施警示牌,并且经常巡视水利设施破坏行为,每抓获一起,严惩一起,同时鼓励用水者互相监督,真正做到保护水利设施人人有责。

6、建立水利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发挥效用。水利基础设施管理的好与坏,直接影响到效益的发挥。水利基础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后,对工程资产要明晰产权归属,采取承包、租赁、拍卖等多种形式,落实管理主体,明确管护责任,保证工程正常运转。按照“谁受益、谁负担”、“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筹集工程运行管理费用,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模式,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一是切实做好水利冬修计划,抓好实施。二是明确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中的责、权、利关系,严格执行“以奖代投”政策,鼓励先进,资金向其倾斜。三是加大防保资金和水费收缴力度,以充实建设和管护资金。四是县委、县政府要把水利管护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做到小型水利基础设施要有专人抓、专人管,定工程、定人员、定职责,分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