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足球转会制度——以“博斯曼法案”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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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足球转会制度——以“博斯曼法案”为例

朱建丽

朱建丽(天津体育学院天津301600)

摘要:本文通过文献资料法对“博斯曼法案”进行分析研究。它是改变了欧洲甚至世界足坛的事件,欧盟法律自此开始运用到足球领域,长期的足球自治的惯例被打破。博斯曼法案的产生对于欧洲足球的发展有好有坏,在实施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欧盟法律与职业足球转会制度冲突明显。通过对波斯曼法案深入的了解,希望为现代足球转会制度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博斯曼法案转会制度法律足球

中图分类号:G64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2826(2018)05-00072-01

1、“博斯曼法案”的背景

1990年夏天,效力于比甲RFC列日队的中场球员让•马克•博斯曼(Jean-MarcBosman),在赛季末同原俱乐部的合同到期,俱乐部准备将其年薪削减60%,因此博斯曼希望转会到法国的敦刻尔克俱乐部。但当时敦刻尔克无力支付列日俱乐部开出的高额转会费,导致转会泡汤。在旧有转会体制下,即使球员合同到期,别的俱乐部要招入他,也必须向球员的原俱乐部支付转会费才能成行。

在接受了法律咨询后,博斯曼在当年8月份将列日队和比利时足协告上法庭;11月,比利时一家地方法院裁定博斯曼转会合法,比利时足协败诉;半年后,比利时上诉法庭裁定驳回上诉;1992年1月,博斯曼向政府申请失业救济被拒,一怒之下将官司打到位于荷兰海牙的欧盟法院,索赔100万美元,理由是俱乐部不放自己转会违反了欧盟"关于欧盟各国公民有权自由选择居住地和自由择业"的《罗马条约》。博斯曼同时要求欧盟责令欧足联放开对非欧盟球员的限制,因为这种限制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种族歧视。

欧盟法院于1995年12月15日作出了有利于博斯曼的裁决。法案出台后,欧盟范围内的球员开始加速流动,小俱乐部的球员都希望能等到合同期满加盟豪门。

博斯曼法案同时禁止欧盟成员国本地联赛及欧洲足协在比赛限制非本地球员的数目,但不包括非欧盟的球员在内。

2、博斯曼案件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

有转会体制下,即使球员合同到期,别的俱乐部要招入他,也必须向球员的原俱乐部支付转会费才能成行。博斯曼案判决的实质内容是以下两点:一是欧共体国家的球员在合同期满后可以自由转会到任何欧共体其他国家,俱乐部不得收取转会费。这一点是涉及《罗马条约》第48条规定的劳动者拥有自由流动的权利的问题。二是取消对欧共体国家俱乐部对于外籍球员的限制。这一点涉及《罗马条约》第85和86条(现在的81条和82条)规定的“禁止限制竞争行为”和“禁止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问题。

3、“博斯曼法案”对欧盟职业足球的影响

(1)博斯曼法案”打破了原有的足球行会完全自治的惯例,结束了欧盟法律长期以来不干预职业足球行业自治的传统,也结束了欧洲职业足球长期游离于欧盟法律调控之外的局面。

欧盟的足球运动员是“博斯曼法案”的直接受益者。因为废除了转会费制度,球员在合同结束的时候可以不受转会费的拘束根据自己的意愿转会至自己理想的俱乐部,职业球员自由转会的权利得到了有效地保护。欧洲豪门在没有转会费制度的限制以后更容易招募自己想要球员,而没有了国籍限制之后,国际纵队也不断产生。

(2)博斯曼规则后期显现的问题许多在博斯曼规则刚颁布时没有显现的弊端在此后该规则被实施后的许多年里逐渐被认识到。

转会费上涨的同时是球员工资的上涨,博斯曼法案让大球会得到球员节省了大笔资金,但他们也不是没有苦衷,为了吸引球员加盟,往往需要提高球星待遇。俱乐部的工资结构可能遭到破坏,其他球员也要求提高薪水,如此恶性循环,造成俱乐部工资支出暴涨。同样,为了留住球队的核心球员,原来的俱乐部也不得不提高球员的工资,而且球员以转会要挟俱乐部加薪的事例在欧洲已经越来越普遍。

球员自然是最大的受益方,但球员流动门槛降低也有很多副作用。球员的忠诚度降低,即便是土生土长的俱乐部旗帜,也可能为一纸合同折腰。但你无情我也无义,俱乐部对球员更加冷酷,因为合同到期的球员再也换不来转会费,自然要扫地出门,这样造成失业球员增多。在寻找新东家时,这些球员便成为弱势一方,俱乐部拼命压低待遇。

当年欧盟规定所有联赛都实行"3+2政策",也就是一支球队可以拥有5名非欧盟球员,一场比赛首发阵容最多有3个外援!这一变革立即让欧洲外援泛滥。

4、“博斯曼法案”对中国职业足球转会制度的启示

所有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足球管理机构的自治领域以及法院干预范围各自界限的明确,在足球自治与法律干预的博弈中,必须找到一种平衡的状态。足球运动有着自身所特有的组织结构、技术规则,并且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依然自觉的争端解决机制,这种自治体系是在不断地实践总结中得到内部人员认可的,一旦外部力量想要涉足其中,不管是否必要都会遭到反抗。应该记住的是,足球永远不可能完全受到欧盟法律的规制,即使在博斯曼法案之后也是一样。

参考文献

[1]陈华荣.中国足球运动员转会费的法律性质评析[J].体育学刊2007(1)127-128

[2]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定[R].体足字〈1999〉403号

[3]荣发、沈建华、浦义俊、唐周雄.“博斯曼法案”的影响及其对中国足球转会制度的启示[J]2007(10)5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