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鹮保护的社会经济影响因素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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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鹮保护的社会经济影响因素分析

魏巍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100083魏巍

摘要:自1981年在洋县发现七只野生朱鹮种群后,经过二十多年的观察和实验,朱鹮的保护工作者基本掌握了朱鹮的生活习性和人工饲养方法。朱鹮保护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野生种群达200多只。本文经过在陕西洋县朱鹮保护区的实地调查,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回顾了朱鹮保护的历史和现状。通过对周边社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的探讨,针对目前朱鹮保护出现的新问题,对朱鹮保护与周边社区经济发展的关系及现行保护措施进行了分析,从而提出加强朱鹮保护的对策。

关键词:朱鹮保护;周边社区;社会经济;影响;对策

TheAnalysisonSocialandEconomicInfluencesCausedbyCrestedIbisProtection

Abstract:SincethediscoveryofsevenwildCrestedIbisesinYangCountyin1981,protectorsofCrestedIbishaveobtainedabasicknowledgeofitslivinghabitsandartificialraisingmethodsthroughobservationandexperimentovertwentyyears.CrestedIbisprotectionhasgainedgreatachievementsthatthenumberofthespecieshasexceeded200.ThispaperintroducessomereviewsthehistoryaswellasthepresentconditionsofitsprotectiononthebasisofafieldsurveytoYangCountyinShanXiProvinceanddatacollection.Basedonthediscussionaboutthecharacteristicsofsurroundingcommunity’ssocialandeconomicdevelopmentaswellassomenewproblemsappearedintheprotectionwork,ananalysisisdrawnontherelationsbetweenCrestedIbisprotectionandtheeconomicdevelopmentofsurroundingcommunity.Presentprotectingsolutionsarealsodiscussed.Onthebasisofathoroughanalysis,thepaperproposeseffectivesolutionstostrengthenCrestedIbisprotection.

KeyWords:CrestedIbisprotection;Surroundingcommunity;Socialeconomy;Influence;Solutions

朱鹮是一种珍贵涉禽,是当今世界最濒危的鸟类之一。朱鹮曾广泛分布于亚洲大地,但随着人类生产生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朱鹮的数量也越来越少,曾一度被认为已经灭绝。1981年在我国陕西洋县境内发现了七只野生的朱鹮,被认为是世界上唯一的野生朱鹮种群。由于朱鹮栖息活动区域的80%位于洋县境内,所以本文将周边社区的概念界定在洋县范围之内,洋县的经济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程度直接关系到朱鹮的栖息繁衍。

一.陕西洋县社会经济发展特点

(一)人口压力大,教育水平低

2005年全县总人口44.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7.6万人,占总人口的86.2%。根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洋县的人口密度是123人/平方公里,在汉中市所辖各区县中排名第五,远远超过同为保护区的佛坪县(27人/平方公里)。虽然洋县的农业人口是在逐年下降的,但过大的人口压力仍然是朱鹮保护的严重阻碍。

普遍来讲,保护区周边社区群众受教育的水平与保护意识的强弱成正相关的关系,而洋县的人口素质相对较低。从2000年的中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来看,六周岁及以上人口中具有初中、小学文化水平的人数占全县总人口的76.0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4.76%;文盲比例高达11.67%,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9.4%。而陕西省的六周岁及以上人口中具有初中、小学文化水平的人数占全省总人口的72.49%,文盲比例是9.98%,洋县人口的受教育水平远远低于陕西省的平均水平。

(二)经济发展水平低,产业结构单一

洋县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1.22亿元,农林牧副渔业总产值为63749万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6.82%。其中农业产值为42005万元,林业产值为4119万元,牧业产值为16310万元,渔业产值为1315万元。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农林牧副渔业仍然是洋县的主导产业,而农业的发展需要依靠耕作方式的改变、施用农药化肥等人为的措施。耕作方式的改变就意味着朱鹮赖以生存的冬水田要逐渐减少,施用化肥农药则会使朱鹮的觅食区危险性增大,并会越来越少,这些都对朱鹮的生存环境造成了非常大的损害。

(三)农药使用量逐年减少

由于历史上朱鹮几近灭绝的主要原因就是人类对环境的破坏,尤其是农业发展所需要的农药化肥等使用量的增加,造成的朱鹮觅食地的减少,因此在近20年的保护过程中,洋县政府严禁在朱鹮活动区域内使用农药化肥,以保证朱鹮的正常觅食。从1995年近200吨/年到2003年的100吨/年,洋县近几年的农药使用量呈大幅度递减趋势,这充分说明了洋县人民积极响应国家对于朱鹮保护的号召,大力支持朱鹮的保护工作。

总体来看,经过20年的保护,洋县的自然环境有所改善,农药使用量减少,污染等问题也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是目前洋县仍然是一个农业县,主要以农副产业为主,产业结构单一。而农业的发展是以大量利用开采资源为基础的,朱鹮保护要求的是保护环境,减少资源利用,二者之间产生了最大的矛盾,即资源开采和保护的矛盾。

二.陕西洋县朱鹮保护的现状

周边社区的经济发展对于朱鹮保护的影响是巨大的,虽然自发现朱鹮以来,洋县政府严禁在朱鹮活动区域内使用农药化肥,禁止开山狩猎及砍伐树木,但是现有的周边社区的经济发展仍然对朱鹮保护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

(一)水田面积减少

朱鹮主要觅食的地点就是冬水田,冬水田是在传统耕作方式下保留下来的,它投入大,产量低,经济收入也少。现在洋县所保存的很少的冬水田是由于当地居民还在用着传统的耕作方式,一旦农民新的耕作方式比冬水田更高的收益和更少的投入的时候,转变耕作方式势在必行。因此如果不加干预,冬水田将越来越少。2005年全县有耕地面积45.2万亩;其中,吨粮田7万亩,双千田9万亩,水田22万亩。从朱鹮保护的重点乡镇洋州镇来看,年末实有耕地面积逐年递减,洋州镇的水田面积在九年内下降了近150公顷。由于水田是朱鹮的主要觅食场所,因此水田,尤其是朱鹮越冬所必须的冬水田的面积必须得到充分的保护。我们不仅要保证水田的面积,更要保证水田的质量,严禁使用化肥、农药,严禁使用毒饵猎杀水禽,避免污染朱鹮的觅食环境。

(二)化肥地膜使用量逐年增加

朱鹮对于生存环境的要求比较高,它的食物主要来源于水田中的小鱼、软体动物和水生昆虫。随着洋县主要农作物亩产量的增加,洋县农用化肥折纯使用量也在逐年递增。农民在耕种中施用化肥就会对水体及水生动物造成污染,间接的就会毒害以水生动物为食的朱鹮。此外,由于薄膜地膜可以促进农作物生长,越来越多的农民使用农用薄膜地膜。近些年,洋县的农用薄膜地膜的使用量呈波动式增加。使用过后,残留的薄膜无法收回,只能留在土壤中。这既影响了土壤的肥力,又造成了环境污染,破坏了生态系统的平衡。而且如果残破的薄膜进入水田,朱鹮误食后就会有生命危险。如果今后薄膜地膜的使用量仍然继续增加,朱鹮的觅食区即将受到严重污染。

(三)农民开山采矿现象严重

朱鹮的生活习性决定了其生活的环境必须是幽静的,农民的开山采矿活动产生了巨大的噪音,也对朱鹮的生活造成了巨大干扰。嘈杂的环境容易使朱鹮不敢回巢栖息,破坏了其稳定的夜宿地。虽然保护区明令禁止开山采矿,但位于深山中的村民仍然置保护区的要求于不顾,靠山吃山、只索取不养护的思想依然严重。在我们对位于朱鹮保护核心区的洋县溢水镇刘庄村的走访过程中发现,时至今日,刘庄村村民的主要经营收入仍为开采石英,全村有30户拥有自家的石英厂,占到了全村总户数的14.6%。

(四)人为猎杀朱鹮情况偶有发生

由于朱鹮个体较大,羽毛颜色及形态特殊,很容易遭受人类的袭击。一些不法之徒在汉江沿岸投放毒饵,猎杀越冬水禽,给朱鹮的安全生存带来了严重威胁。从1981年到1997年9月,在洋县朱鹮分布区先后发生5起人为猎杀事件,死亡朱鹮9只。其中,1990年9月,先后有3只朱鹮遭受人为猎杀,这一重大恶性案件被列为《中国环境报》当年的十大新闻之一。

因此,朱鹮保护周边社区的经济发展是建立在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的基础上的,经济发展得越快,对朱鹮的生存环境的破坏越大。而鉴于朱鹮这一物种的重要性和我国对朱鹮保护的责任,我们必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考虑是否对朱鹮的生存环境造成了破坏,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朱鹮这一珍稀涉禽。

三.朱鹮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相关利益分析及存在的问题

(一)朱鹮保护的相关利益者分析

从上文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朱鹮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根本矛盾是利益来源的不一致,就是对于资源是保护还是使用的矛盾。朱鹮保护主要涉及到周边社区群众、政府部门、保护区部门等相关利益者,其相互关系见图一所示。群众的利益来源于对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这样才能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保护区的利益来源于对资源的保护;而政府的利益是双重的,既要利用资源以发展经济,又要保护资源以保证生态的平衡和物种的多样性。因此,只要将这三者的利益协调一致,就能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图一:朱鹮保护相关利益者协调图

(二)现行的强制性保护忽视了周边社区的利益

目前保护站所采取的保护措施还是传统意义上的保护手段,如宣传教育、严加看管、法规禁止等强制性的保护措施。这样的保护虽然在短时间内可以收到一定的成效,但它是把周边社区群众放在保护的对立面上,并非长远之计。在朱鹮的保护工作中,周边社区的群众承担了过多的机会成本。百姓投入成本增加了,但所获得的收益却减少了,造成了成本与效益不对应的矛盾。百姓由于参与朱鹮保护造成的损失都不能得到补偿,更不用说从保护中获得更多的收益了。老百姓是最讲实际、重实效的群体,与自己利益不相关的大都漠不关心。因此,对于目前的保护,百姓只是听命于政府的强制性命令,而不是本身愿意参与保护。随着朱鹮种群的逐年扩大,其活动范围也在逐渐扩大。如果今后还是采取目前这种强制性的保护措施,我们很难保证群众还会热心于朱鹮保护事业。而鉴于朱鹮生存的特殊性,朱鹮保护如果没有了群众的支持,所有的措施就将成为空谈。

(三)现行的保护没有形成各方利益协调机制

目前的朱鹮保护措施中没有形成协调各方利益的机制,所依靠的还是小范围内的宣传教育,政府的命令以及保护站的工作者严加看管等被动的保护措施。这些措施非但不能促成各方利益的一致,更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从周边社区的群众的角度来看,这种强制性的管理只会造成群众的抵触情绪。久而久之,群众对于保护的热情会逐渐下降,这对于朱鹮的保护是非常不利的。从保护的角度来说,随着朱鹮种群的数量不断的增加,活动范围也越来越广,如果不能使群众加入到保护中来,今后的保护工作将无法进行。因此,为了更好的开展朱鹮保护,形成利益协调机制是必由之路。

四.朱鹮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

鉴于以上的分析,我们认为解决保护与发展的矛盾的关键在于要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将强制型管理模式向综合型管理模式转变。综合型模式强调发挥政府监管的基础作用,鼓励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经济支持手段,同时针对朱鹮保护中与人类密不可分的关系,采用积极的社区参与政策。

(一)建立利益协调机制

协调利益的关键就是让各方利益者都能从保护中获得收益,使其自愿加入到保护中来。保护区应该发展这样的一条朱鹮保护与社区共同发展的新模式,也就是目前国际上较为流行的社区共管模式。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于2003年在洋县启动了名为“绿色水稻”的朱鹮综合保护与社区发展项目。该项目在国家林业局、WWF和社会有关部门的支持参与下,通过大力促进项目区群众发展多种经营,实施兴修水利、退耕还林、泥鳅养殖等工程,扶持村民种植绿色水稻,并经过专业加工、周密销售,形成产销一条龙,以获取最大经济和生态效益,最终实现朱鹮保护和社区共同发展的新模式。从种植绿色水稻这一项目来看,2003年12月,朱鹮绿色水稻已经获得丰收,这种绿色大米采用的是当地新培育的优良稻种,采用农家肥,不施化肥,在600亩试验田中,平均亩产达到了330公斤。村民留下一半作为稻种及自己食用外,可向外销售的还有90吨。由于种植绿色水稻利润高,每亩还可获150公斤左右补偿及小型水利工程等附加利益,所以村民参与的积极性非常高。这一举措既促进了社区群众参与保护,又使群众从中获得了利益。社区共管就是这样一个发展过程,而不是一个项目,共管是要建立一个保护与发展相协调的机制,是一个解决矛盾和保护与社区共同发展的过程。

(二)建立政府多方支持机制

在建立协调各方面的利益的同时,政府行为的作用仍然不可忽视,中国的自然保护事业中,政府始终是保护的主导力量,政府政策和经济支持是保护区可持续发展的中坚力量。

首先,政府应该对朱鹮保护提供政策法律的支持。虽然朱鹮保护已经得到了国家以及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但是目前所执行的都是“通告”“通知”等,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的高度来保护朱鹮。而且目前的管理条例中除了对于生境的保护,对保护区相应的补偿和减免税收等相关扶持政策没有出台。因此,国家和地方应该根据拯救朱鹮工作的实际需要予以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加正向激励性的法律条款。在制定法律法规的同时,严格执法也是保证朱鹮保护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对于人为捕杀以及对朱鹮生存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执法部门应该加大查处打击力度,杜绝一切人为因素对朱鹮的伤害。

其次,政府应该对朱鹮保护提供经济的支持。由于朱鹮保护站是以生态效益为主的纯事业拨款单位,其自身筹集资金的能力有限。因此保护站的经济来源主要靠主管部门的财政拨款。近五年来国家投资基本没有变化,地方政府投资在近两年才加大投资力度;而国际项目援助、旅游收入基本持平;社会上的资助为零。随着管护范围也在逐年增大,管护工作日益困难,随之而来的人工湿地建设、天然湿地保护、人工饲养等所需资金也越来越多。所以增加朱鹮保护站的管护经费是朱鹮保护工作的必要途径。目前国际项目对于朱鹮保护工作给予了大力资助。但是,依靠国际项目不是长久之计,一旦项目停止,朱鹮的保护工作还是要依靠我们自身的能力。因此国家和地方政府应继续加大投资力度,以保证朱鹮保护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建立周边社区积极参与机制

由于朱鹮保护工作必须依靠周边社区群众的支持与协助,因此协调好周边社区与朱鹮保护的关系是朱鹮保护工作的重点。

首先,应开展社区共管模式,促进周边社区对保护工作的参与。保护区应积极拓展思路,开展一些社区共管项目。如可以将朱鹮旅游的收入返还一部分给周边社区群众,这样群众知道了有朱鹮在自己就会有收入的时候,群众就会很自觉地协助保护区管护好朱鹮。而且当这笔收入大于务农所得时,老百姓的积极性会被充分地调动起来。

其次,应积极扶持周边社区的生产。目前的保护工作中,虽然在扶持周边社区生活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培育可持续的生产结构上仍然存在很大问题。可以在洋县朱鹮保护区内发展无污染工业,地方政府应给予这样的工厂政策上的倾斜,给予一定税收、贷款上的优惠。工厂从每年的利润中提取一部分投放进朱鹮的保护基金。

第三,应组织联合保护委员会,推行保护承包责任制。联合保护委员会代表了社区和保护区的共同利益,其成员作为共同利益者,开展全部的“参与性计划”活动,并以不同的形式参与朱鹮保护的管理。在朱鹮栖息地区要协调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与各村、组或个人的关系,签订保护承包合同。划片包干,明确责、权、利。对完成承包任务、区内未出现破坏朱鹮及其栖息地环境的村、组或个人,及时兑现承包费,优先享受经济上的扶持。对没有达到合同要求,造成损失的,则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

综上所述,人类与朱鹮、资源开采与环境、保护与利用等各方面的矛盾究其根本原因就是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只要我们的管理和保护的方式得当,协调好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就可以解决这一矛盾,朱鹮的保护工作就能顺利展开。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朱鹮这一世界珍禽将重新在亚洲大地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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