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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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

庄乾燕

关键词:土地流转对策问题

0引言

2009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按照完善管理、加强服务的要求,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因此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新办法、新举措,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课题。

1土地流转的总体特征

一是土地流转地域扩大化。过去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发生在二、三产业比较发达、农民非农就业和收入比较稳定的城镇郊区,欠发达地区由于村屯农民就业门路少,家庭收入对土地依存较高,很少发生土地流转。近两年来,土地流转由城镇近郊向城镇远郊和欠发达地区扩展。二是土地流转主体多元化,过去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在农户间进行,参与的主体也主要是农户。现在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除农户外,工商企业、科研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城镇居民等都纷纷下乡租地、包地开发农业。三是土地流转形式多样化。土地流转形式主要有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入股及合作等多种形式。其中主要以转包为主。

2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取得了一些成绩,实现了流转双方的互利双赢,但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引起各级组织和领导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2.1农村土地流转自发性强,制约了流转规范有序发展。由于土地使用权流转自发性强,有些农户自行转包没有签订合同或只有口头协定,即使签订了合同,条款也不完善,流转合同绝大多数没有经过合同管理部门见证,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不明确。

2.2土地流转形式单一。从目前情况看,主要流转形式是转包,大约占总流转土地面积的90%,转让、互换、租赁等流转方式仅占10%左右,真正规范的股份合作还为数不多,甚至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

2.3部分流转土地的农户存在短期行为。由于乡、村对流转的土地缺乏必要的管理和监督,部分转入土地农户产生短期行为,减少或干脆不对土地进行养护投入,土地板结、肥力下降,使有些原本高产的地块粮食产量下降。

2.4农民离土出路不畅,制约了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一是部分农民不愿离开土地。调查发现,土地多的地方,农民的温饱问题能够解决,这些农民中小富即安,就懒得再去创业了。二是农民工再就业环境不理想。前些年农民工的工资得不到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比比皆是。

2.5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监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仍以农民自发的、私下进行为主,大多数地方还处在自然流转状态。

3加快农村土地健康流转的对策

3.1提高认识,把握政策,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领导。土地流转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既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到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落实,更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对土地流转工作引起高度重视,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引导、服务和规范,推动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是在认识上充分认识到土地流转是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客观要求;是应对入世挑战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竞争力的客观要求;是加速发行传统农业和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客观要求。二是在政策上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中发[2001]18号)的各项规定,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健康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

3.2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深刻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是优化资源配置,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客观要求,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群众树立“你发财、我发展”的思想观念,破除封闭狭隘的意识,组织引导农民开展土地使用权合理有效流转。同时,县、乡两级政府要切实抓好党的土地承包政策落实,为土地流转提供法律、政策服务和信息服务。

3.3探索出路,培养技能,为农民脱离土地寻找广阔的就业空间。农民能否走出土地需具备两个条件,主要是具有一定的非种植业就业岗位和农民应具备从事非种植业岗位所必须的技能。在这两个前提下,农民才能从土地上脱离出去,实现“人动地才动”。从我们的调查情况看,农民从事的非种植生产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专门从事畜牧养殖业,另一种是务工经商或充当经纪人。为此,我们首先要从这两个领域入手,一方面进一步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畜牧业和非农产业,努力扩大就业空间。另一方面要对农民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让农民掌握一技之长,为其走出土助一臂之力。而在这两个方面当中,农民脱离土地的程度即土地流转的规模,则更多地依赖于非种植业就业空间的大小。

3.4加快城市化进程,扩大就业需求。小城镇是实现城市化的重要路径。我国多数小城镇现有人口规模小,经济发展空间较大,吸纳就业能力较强,农民进镇成本低,可以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供现实需求。还要看到,多数农民是在搞好土地承包经营的同时兼营二、三产业,相当数量的农村劳动力还不完全具备离开土地进入离家很远的大、中城市的条件。小城镇具有与农村联系紧密的区位优势,便于直接发挥辐射和带动功能,促进水利、道路、环保、农电和通讯等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让大多数农村劳动力仍旧居住在村里,让那些在村外工作的人每天往返上班,比单纯将劳动力从农村迁移到新建的小城市和城镇更加便捷、有效。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体现特色,注重质量,逐步完善,把扩大就业需求,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优先目标。为此,要大力发展小城镇经济,引导乡镇企业合理聚集,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根据小城镇特点,立足本地资源优势,以产业为依托,培育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特色经济,逐步扩大产业规模。完善小城镇的投融资、用地、户籍、购房、发展二、三产业等相关政策,大力扶持小城镇发展,拓宽小城镇投融资渠道,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吸引企业、外商以多种方式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发展小城镇的各项公益事业。在保护耕地和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妥善解决城镇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