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vil权利再探索——兼评一种误读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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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vil权利既不是所谓的民事权利、公民权利、民权,也不是郑君贤教授所说的“个人的自然权利”、“私人权利”。Civil权利实际上就是“贱民”不能享受的“贵民权利”。它历来都是法律强行规定的权利,而不是自然的先天的权利。它含有私人权利,但它的主要内容是社会权利和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