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椎间融合器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临床疗效的观察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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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椎间融合器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临床疗效的观察

郑华斌伍光辉李东东

郑华斌伍光辉(通讯作者)李东东

(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院骨伤脊柱组四川泸州646000)

【摘要】目的对单纯椎间融合器的临床疗效进行评价分析,为今后临床治疗提供可靠参考。方法随机抽取在2010年1月至2012年1月间我院收治的单纯腰椎间盘突出症临床患者病例96例,将其分成对照组和观察组,分别采用腰椎间盘突出椎管探查减压髓核摘除术和腰椎间盘突出椎管探查减压髓核摘除+椎间融合器术(单纯椎间融合术)对患者展开治疗,而后对比分析治疗效果。结果经术后3个月随访得知,两组患者治疗优良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然远期随访发现,观察组优良率显著优于对照组(P<0.05)。结论采用单纯椎间融合器对腰椎键盘突出症展开临床治疗,远期临床效果显著,值得推广。

【关键词】单纯椎间融合器腰椎间盘突出症临床疗效远期优良率

【中图分类号】R68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3)01-0048-02

在临床上腰椎间盘突出症就是指腰部椎间盘的纤维环发生破裂,其内的髄核组织发生明显的突出,对相应水平的神经根造成严重的压迫和刺激,从而致使患侧下肢放射性疼痛以及神经功能障碍症状的出现。腰骶部的活动度相对较大,且其所承受的压力也最大,所以腰4、5以及腰5骶1椎间盘的发病率相对较高[1]。本次研究中出于对单纯椎间融合器治疗单纯腰椎间盘突出症的临床疗效进行评价分析的目的,对我院收治的单纯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展开分组治疗,同时对比分析了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现汇报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研究中资料来源于我院收治的单纯腰椎间盘突出症临床患者病例,抽取其中的96例作为研究对象,再将其分成对照组与观察组后,每组48例。对照组中有男32例,女16例,年龄43-76岁,平均(56.7±13.8)岁;观察组中有男33例,女15例,年龄45-78岁,平均(58.6±13.9)岁。以上统计研究对象的一般资料诸如年龄、性别等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有可比性。所有患者均符合临床诊断标准。

1.2方法

1.2.1研究方法

将以上所搜集的研究对象以1:1的比例分成两组,分别定义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对照组患者采用腰椎间盘突出椎管探查减压髓核摘除术进行治疗,观察组患者则是接受单纯椎间融合器进行治疗,而后对比分析这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

1.2.2治疗方法

观察组:观察组:单纯椎间融合器治疗。经后正中入路,对骶棘肌进行分离,使病变椎板和邻近的椎板得以充分显露,将螺钉打入,采用椎板切除进行减压,松解神经,将椎间盘摘除,充分显露要植骨节段的上下位神经根,完全刮除椎体软骨板,对合适的椎间融合器进行选择,装满自体骨碎屑值后,将椎间融合器予以植入,椎间融合器尾端距椎体后缘3mm,C臂透视满意后,冲洗伤口,逐层缝合,术毕。对照组:采用腰椎间盘突出椎管探查减压髓核摘除术[2]。

1.3疗效评价标准

优:临床症状与体征全部消失,原工作恢复。良:临床症状与体征基本消失,若是劳累则偶有腰痛或者是下肢酸胀感,能够恢复原工作。可:临床症状以及体征得到改善,遗留有轻度腰痛或者是下肢不适感,工作或者是活动减轻。差:临床症状以及体征未发生任何改善,无法进行正常工作以及生活。优良率=(优+良)/总数×100.0%[3]。

1.4数据处理

研究中患者术后治疗优良率等相关数据采用SPSS14.0统计学数据处理软件进行处理分析,针对计数资料和组间对比展开t检验和X2检验,在P<0.05时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术后3个月随访结果

经统计得知,术后3个月随访发现,观察组患者的治疗优良率为95.83%,对照组为91.67%,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表1两组患者术后3个月随访结果统计

2.2术后6个月随访结果

统计发现,术后6个月随访发现,观察组患者治疗优良率为93.75%,对照组为79.17%。显然观察组较对照组高(P<0.05)。详见表2。

表2两组患者术后6个月随访结果统计

3讨论

在本次研究中,我们对比分析了采用不同方法对单纯腰椎间盘突出症进行治疗的临床疗效,结果发现,采用单纯椎间融合器组患者的近期疗效与腰椎间盘突出椎管探查减压髓核摘除术比较,无显著差(P>0.05),然远期疗效则显示出,前者优于后者(P<0.05),显然单纯椎间融合器的临床疗效比较理想,特别是远期疗效。特别是远期疗效较好。椎间融合器具有重建脊柱稳定,恢复椎间隙和提高椎间融合的优势。通过术后随访单纯腰椎间融合器术后如过早下床活动,部分患者仍出现下腰痛,影响功能恢复和日常活动能力,故术后需长时间卧床休息,至少1个月。

在临床上椎间融合器是为了对椎体间融合的力学要求进行满足而设计的,并且又同时具备人体生理学上融合的效果,从而使以前手术中对单纯植骨时骨块形状及大小的要求得到了有效的避免,术中能够方便地取棘突或者是椎板骨质作为植骨材料,有效降低了髂骨取骨以及并发症的发生[4]。然而研究中我们体会到,术中不但要对充分减压予以注意,且合适大小的cage也十分的重要,cage融合器的直径一般应较椎间高度大4-6mm左右才可以嵌入终板内2-3mm,若是过大会引起置入困难或者是过度牵开而导致并发症的发生,而若是过小则无法恢复椎间隙高度,临床应给予注意。

参考文献

[1]郑燕萍,刘新宇,贾龙,等.腰椎后路椎间融合术后椎间融合的X线片及三维CT评价[J].中华骨科杂志,2009,29(03):1104-1108.

[2]毛福吉,胡全斌,孙晓虎,等.小切口腰椎板开窗髓核摘除术23例报告[J].实用骨科杂志,2007,13(1):52-55.

[3]宋德勇,谢大志,黄凯,等.颈前路减压植骨内固定治疗脊髓型颈椎病[J].中国矫形外科杂志,2010,18(04):1312-1314.

[4]胡伟,廖中亚,袁建华,等.单枚融合器椎间斜放植骨钉棒内固定治疗下腰椎不稳[J].解剖与临床,2010,15(5):362-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