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患者的护理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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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患者的护理管理

魏红霞陆涛车淑英

魏红霞陆涛车淑英(黑龙江哈尔滨市胸科医院150056)

【中图分类号】R47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10)34-0124-02

【摘要】强调结核病属地化管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增强免疫力、降低易感染等,是控制结核病流行的基本原则。落实防治工作,抓好发现、管理患者与实施卡介苗接种及管理至关重要。采用“直接面视下短程督导化疗”进行治疗管理,有利于尽快控制并消除结核病。

【关键词】结核护理

(一)预防管理

建立与健全各级抗结核组织是防治工作的关键。一个涂片阳性排菌者,每年可传染5~10人。应将发现与治愈涂片阳性(排菌)患者作为主要防治策略。人群集体肺部X线检查可发现早期患者。要建立结核患者登记的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实施卡介苗的接种及管理,卡介苗(BCG)是活的无毒力牛型结核菌疫苗,接种后可使人体产生对结核菌的获得性免疫力,其保护力可维持5~10年。已受TB感染者(OT试验阳性)已无必要接种。BCG不能预防感染,但能减轻感染后的发病与病情。

(二)督导用药

抗结核用药既有治疗用途,也有预防作用。用药治疗至少半年,偶需长达一年半,患者常难以坚持。因此,按时督促用药,加强访视,取得患者合作尤为必要。

由于结核病需长期治疗,寻求一种安全、有效、顺应性好、不易产生耐药且经济的抗结核病疗法很重要。WHO于1995年提出“控制传染源”和“直接面视下短程督导化疗[监督治疗+短程化学治疗(directlyobservedtreatment+shortcoursechemotherapy,DOTS)]的战略,是一种治疗和管理结核患者的有效方法。具体方案是:全程短程化疗期内(一般为6个月),患者每剂抗结核药物均在医护人员面视下服用。“DOTS”对患者而言,可保证不住院条件下得到规律治疗,提高治愈率;防止细菌产生耐药性,减少复发;对家人和社会而言,可减少传染,阻断结核病的传播。接受“DOTS”治疗管理是结核患者一种最佳选择。

对已感染结核分枝杆菌的人,给予抗结核药物来预防结核病的发生称为“药物预防”。药物预防的目的,主要是对已经感染TB并有较高发病可能的人预防发生结核病。

(三)病情判断与疗效评估

1.病情判断

病变活动程度分为进展期、吸收好转期及稳定期。吸收好转期及稳定期为病情好转,进展期为恶化。判断病情根据临床症状、X线表现及排菌情况综合分析。

(1)症状:注意观察有无午后低热、夜间盗汗、食欲不振、全身不适、体重下降等结核恶化症状及其程度变化。此类症状减轻或消失提示病情好转。

(2)X线检查:是判断病情指标,监测病情转归的重要依据。X线既可确定病灶位置、范围、性质,又可前后对照动态观察。由增殖性病变转为渗出性或浸润性病变范围扩大,发生支气管播散或急性、亚急性血行播散,出现干酪样坏死病灶、空洞形成等均为病情恶化表现。

(3)痰菌:患者痰内排菌与否是判断病情及考核疗效的重要指标。痰菌持续阳性,为开放性肺结核,提示病变活动程度高,是结核病的社会传染源,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痰检查结核分枝杆菌阳性的患者每月至少查痰1次,连续3个月均阴性,则表明进入稳定期。若再次出现痰排出结核分枝杆菌,为病变恶化表现。

2.治疗失败评估

疗程结束时痰菌未能转阴,或在疗程中转阳,X线显示病灶未吸收稳定,而进一步恶化,均说明治疗失败,形成所谓难治性肺结核。主要原因:①合并病未控制,合并病中的糖尿病、精神病、慢性支气管疾患、肺心病等本身的治疗是长期的,合并肺结核后治疗更复杂。②用药不规范、间断用药或单药治疗与未坚持全程用药,治疗不理想的结核性脑膜炎患者、耐药患者几乎由入院前不规则用药所致,感染耐药结核菌。③缺少经费与迷信思想,有约60%的患者迷信于节假日不服抗结核药物;其他治疗失败及不理想的患者,尚与部分患者对化疗药物过敏,不能使用化疗药物或因化疗药物的严重不良反应难以坚持治疗、机体免疫力低下(HIV感染者)、体质极差等因素有关。

为有效地防止治疗失败,化疗方案必须正确制订,督导患者应坚持早期、适量、规律、全程联用敏感药物。只有在已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或确已证实细菌已产生耐药性的情况下,才改换新的化疗方案。新方案应包括两种以上敏感药物。

(四)肺结核排痰患者的护理

咳痰为常见症状,尤其肺有空洞形成或继发其他细菌感染,痰量增多,呈黏液脓性或脓性痰。患者痰液中是否含有结核菌,是诊断和治疗的依据;排菌患者的痰又是结核病传染源。为有效地帮助患者排痰,协助诊治,缩短病程,减轻患者痛苦,减少传染源,临床上应针对肺结核患者的痰液采取一系列护理措施:①协助排痰;②正确指导患者留痰标本,治疗期留痰培养标本时,应停药48小时后留取。如需做结核菌培养则需留24小时痰液,宜及早送检;③加强对痰的消毒处理。

(五)症状护理与并发症、合并病的管理及护理

肺结核患者中,除结核毒性症状表现外,相当一部分合并咯血、结核性脑膜炎、严重糖尿病、药物性肝炎、病毒性肝炎、慢性支气管疾患、肺心病、精神病、肺癌、胸腔积液、高血压冠心病;部分患者痰菌阳性、耐药。因此,对这些患者应加强管理治疗,控制病情;否则,将危及患者生命且对周围健康人群构成威胁。

1.结核病毒性症状

结核病毒性症状在有效抗结核治疗1~2周内多可消失,不必特殊处理。严重结核病毒性症状,或结核性胸膜炎伴大量胸腔积液者,均应卧床休息及按医嘱尽早使用抗结核药物;或使用有效抗结核药物同时,加用糖皮质激素,常用泼尼松,每日15~20mg,分3次口服。毒性症状减轻,泼尼松剂量递减,至6~8周停药。糖皮质激素对已形成的胸膜增厚及粘连并无作用,应慎用。

2.咯血护理

发生大咯血对患者危害有:①血液阻塞气道引起呼吸困难甚至窒息,也可引起肺不张。②大量丧失血液引起休克和贫血。③可引起结核病灶向健康肺部播散。

大咯血不止,可经纤维支气管镜用去甲肾上腺素2~4mg+4℃0.9%氯化钠液10~20mL局部滴入;或纤维支气管镜放置Fogarty气囊导管(外径1mm,充气0.5~5.0mL)堵塞出血部位止血;尚可用Kinoshita方法,用凝血酶或纤维蛋白原经纤维支气管镜灌洗止血,必要时做好抢救的充分准备。人工气胸仍是抢救肺结核大咯血可供选用的一种有效治疗方法。反复大咯血治疗无效,肺功能储备尚可,无明显禁忌证者,考虑肺叶、段切除术。咯血是窒息死亡的主要原因,应严加防范,积极抢救。抢救中特别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及时解除呼吸道阻塞。

3.自发性气胸

肺结核患者中约1.4%并发自发性气胸。患者主要表现为胸痛、咳嗽、呼吸困难和发绀症状。加强病情观察与及时采取护理措施抢救十分重要。

4.合并病

有些疾病容易患结核病,往往与之合并存在,治疗上比单纯肺结核要复杂。包括糖尿病、矽肺、慢性肾衰竭、艾滋病和长期使用皮质激素和免疫抑制药致使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因此,当患上述疾病时应提高警惕。合并疾病的控制有利肺结核治疗,并且可避免危重排菌患者对周围健康人群的危害。

参考文献

[1]强化肺结核患者的护理管理《中国实用医药》2008年第35期.

[2]李明姝.浅析整体护理在结核病护理中的应用.哈尔滨医药.2003年第01期.

[3]《实用结核病护理学》中华护理杂志.2009年第10期.

[4]刘钦,吴桂兰.对结核病防治护理工作的体会中国防痨通讯.1980年第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