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 2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贾兰

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摘要:本文主要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分析与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面临问题;对策

一、前言

政府投资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投入资金用以转化为实物资产的行为和过程。政府投资的范围主要包括:公共领域的公益性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基础设施是指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如轨道交通、公路、自来水厂、燃气、热力,以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用于保证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公共服务系统。基础设施是否完善,是一个城市或国家的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本文主要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分析与探讨,以供参考。

二、当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面临的问题

(1)工程招投标方面。虽然国家制定了《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但针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制度和配套的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较少,各地方政府在体制和管理方式上做法不一。但目前,有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流于形式,代理机构未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编制的招标文件存在问题,特别是对工作内容的描述含混不清、工程量计算不准确等;还有的投标单位围标串标,买标卖标,挂靠转包等违规方式成为招投标的潜规则。

(2)勘探设计方面。现阶段,有的工程由于勘探不到位,对施工现场实际状况了解

不够,图纸设计粗糙,一方面导致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漏项情况经常出现,另一方面也会造成设计图纸的变更,影响投资成本。另外,在建设工程投资管理过程中,设计阶段对投资控制不严格。在实际工作中设计人员设计制图意识强,但进行经济优化的意识比较弱,不可避免的存在只管设计不问经济的现象。如某建筑项目,根据地基的承载力可以采用砼条形基础,而设计采用砼灌注桩基础,两者相比大大增加工程投资。

(3)中介造价咨询公司管理方面。工程造价的确定专业性强且程序多,在预算编制、预算审核、竣工结算、决算审计等整个过程中,需要反复委托中介造价机构进行。虽然经过层层复核审计把关,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得到很好控制,但需要支付的中介费用也较高。另外,由于工程造价编制的中介机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原因,工程漏项、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导致复核的中介机构的效益收费随之增多。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对中介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措施不够,不能有效控制中介机构出现的各种问题。

(4)项目现场管理方面。项目监理受业主方委托对工程质量、进度及工程造价的控制进行现场监督,理应维护业主的利益,但实际工作中部分项目监理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随意签证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签证时间不及时,靠事后回忆补办;有的签证手续不全,无签字盖章或没有审核意见;有的签证内容不详细,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计算费用的依据不充分;还有的签证工程量不实,同一事项分解重复签证等等。

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对策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要按照“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分开以及专业化管理的原则,建立权责分明、制约有效、科学规范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投资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建立“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者分离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努力发展多功能的工程公司和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利用市场中介组织实现专业化、市场化的管理,让内行人管理和建设项目,从而达到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的目的。

(1)实行全方位、全过程招标制。建管中心负责的所有工程和服务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均在有形建筑市场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并实行明标制,通过互联网和当地主流媒体公布与工程有关的各种信息,使每个有意参与招标的企业都能同步得到等量的信息,杜绝暗箱操作。这样,有效地杜绝了“变多家腐败为一家腐败”的担忧。此外,所有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签订人员、设备承诺书并保证在实施中到位,否则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直至取消中标承包资格。

(2)择优选择咨询单位,严把方案设计关。建管中心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社会上优秀的设计和中介机构,整合社会资源,提高建管中心的工作质量。该中心给设计和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的费用是在国家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就高不就低,相应的要求中介的工作成果和质量也就高不就低,做到权利与义务对等、统一。但若发现中介工作中出现可控制范围内的差错造成损失浪费的,要对其处以高额违约处罚金,进而提高中介的工作质量有效控制投资。

(3)实行风险包干和无现场签证制度。实行风险包干,就是指考虑到包括工程量漏项、计算有误,或者施工中的实际情况与自然气候、地质等的差别,不得不增加现场签证,进而提高工程项目的费用,为此,建管中心提出在中标基础价的基础上可以增加一定的风险系数,并以此作为工程造价的发标价的上限。这种实行风险包干和无现场签证制度的做法既可以杜绝施工单位低价中标、施工中通过人为签证增加费用,结算严重超中标价,又可以增加甲方对项目资金的控制权和进度的掌控权,也加强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对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管理。

(4)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监理机构的选择也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履行职责,进行现场监督,保证工程质量,维护业主的利益,做好现场签证,杜绝不合规签证,建设方也应对现场签证进行签字认可,做到手续齐全,内容完整,事实清晰。对监理人员不履行职责,出现违纪违规现象的,应追究相应的责任。

(5)建立和完善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制度。目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走过场,缺乏项目后评价。因此,建立合理有效的机构、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立法和人员培训,以及通过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等手段来开展政府投资后评价工作,使其成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同时,财政评审中心作为争取政府投资项目的牵头部门和项目审批管理部门,必须切实承担起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的组织实施工作,尽快建立和完善国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制度,不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概预决算、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生产能力和投资效益的综合评估工作,以便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更好地指导和加强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实现投资、工期和质量三大控制,全面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

(6)大力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大力推行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制”。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代建合同,做到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分开,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规范投资建设程序,建立投资责任和经济约束机制,有效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益。用内行管项目,从而保证施工质量。有效防止政府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造成的监管不力现象发生,促进政府部门转变职能,从管理具体项目转移到管理规范市场上来。

四、结语

总之,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政府必须下大力气理顺、协调好各监督部门之间的关系,使各部门之间通力合作,相互支持与配合,形成监督合力,积极有效地促进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2015

[2]《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2015

[3]《关于进上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