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水电工程移民综合监理管理机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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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水电工程移民综合监理管理机制

周英

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昆明650224

摘要:在我国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的水电工程在不断的完善,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综合监理经过2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在监理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方法等方面有了较大的发展。移民综合监理在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也为健全中国水电工程移民管理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随着综合监理业务的不断拓展,对移民综合监理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综合监理不断完善和改进其管理机制,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本文通过对综合监理管理机制现状和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参与项目管理经验进行探讨,提出改进见解,以便更好地推进水电工程移民综合监理管理。

关键词:水电工程;移民;综合监理;管理机制

引言

20世纪90年代以前,在水库移民工作中,普遍存在重工程、轻移民、重搬迁、轻安置的问题,移民遗留问题较多,移民安置效果很不理想,造成局部地区社会稳定局面差,产生了诸多移民遗留问题。为改变传统的水库移民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下的弊端,政府管理者、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努力、试图探索出有效的管理模式;1993年,三峡工程提出了移民监理的概念,同年,在小浪底移民安置中最早实施了移民监理;1998年,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和完善水库移民的管理体制,电力工业部发布的《关于发布〈水电工程水库移民监理〉规定的通知》对水库移民监理的定位、职责、工作程序、工作内容、资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并在中国大中型水电项目中试行,取得了初步的试行效果。

1综合监理管理机制现状及发展瓶颈

1.1综合监理组织机构设置问题

与工程监理相同,移民综合监理同样实行总监负责制,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建和管理项目部;但不同于工程监理的是,工程监理可能使用单一的组织结构模式就能够完成,在监理准备期就可根据工程设计书、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组建比较清晰的监理结构图;而一般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周期较长,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的周期也相对较长,一般项目持续几年,有的工程持续十几年甚至更长;加之移民综合监理涉及到的专业多、沟通协商的单位和部门也多,经常涉及到经济、社会、工民建、电力、通信等行业,与地方政府、移民管理部门、电力、交通、通信及乡(镇)政府等很多单位和部门交涉;移民工作还必须紧密与国家政策法规关联,综合监理人员不仅要掌握相应的专业知识,还要有一定的法律、政策和社会学等其他专业知识。

1.2综合监理从业人员的资质问题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规定“从事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和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通过国家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在《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监理规范》中对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资格做了相关要求。目前,国内勘测、设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序列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仅对口移民安置规划专业技术人员,而建设部注册的监理工程师针对工程监理,移民综合监理暂无相应职业资格。由于从业资格的缺乏,使得从事移民综合监理的技术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就目前的市场分析,大部分单位开展移民综合监理除了主要负责人,如:总监、副总监等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外,其余绝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没有相应的执业或从业资格,引起行业上部分人员认为移民综合监理是靠人头、不是靠技术的偏见;在各工程中,除了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等有规定外,对一般的技术人员没有明确的规定。在移民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涉及的不同行业项目的建设阶段划分、实施程序、不同阶段工作深度、专业技术标准要求等不尽相同,因此对移民综合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经验、工作协调能力是极大的挑战。

1.3综合监理依据的连续性问题

从传统意义的“监理”来讲,其主要的工作依据包括法律法规及与工程相关的规划设计资料、监理大纲、监理实施细则等,最主要的依据是规划设计资料,但由于移民工作的持续时间长、可变性大,几乎没有工程能完全严格按照可研阶段的规划开展,大部分都是“三边”工程,即“边规划、边设计、边实施”,很多时候综合监理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工作依据,监理依据一直在“变化”。

2完善综合监理管理机制的见解

2.1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规范综合监理工作行为

就目前推行的综合监理工作制度,仍是政策性和概念性的规范,在实际工作中缺乏针对性,尤其是对综合监理工作的评判和考核方面,比较缺乏。因此,要做好综合监理工作,需要制定综合监理行为准则和评判标准、办法,使综合监理的工作统一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在具体工作中,不仅有据可依,而且能充分发挥作用。目前,四川、云南等省已出台了综合监理考核办法,对综合监理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为规范综合监理的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2.2完善综合监理工作规范,明确综合监理的职责和权利

综合监理开展工作的依据,主要包括“综合监理规范”、监理合同和监理细则、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等,由于其监督对象的特殊性(地方政府及移民安置实施机构),移民综合监理的作用经常被地方实施机构忽视、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对综合监理的职责和权力做出进一步的明确,并明确相关方配合要求。

2.3加强行业监管,确保综合监理质量

目前在实施的水电工程移民综合监理业务中,不同的单位有不同单位的特点和具体操作方法,监理质量和业务能力基本以满足委托方的要求为目的,缺乏行业对监理质量的监管和评价;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统一行业规范,建立综合监理信息平台,对所有从事移民综合监理的单位业绩、信誉等进行统一管理。

2.4改进综合监理工作方法,切实发挥综合监理作用

移民综合监理的主要作用体现在进度、质量检查和资金使用及拨付使用管理和现场协调工作的参与上,其作用是作为委托方的现场技术服务者,对现场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和反馈,为上级做决策提供参考信息。对于实施进度、质量和资金的控制难度较大,在实施进度方面,由于其受干扰的因素比较多,且受地方实施机构的主观意识影响较大,例如向家坝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实施工作,基本是在2011—2012年间采取超常规措施才取得阶段性成果,仅凭综合监理的监控和指导很难对实施进度起到关键性的推动作用;对于安置质量方面,主要应集中在安置标准、规模等整体的宏观层面,对于具体的操作细则基本都是结合地方的发展实施;在投资控制方面,主要工作是控制资金计划的执行及移民安置补偿补助兑付、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移民安置实施进度、方案的变化和调整,综合监理仅能从总体投资控制资金的拨付及使用,对部分项目上存在资金挤占,跨项、调项使用的问题缺乏有效的控制方法。

结语

移民综合监理是一个集工程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门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性事务,其监督对象又有着特殊性(政府机关),综合监理监督不仅是对事的监督又是对人行为的监督,造成了综合监理工作的特殊性,要求综合监理集各种学问于一体,又有超强的沟通和协调技能。因此,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理的作用,首先需从制度管理建设上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包括完善综合监理规范、加强行业监管、加强综合监理考核等;其次,要从综合监理自身能力建设方面着手,应按照规范及招投标要求对综合监理的人员的专业、资质、年龄构成等进行认真配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善组织机构建设、注重人员梯队建设,以满足不同阶段工作需求。

参考文献:

[1]徐岩,胡琼.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理实践探讨[J].中国水能及电气化,2013(9):66-70.

[2]胡琼.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的社会监督探讨[J].中国水能及电气化,2013(7):67-69.

[3]刘建华.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的意义和作用[J].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2(12):116-118.